一种用于泡沫铝批量穿孔加工的轧辊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63112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辊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泡沫铝批量穿孔加工的轧辊设备。



背景技术:

现代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电磁波引起的电磁干扰和电磁兼容问题日益严重,不但对电子仪器、设备造成干扰与损坏,影响其正常工作,严重制约我国电子产品和设备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也会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另外电磁波泄露也会危及国家信息安全和军事核心机密的安全。特别是作为新概念武器的电磁脉冲武器已经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能对电子仪器设备、电力系统等进行直接打击,造成信息系统等的暂时失效或永久损坏,而且强大的电磁脉冲对人体也能造成伤害,使人神经紊乱、行为失控等。因此,我们要及时采取电磁防护措施,防止电磁干扰和电磁兼容问题的发生。

泡沫铝材料是近些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环保电磁屏蔽材料,它具有特殊的蜂窝状结构,是一种密度比水还小的金属材料,具有很好的抗压及抗冲击强度,而且屏蔽效能高,能满足理想的精密仪器和设备的屏蔽需要,防止机密泄露,减少对人体的伤害和对其他电子仪器的干扰。此外,因其兼有可回收、环保的特点,适应了当前社会的发展,在国内外一些工业领域和高技术领域均得到了广泛应用。

吸波材料正在向着“薄、轻、宽、强”的方向发展,研究表明,致密的吸波材料经多孔化后其吸波性能得到了显著提高,同时可大大减轻材料的密度。然而,目前对多孔吸波材料的研究报道比较少见,其吸波机理的分析也处于初步阶段。多孔泡沫金属材料是一种新型的多孔轻质金属材料,人们已经系统研究了其阻尼、抗冲击、吸声减震、电磁波屏蔽等性能,还很少有人对其吸波性能进行研究。穿孔对于泡沫铝材料来说可以提高其性能,但现有的加工设备加工量小,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实用性强的用于泡沫铝批量穿孔加工的轧辊设备。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用于泡沫铝批量穿孔加工的轧辊设备,包括辊轧平台,所述辊轧平台两侧设置有支架,在所述支架上安装有轧辊,该轧辊两端通过轴承组件安装在支架上,所述轧辊一端通过齿轮箱连接有传动电机;所述轧辊直径50mm以上,在所述轧辊表面设置有长度5~15mm、直径1~2mm的钢钉,所述钢钉的密度为2~4个/cm2。通过多次滚压,可以把泡沫铝材料有效穿孔,提高泡沫铝板材的吸音性能,使其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所述轧辊直径优选为200mm。

所述轧辊直径优选为100mm。

所述传动电机为伺服电机,可实现正反转控制,便于轧辊来回滚压。

所述钢钉长度优选10mm,直径1.5mm,密度3个/cm2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针对发泡泡沫铝的特性而设计,采用自动化穿孔设备,能够有效提升穿孔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泡沫铝板对吸能、吸音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泡沫铝批量穿孔加工的轧辊设备,包括辊轧平台1,所述辊轧平台1两侧设置有支架2,在所述支架2上安装有轧辊3,该轧辊3两端通过轴承组件安装在支架2上,所述轧辊3一端通过齿轮箱4连接有传动电机5;所述轧辊3直径50mm以上,在所述轧辊3表面设置有长度10mm、直径1.5mm的钢钉6,所述钢钉6的密度为3个/cm2。通过多次滚压,可以把泡沫铝材料有效穿孔,提高泡沫铝板材的吸音性能,使其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实施例2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泡沫铝批量穿孔加工的轧辊设备,包括辊轧平台1,所述辊轧平台1两侧设置有支架2,在所述支架2上安装有轧辊3,该轧辊3两端通过轴承组件安装在支架2上,所述轧辊3一端通过齿轮箱4连接有传动电机5;所述轧辊3直径200mm以上,在所述轧辊3表面设置有长度15mm、直径2mm的钢钉6,所述钢钉6的密度为4个/cm2。通过多次滚压,可以把泡沫铝材料有效穿孔,提高泡沫铝板材的吸音性能,使其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实施例3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泡沫铝批量穿孔加工的轧辊设备,包括辊轧平台1,所述辊轧平台1两侧设置有支架2,在所述支架2上安装有轧辊3,该轧辊3两端通过轴承组件安装在支架2上,所述轧辊3一端通过齿轮箱4连接有传动电机5;所述轧辊3直径100mm以上,在所述轧辊3表面设置有长度5mm、直径1mm的钢钉6,所述钢钉6的密度为2个/cm2。通过多次滚压,可以把泡沫铝材料有效穿孔,提高泡沫铝板材的吸音性能,使其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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