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78220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焊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在对不锈钢管道氩弧焊接时,需要在在电弧焊的周围通上氩气保护气体,将空气隔离在焊区之外,防止焊区的氧化,为此需要对焊缝的背面进行保护,现有技术中,通常采用与管道通径相适用的钢板及橡胶圈进行密封中间来通氩气进行焊缝的背面保护,然而由于不同管道的管径都不相同,现有的保护装置只能适用于一种规格,每次对不同的管径进行氩弧焊时需更换一套装置,适用性很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其结构简单,适用性好,可以对多种规格的管道在氩弧焊接时候进行保护。

其技术方案是这样的:一种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保护筒体,所述保护筒体为空心筒体,所述保护筒体两端的侧面上分别设置有螺杆,所述螺杆垂直于所述保护筒体的侧面并朝外伸出,所述螺杆上顺次套装有内限位环、橡胶环垫、外限位环,螺母与所述螺杆配合将所述内限位环、橡胶环垫、外限位环压紧在所述保护筒体的侧面上,所述保护筒体的圆柱侧面上均布有透气孔,一侧的所述保护筒体的侧面上设有接口,所述内限位环和所述外限位环上对应所述接口设有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通孔的面积大于所述接口的面积。

进一步的,所述橡胶环垫的直径大于所述内限位环的直径和所述外限位环的直径。

进一步的,所述保护筒体的直径小于所述橡胶环垫的直径。

进一步的,所述接口连接通有氩气的管道。

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由于橡胶环垫其自身柔软有弹性的特效,面对不同规格的管道的时,内限位环、橡胶环垫、外限位环是可拆换来适用多种规格的管径,可以很轻松的将保护装置塞入管道内,将保护装置推送到需要焊接保护的位置,橡胶环垫与管道内壁以及保护筒体外壁构成一个密封腔体,通过保护筒体的侧面上的接口连接氩气管道,将氩气通入保护筒体,氩气从保护筒体进入橡胶环垫与管道内壁以及保护筒体外壁构成的密封腔体,持续对保护装置进行供气为焊缝背面提供氩气保护,其结构简单,适用性好,可以避免现场制作多种规格氩气背面保护装置的麻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橡胶环垫两侧的内限位环和外限位环可以对橡胶环垫起到纤维作用,避免保护装置塞入管道的过程中橡胶环垫的左右位移;同时通过设置内限位环和外限位环上的通孔的面积大于保护筒体侧面上的接口的面积,方便外部氩气管道连接保护筒体的接口,方便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见图1、图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包括保护筒体1,保护筒体1为空心筒体,保护筒体1两端的侧面上分别设置有螺杆2,螺杆2垂直于保护筒体1的侧面并朝外伸出,螺杆2上顺次套装有内限位环3、橡胶环垫4、外限位环5,螺母6与螺杆2配合将内限位环3、橡胶环垫4、外限位环5压紧在保护筒体1的侧面上,保护筒体1的圆柱侧面上均布有透气孔7,一侧的保护筒体1的侧面上设有接口8,内限位环3和外限位环5上对应接口8设有通孔9,、橡胶环垫3避开接口8,通孔9的面积大于接口8的面积,接口8连接通有氩气的管道,橡胶环垫4的直径大于内限位环的直径和外限位环的直径,保护筒体1的直径小于橡胶环垫4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管道焊接的保护装置,由于橡胶环垫其自身柔软有弹性的特效,面对不同规格的管道的时,内限位环、橡胶环垫、外限位环是可拆换来适用多种规格的管径,都可以很轻松的将保护装置塞入管道内,将保护装置推送到需要焊接保护的位置,保护筒体的直径小于橡胶环垫的直径,使得橡胶环垫与管道内壁以及保护筒体外壁构成一个密封腔体,通过保护筒体的侧面上的接口连接氩气管道,将氩气通入保护筒体,氩气从保护筒体进入橡胶环垫与管道内壁以及保护筒体外壁构成的密封腔体,持续对保护装置进行供气为焊缝背面提供氩气保护,其结构简单,适用性好,可以避免现场制作多种规格氩气背面保护装置的麻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橡胶环垫两侧的内限位环和外限位环可以对橡胶环垫起到纤维作用,避免保护装置塞入管道的过程中橡胶环垫的左右位移;同时通过设置内限位环和外限位环上的通孔的面积大于保护筒体侧面上的接口的面积,方便外部氩气管道连接保护筒体的接口,方便操作。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该技术的人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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