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铁水除渣工艺降低炼钢过程生石灰消耗的方法

文档序号:3269649阅读:47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利用铁水除渣工艺降低炼钢过程生石灰消耗的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炼钢工艺中的铁水预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提供了一种利用除渣设备 降低炼钢过程生石灰消耗的方法,适用于有铁水除渣设备的炼钢厂来降低冶炼成本。
背景技术
目前,降低炼钢过程的生石灰消耗是低成本生产洁净钢水的重要措施之一,生石灰 消耗也已经成为衡量一个钢铁企业是否属于环保生产型企业的重要指标。降低生石灰消耗可 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铁水预处理的方法一般为在冶金容器中加入一些 渣料与铁水进行反应,降低铁水中的杂质元素含量,然后将生成的炉渣去除,防止进入后续的 冶炼工艺,如转炉或电炉等。目前中国铁水预处理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但由于冶炼品种、原 料条件、生产周期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并不能达到100%的处理率,这对于设备是一种浪费, 而如何将不处理的时间和设备服务于炼钢流程是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的有效措施。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除渣设备降低炼钢生石灰消耗的方法。具体方法 是对不进行铁水预处理的炉次,在出铁前或出铁中加入生石灰和或轻烧白云石,提高渣的 粘度和固化结块能力,然后用除渣设备去除反应渣,从而降低在后续冶炼工艺中的生石灰 加入量,达到降低生石灰消耗的目的。本发明通过下列技术方案实现在铁水预处理出铁前或出铁过程中加入生石灰和或轻烧白云石,生石灰和轻烧白 云石按任意比例混合均可,粒度为5 30mm,同时粒度小于5mm的数量不超过重量10%,加 入量为0. 8-4. Okg/t铁。兑完铁后对铁水顶渣进行搅拌,搅拌均勻后将其去除,将铁水兑入 后续炼钢容器,可以使炼钢过程减少2-4kg/t钢的生石灰加入量。由于铁水渣中的SiO2的重量百分含量高达28% 35% (铁水渣碱度为1-1. 2), 且炼钢终点要求炉渣碱度R(R = CaO% /SiO2% ) 一般达到3-5,所以如果有铁水渣进入到 了炼钢过程,就必须加入与铁水渣中的SiO2对应的2-4倍的生石灰来提高碱度,而如果在 进入炼钢工艺前将铁水渣去除,则可以降低此部分生石灰的加入量,即降低了生石灰消耗。本发明具有下列优点和效果加入的生石灰和或轻烧白云石与铁水渣形成的渣具 有较大的粘度和较高的熔点,易于积聚结块,可以方便除渣。除渣后减少了进入后续炼钢容 器的铁水残渣量,从而降低了后续冶炼所必须的生石灰加入量。此方法一可以降低冶炼用 生石灰加入量;二成本低,仅在铁水预处理过程加入了少量的生石灰和或轻烧白云石;三 可以有效利用了闲置的除渣设备和时间,发挥了设备的潜能;四可以减少带入铁渣中的硫、 磷等杂质含量,提高冶炼钢水的洁净度。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1
先在铁水包中加入2. Okg/t铁生石灰,将铁水由鱼雷罐兑到铁水包中,然后用扒 渣机搅拌顶渣,搅拌完毕除渣,除渣量为总渣量的90 %,然后将铁水装入转炉,冶炼终点炉 渣碱度为4,冶炼过程可以减少生石灰加入量3kg/t钢;实施例2从鱼雷罐将铁水兑到铁水包过程中加入1. Okg/t铁轻烧白云石,然后用扒渣机搅 拌顶渣,搅拌完毕除渣,除渣量大于总渣量的90 %,然后将铁水装入转炉,冶炼终点炉渣碱 度为5,冶炼过程减少生石灰加入量4kg/t钢;实施例3先在铁水包中加入3. Okg/t铁生石灰(75%)和轻烧白云石(25%),出铁,然后用 扒渣机搅拌顶渣,搅拌完毕除渣,除渣量大于总渣量的90%,然后将铁水装入转炉,冶炼终 点炉渣碱度为5,冶炼过程减少生石灰加入量4kg/t钢。
权利要求
一种利用铁水除渣设备降低炼钢过程生石灰消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不进行铁水预处理的炉次在出铁前或出铁过程中加入生石灰和或轻烧白云石,加入量为0.8 4.0kg/t铁,生石灰和轻烧白云石按任意比例混合均匀均可,粒度为5~30mm,同时粒度小于5mm的数量不超过重量10%,出完铁后对铁水顶渣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后将其去除,将铁水兑入后续炼钢容器。
全文摘要
一种利用铁水除渣工艺降低炼钢过程生石灰消耗的方法,属于炼钢工艺中的铁水预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方法是对不进行铁水预处理的炉次,在出铁前或出铁中加入0.8-4.0kg/t铁生石灰和(或)轻烧白云石,提高渣的粘度和固化结块能力,生石灰和轻烧白云石按任意比例混合均可,粒度为5~30mm,同时粒度小于5mm的数量不超过重量10%,兑完铁后对铁水顶渣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后用除渣设备去除反应渣,然后将铁水兑入后续炼钢容器。这种方法可以降低在后续冶炼工艺中的生石灰加入量2-4kg/t钢,降低了生石灰消耗,还有效利用了闲置的除渣设备和时间,发挥了设备的潜能,同时减少了带入铁渣中的硫、磷等杂质含量,提高冶炼钢水的洁净度。
文档编号C21C7/00GK101899549SQ20101014691
公开日2010年12月1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12日 优先权日2010年4月12日
发明者刘成, 刘金刚, 史志强, 姜中行, 张利君, 朱志远, 李战军, 王东柱, 王彦锋, 王文军, 王立峰, 石磊, 蒋海涛, 郝宁, 闫新慧, 陈霞 申请人:首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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