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振动抛光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38843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材料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振动抛光机构,用于对生产钢丝线材用的材料进行抛光处理。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在对钢丝线材所用材料进行抛光处理时,通常采用传统的研磨机构进行研磨处理,传统的研磨机构主要采用在机体内部利用齿轮或者滚筒的方式进行转动,使材料进行高速碰撞,形成需求的直径大小的物质,其不足之处在于,研磨效率较低,而且噪音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振动抛光机构,通过利用旋转电机连接偏心轮,配合弹簧的作用,能够使材料上下振动而且无噪音;利用曲轴进行转动搅拌,使得材料在振动盘内部能够进行抛光,以提升抛光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振动抛光机构,包括旋转电机,所述旋转电机连接有偏心轮,二者定位于一封闭容室内;所述容室的侧部连接有振动盘,所述振动盘的底面与所述容室的侧壁之间连接有托架,所述托架与底座之间设有弹簧;还包括水平电机,所述水平电机通过减速机连接有曲轴,所述曲轴伸入至所述振动盘内。

作为优选,所述底座包括底板,固定在所述底板上表面的支撑框,所述弹簧的底端连接在所述支撑框上。

进一步地,所述曲轴与所述减速机之间连接有联轴器。

进一步地,所述水平电机固定于顶板上,在所述顶板与所述底板 之间连接有支撑柱。

作为优选,所述振动盘的底面为半球面结构,侧部与支架通过连接杆相连接。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上技术方案,能够提升抛光效率,而且噪音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公开的一种振动抛光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数字和字母所表示的相应部件名称:

1、旋转电机;2、偏心轮;3、容室;4、振动盘;5、弹簧;6、底板;7、支撑框;8、顶板;9、水平电机;10、减速机;11、联轴器;12、托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一种振动抛光机构,如图1所示,包括旋转电机1,所述旋转电机1的上下两侧均连接有偏心轮2,二者定位于一封闭容室3内,所述旋转电机1通过转动,利用所述偏心轮2在转动过程中的中心位置 变化,能够使重心发生转移。

在所述容室3的侧部连接有振动盘4,所述振动盘4的底面与所述容室3的侧壁之间连接有托架12,所述托架12与底座之间设有弹簧5,通过利用所述旋转电机电动所述偏心轮进行转动,能够使与所述旋转电机连同容室进行偏转,使得一侧的弹簧发生变形,使振动盘内部的材料进行运动。

所述底座包括底板6,在所述底板6上固定有支撑框7,所述容室3的底部伸入至所述支撑框7的内部,通过利用所述支撑框7能够形成对弹簧5的底部进行定位,同时由于在所述振动盘4的底面与所述容室3的侧壁之间连接有托架12,所述托架12位于所述支撑框7的上方,通过利用所述托架12与所述支撑框7之间的间隙,能够形成对弹簧的容置空间。

另外,本技术方案还包括水平电机9,所述水平电机连接有减速机10,所述减速机10连接有联轴器11,所述联轴器11的另一端与曲轴(图未示出)相连接,所述曲轴的尾端伸入至所述振动盘内。

所述水平电机固定在顶板8上,在所述底板上连接有支撑柱,通过利用支撑柱能够对所述顶板进行支撑,使所述顶板与所述底板相平行。

使用过程中,将材料放置在所述振动盘内,通过利用所述旋转电机的转动,能够带动所述偏心轮旋转,使得整体重心发生转移,偏向左侧或者右侧,从而利用支架压缩弹簧,使得弹簧变形,此时振动盘会出现振动,且能够出现搅动,利用弹簧振动能够降低噪声,同时能够使振动盘出现上下移动。

另外,通过利用所述水平电机带动所述曲轴进行转动,能够使材料进行转动,结合上下振动的过程,能够使材料快速进行抛光,而且无噪音。

作为优选,本技术方案中的振动盘的底面为半球面结构,侧部与支架通过连接杆相连接,通过利用半球面结构的底面,能够形成与弹簧的良好接触,同时在转动过程中,能够使材料无死角进行抛光,提 升效率。

通过以上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振动抛光机构,其工作效率高,无噪音,在使用过程中,其运行平稳,抛光质量佳,一致性强,能够满足使用需求。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