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光能有机肥发酵棚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1775阅读:8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光能有机肥发酵棚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肥料加工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光能有机肥发酵棚。

二、

背景技术:

目前,有机肥来源于人畜粪便、植物秸秆及城市垃圾,必须通过发酵、除臭、腐熟脱水提升有机质含量,才能够投入田间使用,发酵过程中需要提供大量的热能,才能缩短发酵期,达到发酵的效果。目前的流行的快速发酵方法,只有以下几种:一、导热油夹套加热罐式搅拌法;二、蒸气夹套加热罐式搅拌法;三、堆积自然发酵法,以上前两种发酵,不仅要消耗大量的燃料,而且要清出一罐,在加料,为间歇发酵,不能适应延续大生产需求,而堆积自然发酵时间长,发酵效果差。现在市面上能够持续发酵,不需要消耗燃料,节能环保,同时发酵时间短,增温速度快,发酵效率高、效果好的有机肥料发酵设备还没有被发现,有待开发。

三、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肥料加工设备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光能有机肥发酵棚。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本方案的一种光能有机肥发酵棚,包括发酵棚主体,所述发酵棚主体内设置有肥料放置层,所述肥料放置层底部设置有液体加热盘管,该液体加热盘管四周边缘位于发酵棚主体侧壁外部;所述液体加热盘管上设置有放气管;位于所述发酵棚主体外壁同一侧的液体加热盘管管体下方均设置有转轴,任意所述转轴均与发酵棚主体侧壁固定连接;任意所述转轴末端均设置有链轮,任意所述转轴上均设置有垂直于转轴且向液体加热盘管方向延伸的连接杆;任意所述连接杆顶端均设置有凹面镜;位于所述发酵棚主体同一侧的链轮上设置有呈环形的链带;该链带一端设置有牵引机构。

所述牵引机构包括电机和牵引轮,所述电机的转动机构与牵引轮固定连接,所述牵引轮用于带动链带移动;所述电机上设置有太阳能电池。

所述液体加热盘管呈网状。

所述链带通过牵引轮转动带动链轮转动。

任意位于所述发酵棚主体同一侧的连接杆均平行。

任意所述凹面镜的聚光焦点均位于其顶部的液体加热盘管底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该产品造型美观,节约成本,能够持续发酵,不需要消耗燃料,节能环保,同时发酵时间短,增温速度快,发酵效率高、效果好。

四、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图。

五、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出简要说明。

如图所示的一种光能有机肥发酵棚,包括发酵棚主体1,所述发酵棚主体1内设置有肥料放置层4,所述肥料放置层4底部设置有液体加热盘管5,该液体加热盘管5四周边缘位于发酵棚主体1侧壁外部;所述液体加热盘管5上设置有放气管6;位于所述发酵棚主体1外壁同一侧的液体加热盘管5管体下方均设置有转轴7,任意所述转轴7均与发酵棚主体1侧壁固定连接;任意所述转轴7末端均设置有链轮8,任意所述转轴7上均设置有垂直于转轴7且向液体加热盘管5方向延伸的连接杆9;任意所述连接杆9顶端均设置有凹面镜10;位于所述发酵棚主体1同一侧的链轮8上设置有呈环形的链带11;该链带11一端设置有牵引机构。

所述牵引机构包括电机2和牵引轮12,所述电机2的转动机构与牵引轮12固定连接,所述牵引轮12用于带动链带11移动;所述电机2上设置有太阳能电池3。

所述液体加热盘管5呈网状。

所述链带11通过牵引轮12转动带动链轮8转动。

任意位于所述发酵棚主体1同一侧的连接杆9均平行。

任意所述凹面镜10的聚光焦点均位于其顶部的液体加热盘管5底面。

本实例的工作过程:在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时候,本实用新型可设置在发酵棚的阳面三面,凹面镜10镜面对着液体加热盘管5露出在发酵棚主体1侧壁的管道底面,通过凹面镜10对太阳光的聚焦,可以使管道加热从而加热液体加热盘管5内部的液体,同时由于液体加热盘管5上设置有放气管6,以及加热后产生的液体温度差,可以使液体在管道内部流动,从而达到均匀加热的作用,而本实用新型可设置在发酵棚的阳面三面,其能够更加充分的利用光能加热,加热更加均匀,同时,电机2的转动机构与牵引轮12固定连接,链带11通过牵引轮12转动带动链轮8转动,从而带动凹面镜10转动,使其能够持续对液体加热盘管5的管体进行光能聚焦加热,持续加热,使肥料放置层4上的肥料持续受热发酵,不需要消耗燃料,节能环保,同时发酵时间短,增温速度快,发酵效率高、效果好,通过控制电机2的转速,从而控制牵引轮12、链带11和链轮8的转动速度,可以使凹面镜10随着太阳光线的移动而转动,能够时刻保持对太阳光线的聚焦,保证加热效率,同时电机2上设置有太阳能电池3,使其通过太阳能供电,不需要使用传统能源动力,发酵棚整体使用清洁能源太阳能,更加环保。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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