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742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动机室,所述发动机室具有被构造成打开所述发动机室的闩锁;

光源,所述光源被构造成发射第一波长的光并且设置在所述发动机室与所述闩锁之间;

光导向件,所述光导向件光耦合至所述光源并且被构造成将光朝向所述闩锁和所述发动机室引导;以及

设置在所述光导向件内的第一光致发光结构以及设置在所述发动机室内的第二光致发光结构,其中,每个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和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被构造成响应于所述光源的激励发冷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整体地设置在所述光导向件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和所述光导向件连接至设置在所述车辆的前部部分与所述发动机室之间的装饰部件的底部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接近所述发动机室的向前部分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光学器件,所述光学器件设置在所述光导向件的一个端部处并且被构造成将光朝向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引导。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支杆,所述支杆设置在所述发动机室内并且被构造成将发动机罩保持在打开位置,其中,第三光致发光结构设置在所述支杆的一部分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环绕发动机罩中的插入开口,以提供在所述插入开口中设置所述支杆的协助。

8.一种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所述光源连接至接近发动机室的部件并且光耦合至光导向件,所述光导向件被构造成传输来自所述光源的输入光;以及

第一光致发光结构,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被构造成响应于从所述光源发射的光发射输出光,其中,所述光导向件将光朝向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引导。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部件为接近所述发动机室的前端部分设置的装饰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导向件被构造成将光朝向第二闩锁释放手柄引导。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设置在所述光导向件内,并且被构造成将光从第一波长转换为第二波长。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将第一波长的输入光发射到光导管中,并且所述光导管朝向闩锁发射第二波长的输出光。

13.一种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源;

与所述光源可操作地连接的光导管;以及

设置在所述光导管内的第一光致发光结构,其中,从所述光源发射的输入光在所述光导管内被转换成第二波长并且被朝向车辆上的部件引导。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第二光致发光结构,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设置在发动机室内的部件上以经由所述光导管接收来自所述光源的光。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以第一颜色照明并且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以第二颜色照明。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第二光致发光结构,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设置在第二闩锁释放手柄上,并且被构造成当主闩锁释放手柄设置在打开位置时照明。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车辆的发光闩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闩锁释放手柄包括可延伸手柄,并且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被构造成照亮所述可延伸手柄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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