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卡减震器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91304阅读:583来源:国知局
一种轻卡减震器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轻卡制造技术,特别涉及一种轻卡减震器支架。
【背景技术】
[0002]通常,轻型卡车减震器不宜直接安装到大梁上,这时就需要通过支架将减震器固定到大梁上。传统的支架一端固定减震器,然后将支架焊接到大梁上,这样就导致了在安装时需要耗费更多的工时以及工艺,在后期维修拆卸时也极不方便,而且传统的支架上不设减震器震动吸收装置,因而对减震器在振动时的压力吸收效果不明显。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的轻卡减震器支架。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的技术方案:一种轻卡减震器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支架本体为呈对称状的四边形,支架本体靠近三个顶点处分别设有一个铆孔,靠近剩下的一个顶点处设有轴孔,支架本体正面的中部沿对角线方向设有长条形凸起,支架本体背面的中部设有与长条形凸起相应的凹槽。
[0005]优选的,支架本体的两侧相对于轴孔所在的顶点和与轴孔相对的顶点之间的连线对称。
[0006]优选的,长条形凸起的轴线为轴孔所在的顶点和与轴孔相对的顶点之间的连线。
[0007]优选的,长条形凸起靠近轴孔处的端部与轴孔的外壁连为一体。
[0008]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安装时,直接通过铆孔将支架本体铆在轻卡驾驶室下的大梁上,再通过在轴孔内套上销子将支架本体和减震器上的连接孔连接起来,从而将减震器固定住,由于支架本体正面的中部设有长条形凸起,支架本体背面的中部设有与长条形凸起相应的长条形凹槽,因而减震器传递到支架本体的压力能够被支架本体吸收,从而承受减震器的振动压力。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而且通过铆接的连接方式固定减震器,便于更换或维修减震器。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00?0]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0011]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0012]其中,1.铆孔2.长条形凸起3.轴孔4.长条形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对实施例的描述,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0014]如图1、2、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轻卡减震器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支架本体为四边形,支架本体靠近三个顶点处分别设有一个铆孔I,靠近剩下的一个顶点处设有轴孔3,支架本体的两侧相对于轴孔3所在的顶点和与轴孔3相对的顶点之间的连线对称,支架本体正面的中部沿对角线方向设有长条形凸起2,长条形凸起2的轴线为轴孔3所在的顶点和与轴孔3相对的顶点之间的连线,支架本体背面的中部设有与长条形凸起2相应的长条形凹槽4,其中长条形凸起2靠近轴孔3处的端部与轴孔3的外壁连为一体,这样可以增加轴孔3的强度。
[0015]本实用新型在安装时,直接通过铆孔I将支架本体铆在轻卡驾驶室下的大梁上,再通过在轴孔3内套上销子将支架本体和减震器上的连接孔连接起来,从而将减震器固定住,由于支架本体正面的中部设有长条形凸起2,支架本体背面的中部设有与长条形凸起2相应的长条形凹槽4,因而减震器传递到支架本体的压力能够被支架本体吸收,从而承受减震器的振动压力。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而且通过铆接的连接方式固定减震器,便于更换或维修减震器。
[0016]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轻卡减震器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支架本体为呈对称状的四边形,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靠近三个顶点处分别设有一个铆孔(I),靠近剩下的一个顶点处设有轴孔(3),支架本体正面的中部沿对角线方向设有长条形凸起(2),支架本体背面的中部设有与长条形凸起(2)相应的长条形凹槽(4)。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卡减震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的两侧相对于轴孔(3)所在的顶点和与轴孔(3)相对的顶点之间的连线对称。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轻卡减震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条形凸起(2)的轴线为轴孔(3)所在的顶点和与轴孔(3)相对的顶点之间的连线。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轻卡减震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条形凸起(2)靠近轴孔(3)处的端部与轴孔(3)的外壁连为一体。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轻卡减震器支架,包括支架本体,支架本体为呈对称状的四边形,支架本体靠近三个顶点处分别设有一个铆孔,靠近剩下的一个顶点处设有轴孔,支架本体正面的中部沿对角线方向设有长条形凸起,支架本体背面的中部设有与长条形凸起相应的长条形凹槽,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而且通过铆接的连接方式固定减震器,便于更换或维修减震器。
【IPC分类】B60G13/00
【公开号】CN205202652
【申请号】CN201521052520
【发明人】刘晓波, 张章
【申请人】重庆长青球墨铸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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