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式折叠滑板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9511阅读:446来源:国知局
变形式折叠滑板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滑板车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变形式折叠滑板车。



背景技术:

滑板车是当今较为流行的产品,即可在短距离通勤中作为交通工具使用,也可以作为娱乐、健身等用品,在地铁转线、逛街购物等场合,均可使用滑板车代步。现有技术方案,目前流行的滑板车一般具有一个或两个前轮和一个后轮,分为不可折叠型和可折叠型。由于滑板车使用场景较为复杂,经常需要将其收纳,因此不可折叠型使用不够便利,而现有技术中的可折叠型滑板车一般只能折叠车把或车身,提供骑行和折叠两种使用状态,考虑到目前产品一般重量都超过10kg,甚至超过15kg,即使是提起折叠状态的滑板车,也非常不方便,用户承受较大的负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变形式折叠滑板车,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折叠式滑板车重量较大,折叠后提起不方便,收纳和转运不够便利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包括相互铰接的车头组件和踏板组件,所述踏板组件两端分别设有前轮和后轮,还包括轮轴机构,所述轮轴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踏板组件下端的安装座和用于安装所述后轮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一端铰接于所述安装座,所述连接件与所述安装座之间设有用于固定二者转动角度的限位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结构包括伸缩安装于所述连接件上的销轴和多个分布于所述安装座外端且可供所述销轴插入的定位孔。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结构还包括用于推动所述销轴保持插入所述定位孔的限位弹簧以及用于拉动所述销轴脱离所述定位孔的闸线组件。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座具有第一轴孔,所述连接件一端开设有可供所述安装座置入的安装开口和对应所述第一轴孔的第二轴孔,所述轮轴机构还包括插入所述第一轴孔和所述第二轴孔的转轴。

进一步地,于所述安装开口内侧设有所述销轴和所述闸线组件。

进一步地,所述车头组件末端设有铰接座,所述踏板组件端部开设有铰接开口,所述铰接座置入所述铰接开口且通过铰接轴与所述踏板组件相互铰接。

进一步地,所述铰接开口内设有限位轴,所述铰接座上转动设有用于卡紧所述限位轴限制所述踏板组件角度的卡头。

进一步地,所述卡头末端设有可供所述限位轴嵌入的卡钩。

进一步地,所述铰接座上转动设有用于锁定所述卡头的解锁头。

进一步地,还包括用于提供动力的电力驱动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中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其踏板组件与车头组件折叠后,可通过摆动连接件改变后轮的位置,并且由限位结构限制其连接件角度从而固定后轮位置,使后轮可以着地提供支撑,用户可推动或拉动折叠后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将其转运,从而无需完全提起收纳,降低了用户的负担,具有易于收纳、便于转运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骑行模式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助力模式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拖行模式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限位结构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以下结合具体附图对本实施例的实现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提供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包括车头组件1、踏板组件2和轮轴机构,其中车头组件1和踏板组件2一端相互铰接,车头组件1具有车把14,踏板组件2的两端分别设有前轮3和后轮4。

轮轴机构包括连接件23和设置于踏板组件2下端的安装座22。连接件23一端铰接于安装座22,另一端可供后轮4安装固定。在连接件23与安装座22之间设有用于固定二者转动角度的限位结构。

由于本实施例中的后轮4与踏板组件2之间并非直接安装固定,而是通过可转动的连接件23间接固定,当踏板组件2折叠后,在连接件23的带动下,后轮4可在一定的角度范围内摆动,并且借助限位结构固定连接件23的摆动角度,可根据用户的需要,调节后轮4的实际位置,由连接件23进行支撑。

例如图2所示,下文中为了便于叙述,将图示的状态称为助力模式。在助力模式中,连接件23与折叠后的踏板组件2具有夹角,形成具有一定的稳固性的三角形结构,用户可推动助力模式下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由于在助力模式下,实际上前轮3和后轮4依然同时着地,变形式折叠滑板车的重量直接传递至地面,用户无需将其提起即可方便的将其推动,减少了用户的负担,收纳和转运都较为便利。而且,在助力模式中用户还可以将随身的行李物品放置在变形式折叠滑板车上合适的位置,使得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在助力模式下还可以充当辅助载物的工具,大大提升了其实用程度。

例如图3所示,下文中为了便于叙述,将图示的状态称为拖行模式。本实施例中的拖行模式与现有技术所不同的在于,在该模式下后轮4与骑行模式相比转动了将近180°,与前轮3的位置靠近。在拖行模式中,将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倾斜后,使其后轮4着地、前轮3离地,即可方便的拖行,变形式折叠滑板车的部分重量由后轮4承担,用户无需完全将变形式折叠滑板车提起,也能方便的拖行。在该模式下,同样可以将随身的行李物品放置在变形式折叠滑板车上合适的位置,实现辅助载物的作用,不仅减少了用户的负担,而且收纳和转运都较为方便。

因此,本实施例中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具有可相对踏板组件2摆动的后轮4,折叠后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后轮4的位置,使其能通过拖行或者推行的方式转运,无需用户将其完全将提起,而且还兼具一定的辅助载物作用,降低了用户的负担,收纳和转运均较为便利。

限位结构可以由多种结构实现,例如设置螺栓等解锁机构,在解锁的状态下转动连接件23,转动完成后锁紧位置等,具体地,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的限位结构包括伸缩安装于连接件23上的销轴231和多个分布于安装座22外端可供销轴231插入的定位孔222。销轴231伸出后插入定位孔222,此时连接件23无法相对安装座22转动,即限制了此时的角度,将销轴231缩回,连接件23即可自由转动。在实际设计中,应当考虑变形式折叠滑板车的结构尺寸和人体工程学,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定位孔222,以保证其限制的角度适宜拖行或者推行。本实施例中的定位孔222的数量为两个,一个对应上述的助力模式,一个对应上述的拖行模式。

限位结构还包括用于推动销轴231保持插入定位孔222的限位弹簧232以及用于拉动销轴231脱离定位孔222的闸线组件233。在没有外力的状态下,限位弹簧232可推动线轴保持伸出状态,使其插入定位孔222中并保持,此时即锁定连接件23的位置。当借助闸线组件233拉动销轴231后,销轴231受到拉力缩回压缩限位弹簧232,脱离定位孔222,此时连接件23可自由转动。闸线组件233为现有技术中常见的结构,具体原理结构不做赘述。

安装座22与连接件23之间的铰接方式可以采用多种结构实现,例如在安装座22上凸设圆柱,在连接件23上开设可供圆柱插入的孔等,具体地本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安装座22具有第一轴孔223,连接件23一端开设有可供安装座22置入的安装开口和对应第一轴孔223的第二轴孔(未示出)。轮轴机构还包括插入第一轴孔223和第二轴孔的转轴24,连接件23和安装座22之间通过转轴24铰接,可自由转动。

销轴231和闸线组件233安装在安装开口内侧,可随连接件23转动而不会与其他结构发生干涉。

如图1至图4所示,在车头组件1的末端设有铰接座11,踏板组件2端部开设有铰接开口,铰接座11置入铰接开口且通过铰接轴与踏板组件2相互铰接。踏板组件2和车头组件1之间的铰接同样可采用圆柱和孔的配合方式,不限制于本实施例中的描述。

在铰接开口内设有限位轴21,铰接座11上转动设有用于卡紧限位轴21限制踏板组件2角度的卡头13。卡头13配合限位轴21可保证踏板组件2和车头组件1之间的角度,使二者不会自由转动,当需要折叠时,将卡头13转动使其与限位轴21脱离即可。

优选的,在卡头13末端设有可供限位轴21嵌入的卡钩131,卡钩131可勾住限位轴21,进一步提高限制刚性。

在铰接座11上转动设有用于锁定卡头13的解锁头12,解锁头12可锁定或解锁卡头13,使其可自由转动或者保持固定,解锁头12的结构可采用现有技术中多种成熟结构实现,此处不做赘述。

本实施例中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还包括用于提供动力的电力驱动结构,变形式折叠滑板车可由电力驱动自动行进,尤其是在助力模式下,前轮驱动轮将以较低转速(约4~7Km/h)驱动向前行驶,用户只需控制车头方向即可轻松前行,进一步提高了辅助载物的便利性,为用户出行提供了较佳的辅助。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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