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后限位块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2196阅读:59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后限位块支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后限位块支架,属于板簧限位块支架领域。



背景技术:

限位块支架作为安装限位块的辅助装置,已经成为车辆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限位块支架安装在车架和限位块之间,且其两端分别与车架及限位块相连接,在车桥跳动量过大时,将承受很大的垂向力,普通限位块支架虽然成本低,但结构笨重,且存在结构强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后限位块支架,力学性能优良,结构轻量化,可靠性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种新型后限位块支架,包括用于连接车架的连接板、用于连接限位块的平板、及设置在连接板和平板间的方形管;

所述连接板为L形钢板,连接板上设有减重孔,连接板固定安装在方形管的一端,方形管的另一端与平板固定连接;

所述连接板的上端开有第一螺栓孔,所述平板上开有第二螺栓孔。

作为改进,所述连接板上开有第一减重孔、第二减重孔,所述第一减重孔与第一螺栓孔位于连接板的同一端,所述第二减重孔位于连接板的另一端。

作为改进,所述方形管的一端垂直焊接在连接板的一侧边上,方形管的另一端垂直焊接在所述平板上。

作为改进,所述连接板与方形管连接处设有加强筋。

作为改进,所述加强筋具有四个,四加强筋两两一组,对称布置在方形管的两侧。

作为改进,所述加强筋呈直角三角形状,加强筋的一直角边焊接在方形管上,另一直角边焊接在连接板上。

作为改进,所述第二螺栓孔的数量为两个,两第二螺栓孔对称布置在平板两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L形钢板与方形管连接,方形管的另一端与平板连接,同时在连接板上开设用于连接车架的第一螺栓孔,在平板上开设用于连接限位块的第二螺栓孔,安装可靠性高,易于装配,可根据车架实际空间需求灵活调节安装位置,不受空间限制;通过在L形钢板上开设减重孔,重量轻,使限位块支架轻量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螺栓孔,2、连接板,3、第一减重孔,4、第二减重孔,5、加强筋,6、第二螺栓孔,7、平板,8、方形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是应该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新型后限位块支架,包括用于连接车架的连接板2、用于连接限位块的平板7、及设置在连接板2和平板7间的方形管8;

所述连接板2为L形钢板,连接板2上设有减重孔,连接板2固定安装在方形管8的一端,方形管8的另一端与平板7固定连接;

所述连接板2的上端开有第一螺栓孔1,所述平板7上开有第二螺栓孔6。

作为实施例的改进,所述连接板2上开有第一减重孔3、第二减重孔4,所述第一减重孔3与第一螺栓孔1位于连接板2的同一端,所述第二减重孔4位于连接板2的另一端。通过在L形钢板上开设减重孔,重量轻,使限位块支架轻量化。

作为实施例的改进,所述方形管8的一端垂直焊接在连接板2的一侧边上,方形管8的另一端垂直焊接在所述平板7上,整体结构稳固性高、更可靠。

作为实施例的改进,所述连接板2与方形管8连接处设有加强筋5。

作为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加强筋5具有四个,四加强筋5两两一组,对称布置在方形管8的两侧。

作为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加强筋5呈直角三角形状,加强筋5的一直角边焊接在方形管8上,另一直角边焊接在连接板2上。通过在L形钢板底部与方形管8上端用加强筋5相连接,增加了整个限位块支架的刚度,且整体可靠性高。

作为实施例的改进,所述第二螺栓孔6的数量为两个,两第二螺栓孔6对称布置在平板7两端,有效实现该支架与限位块的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L形钢板与方形管8连接,方形管8的另一端与平板7连接,同时在连接板2上开设用于连接车架的第一螺栓孔1,在平板7上开设用于连接限位块的第二螺栓孔6,安装可靠性高,易于装配,可根据车架实际空间需求灵活调节安装位置,不受空间限制。在汽车行业,特别是重卡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而对产品轻量化、精益化则成为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以年产10万台汽车为例,通过采用该新型后限位块支架,可使每个新型拖车钩支架减重约1.2公斤,则每年降本约12万公斤。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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