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机头卸料溜槽堵料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1649阅读:1118来源:国知局
皮带机头卸料溜槽堵料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报警装置,具体是一种皮带机头卸料溜槽堵料报警装置,适用于输送较干燥物料的皮带机头卸料溜槽使用。



背景技术:

采用皮带机输送物料非常普遍,而且物料经常是经过几条皮带转载,但是,皮带机输送物料时,机头卸料溜槽堵料现象经常发生,如果岗位人员或集中控制室发现不及时,很容易造成冒料、滚筒磨损、断带等事故,甚至会酿成火灾,给正常生产造成较大损失。因此,如何在机头卸料溜槽发生堵塞事故时及时报警,让岗位人员或集中控制室及时发现,与此同时采取手动或自动连锁停机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对提高生产效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针对皮带机头卸料溜槽经常发生的堵料事故,提供一种事故自动报警装置,保证相关岗位人员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现场停机或集控自动连锁停机等),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提高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皮带机头卸料溜槽堵料报警装置,包括光电开关、声光报警器,声光报警器与光电开关串接;光电开关的发射器和接收器呈水平方向对应安装在卸料溜槽的上部喇叭口部,且发射器光束路径位于物料下落轨迹外侧;卸料溜槽的上部喇叭口内部设置有遮挡飞溅物料的挡料板,且挡料板内侧空间为发射器光束的路径。

当溜槽发生堵料事故时,物料不断从溜槽向上堆积,当物料堆积到挡料板位置时,将有部分物料进入到挡料板内侧空间,从而使光电发射器发出的光线不能顺利的到达光电接收器,于是,光电开关触发,并送出触发信号。触发信号引起声光报警器报警,从而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如停机)。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优点是:

结构简单,投资少,安装方便,可保证报警及时准确,减少不必要的事故损失。

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

挡料板为角铁或半圆管,发射器光束的路径顺延角铁或半圆管遮挡的内侧空间。

角铁或半圆管的两端与卸料溜槽内壁焊接固定,并在角铁或半圆管与卸料溜槽连接位的卸料溜槽槽壁上开有方孔,方孔外侧的卸料溜槽槽壁上分别安装光电开关的发射器和接收器,发射器光束贯通方孔。

声光报警器通过安装支架安装在便于现场操作人员观察的醒目位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侧视图;

图3为角铁或半圆管安装位与卸料溜槽槽壁上的方孔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中:1-光电开关;2-声光报警器;3-皮带机;4-卸料溜槽;5-于物料下落轨迹;6-挡料板;7-方孔;11-光电发射器;12-光电接收器;61-角铁安装位;62-半圆管安装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但实施例不对本实用新型构成任何限制。

参见图1、图2、图3,一种皮带机头卸料溜槽堵料报警装置,由光电开关1、声光报警器2、挡料板7构成,声光报警器2通过安装支架安装在便于现场操作人员观察的醒目位置,声光报警器2与光电开关1串接;光电开关1的光电发射器11和光电接收器12呈水平方向对应设置在卸料溜槽4的上部喇叭口部,且发射器光束路径位于物料下落轨迹5外侧;卸料溜槽4的上部喇叭口内部设置有遮挡飞溅物料的挡料板7,挡料板7为角铁或半圆管,角铁或半圆管的两端与卸料溜槽4内壁焊接固定,并在角铁或半圆管与卸料溜槽4连接位的卸料溜槽4槽壁上开有方孔7,方孔7外侧的卸料溜槽4槽壁上分别通过支架安装光电发射器11和光电接收器12,发射器光束贯通方孔7并顺延角铁或半圆管遮挡的内侧空间;角铁安装位61或者半圆管安装位62与方孔7的位置关系见图3,角铁可采用50×50mm角铁,半圆管采用半径35.355mm、弧度180度、壁厚4mm铁管,方孔7为50× 50mm。

光电开关1的触发信号通过常开或常闭接点输送到声光报警器2,声光报警器2需进行延时设置,以保证触发信号的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皮带机3正常输送物料时,光电发射器11发射的信号由光电接收器12正常接收,声光报警器2不触发。有时偶尔会有物料进入到角铁或半圆铁管内侧,偶尔进入的物料停留时间不长,因有延时设置(时长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不会立即触发报警响应。当因某种原因导致卸料溜槽4堵料时,溜槽内物料迅速堆积起来,物料堆积到角铁或半圆铁管位置时,将有部分物料进入到角铁或半圆铁管内侧空间,从而使光电发射器11发出的光线不能顺利的到达光电接收器12,于是,光电开关1触发,并送出触发信号。触发信号引起声光报警器2报警或集控室PLC相应程序运行,从而及时采取措施(如停机)。将角铁或半圆铁管内侧存料清理干净,同时将溜槽内物料清理完毕后,堵料报警装置恢复报警功能,皮带机开机信号恢复正常,可正常运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可行的实施例而已,并非因此局限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化,均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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