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自动卷料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8791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自动卷料机。



背景技术:

卷料机是柔性金属网片末端最终包装设备,作用是把金属网片卷成圆筒状利于存放与运输。

现有技术中的卷毡机都是人工作业,自动化程度低,在卷料时,金属网片之间不够致密,影响卷料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提高卷料质量的装置。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自动卷料机,用于对柔性片状金属网片进行卷料,其特征在于,包括送料装置、卷料装置以及压料装置,其中:

所述卷料装置至少包括筒状的卷料辊筒以及吸料装置,所述卷料辊筒用于与所述金属网片接触后的旋转,所述吸料装置用于将与所述卷料装置接触的所述金属网片吸附在所述卷料装置上;

所述送料装置用于驱动所述金属网片沿线性轨迹运动至与所述卷料装置接触;

所述压料装置包括压料板以及控制装置,所压料板用于将所述金属网片压紧在所述卷料辊筒上,所述控制装置用于调节所述压料板与所述卷料辊筒之间的距离,使得所述压料板加载在所述金属网片上的值为固定值。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压料板水平设置,所述控制装置包括位于所述压料板正上方的活动板以及位于所述活动板的正上方的固定板,所述活动板和固定板均水平设置,所述固定板上设置有用于控制所述活动板升降的升降装置,所述活动板与所述固定板之间连接有弹簧,以及用于测量所述活动板与所述固定板之间距离的测量装置,所述测量装置控制所述升降装置,使得所述活动板与所述固定板之间的距离为固定值。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卷料辊筒为设置有空心内腔的筒状结构,其周向设置有若干通孔,所述吸料装置位于所述空心内腔中,且能够对所述通孔进行抽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升降装置包括转动连接在所述固定板上的丝杆以及固定在所述活动板上的且与所述丝杆配合的丝母,所述丝杆通过脉冲电机控制旋转,所述脉冲电机与所述测量装置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设置在实现自动送料和自动卷料的同时,对卷料辊筒上的金属网片在卷料的过程中进行压紧,从而提高了卷料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2-送料装置;4-卷料装置;6-压料装置;8-卷料辊筒;10-压料板;12-活动板;14-固定板;15-弹簧;16-升降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送料装置2、卷料装置4以及压料装置6,其中:

所述卷料装置4至少包括筒状的卷料辊筒8以及吸料装置,所述卷料辊筒8用于与所述金属网片接触后的旋转,所述吸料装置用于将与所述卷料装置4接触的所述金属网片吸附在所述卷料装置4上;

所述送料装置2用于驱动所述金属网片沿线性轨迹运动至与所述卷料装置4接触;

所述压料装置6包括压料板10以及控制装置,所压料板10用于将所述金属网片压紧在所述卷料辊筒8上,所述控制装置用于调节所述压料板10与所述卷料辊筒8之间的距离,使得所述压料板10加载在所述金属网片上的值为固定值。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压料板10水平设置,所述控制装置包括位于所述压料板10正上方的活动板12以及位于所述活动板12的正上方的固定板14,所述活动板12和固定板14均水平设置,所述固定板14上设置有用于控制所述活动板12升降的升降装置16,所述活动板12与所述固定板14之间连接有弹簧,以及用于测量所述活动板12与所述固定板14之间距离的测量装置,所述测量装置控制所述升降装置16,使得所述活动板12与所述固定板14之间的距离为固定值。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卷料辊筒8为设置有空心内腔的筒状结构,其周向设置有若干通孔,所述吸料装置位于所述空心内腔中,且能够对所述通孔进行抽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升降装置16包括转动连接在所述固定板14上的丝杆以及固定在所述活动板12上的且与所述丝杆配合的丝母,所述丝杆通过脉冲电机控制旋转,所述脉冲电机与所述测量装置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原理如下:

(1)设置送料装置2,用于对金属网片进行水平送料;

(2)设置卷料装置4和吸料装置,当金属网片与卷料装置4接触时,吸料装置吸气,将金属网片吸附在卷料辊筒8上,同时卷料辊筒8旋转,进行卷料;

(3)设置压料装置6,其包括压料板10、活动板12、以及固定板14,压料板10压附在卷料辊筒8上的金属网片上,通过压料板10与活动板12之间的弹簧,实现对金属网片的压紧。

(4)因为随着卷料辊筒8上物料的增加,其与压料板10间的压力会逐渐变大,为确保压料板10与卷料辊筒8之间的压力至为恒定值,通过丝杆以及丝母调节活动板12与压料板10的间距。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其中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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