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散热器芯体捆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1282阅读:107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散热器芯体制造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汽车散热器芯体捆扎机。



背景技术:

汽车散热器芯体捆扎时,用简易固定捆扎台捆扎,捆扎台多而分散,捆扎台适用性、通用性差,捆扎芯体质量不稳定,如下所述:

1:捆扎芯体尺寸变化大,有松有紧。

2:钎焊后芯体尺寸变化也比较大,有收腰及大肚子现象,很难满足芯体尺寸公差±1的要求,每次有3-5%的芯体需要再回炉。

3:焊后芯体走带严重。

4:产品外观差,不规整。

5:捆扎台品种规格多,且不同品种规格只能适用几种散热器芯体捆扎,生效率低下。

6:芯体捆扎对角线偏差较大。

7:工人农动强度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汽车散热器芯体捆扎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汽车散热器芯体捆扎机,包括机架以及分别安装在机架上的驱动机构、调整垫块、垫块横向加紧机构和固定挡板,所述的驱动机构和固定挡板设在调整垫块的宽度方向两端,所述的垫块横向加紧机构设在调整垫块的长度方向两端,将待捆扎的芯体放置在调整垫块上并紧靠固定挡板,所述的驱动机构沿芯体宽度方向压紧,同时垫块横向加紧机构对芯体进行长度方向压紧。

所述的驱动机构包括气缸组件、推板、压紧杆和开关电源组件,所述的开关电源组件与气缸组件连接,所述的气缸组件分别与推板、压紧杆连接,所述的推板和压紧杆用于压紧待捆扎的芯体。

所述的开关电源组件通过气管线组件与气缸组件连接。

所述的垫块横向加紧机构包括两个加紧单元,每个加紧单元包括滑动推板、手柄机构和滑轨,所述的滑动推板通过滑轨安装在机架上,所述的手柄机构与滑动推板连接,带动滑动推板沿芯体长度方向移动。

所述的调整垫块由多块垫块单元拼接而成,可根据芯体长度来调整调整垫块的长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芯体捆扎机可对多种产品捆扎,能够适用多品种多规格,散热器芯体捆扎,适用性通用性强。

2:芯体捆扎机捆扎芯体尺寸控制公差好,能够满足工艺尺寸要求。

3:焊后芯体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4:焊后产品不走带,规整,美观品相好。

5:由于采用气缸压紧,人工农动强度大大减低。

6:生产效率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气缸组件、2.推板、3.压紧杆、4.滑动推板、5.手柄机构、6.滑轨、7.调整垫块、8.机架、9.固定挡板、10.开关电源组件、11.气管线组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汽车散热器芯体捆扎机,包括机架8以及分别安装在机架8上的驱动机构、调整垫块7、垫块横向加紧机构和固定挡板9,所述的驱动机构和固定挡板设在调整垫块的宽度方向两端,所述的垫块横向加紧机构设在调整垫块的长度方向两端,将待捆扎的芯体放置在调整垫块上并紧靠固定挡板,所述的驱动机构沿芯体宽度方向压紧,同时垫块横向加紧机构对芯体进行长度方向压紧。

所述的驱动机构包括气缸组件1、推板2、压紧杆3和开关电源组件10,所述的开关电源组件10与气缸组件1连接,所述的气缸组件1分别与推板2、压紧杆3连接,所述的推板2和压紧杆3用于压紧待捆扎的芯体。所述的开关电源组件10通过气管线组件11与气缸组件1连接。

所述的垫块横向加紧机构包括两个加紧单元,每个加紧单元包括滑动推板4、手柄机构5和滑轨6,所述的滑动推板4通过滑轨6安装在机架8上,所述的手柄机构5与滑动推板4连接,带动滑动推板4沿芯体长度方向移动。

所述的调整垫块由多块垫块单元拼接而成,可根据芯体长度来调整调整垫块的长度。

本实用新型具体工作步序如下:

1、上件:启动开关电源组件10、气缸组件1、带动推板2、压紧杆3退回原点,这时把汽车散热器芯体放置调整垫块7上面,并紧靠固定挡板9。

2、压紧:启动开关电源组件10、气缸组件1、推板2、压紧杆3压紧汽车散热器芯体用卷尺测芯体宽度尺寸,看符合工艺要求尺寸否,如不符合调整压紧杆3,直至符合工艺尺寸要求。

3、拍平:用拍板拍平汽车散热器芯体,至芯体平整。

4、捆扎:按工艺要求用铁丝捆扎芯体。

5、下件:松退气缸组件1、推板2、压紧杆3取下工件,下一循环开始。

6、调整:手柄机构5在滑轨6上可以横向移动,带动滑动推板4,通过增加或减少调整垫块7,实现不同汽车散热器芯体长短的更替捆扎,实现一机多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