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线型输送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2600阅读:1360来源:国知局
一种直线型输送线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送线,尤其涉及一种直线型输送线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的输送线主要有皮带式输送线、链板式输送线及倍速链输送线,体积大,工作柔性不高,单元可操作性较差,影响整个输送线的生产效率。因此,设计一种新型的柔性工作的6m输送线装置来提高输送线的生产效率和生产线的可操作性是十分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的不足之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直线型输送线装置,本实用新型可独立完成物料在输送线上连续输送,能够进行独立操控,来料时启动、无料时停止,便于各单元工作调度、设备调试及设备正常维护。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达到上述目的:一种直线型输送线装置,包括:驱动组件、线体、皮带、支腿、涨紧组件;驱动组件连接在线体一端下方,涨紧组件连接在线体的另一端下方;皮带分别环绕覆盖在驱动组件、线体、涨紧组件上;支腿固定在线体下侧。

作为优选,所述的驱动组件包括驱动座、驱动盒I、垫板、驱动电机、导向轮I、驱动轴、驱动轮、滚轮轴座I、轴承I、压板、轴承座;驱动盒I、垫板、驱动电机、滚轮轴座I、轴承座分别固定在驱动座上;导向轮I连接在滚轮轴座I上;驱动轴贯穿连接在驱动电机上,两端分别链接有驱动轮;轴承I连接在轴承座上;压板连接在驱动轴上;驱动座与线体连接在一起。

作为优选,所述的涨紧组件包括涨紧座、导向轮II、驱动盒II、轴承II、滚轮轴座II、涨紧轮固定块、调整螺杆、调整座;驱动盒II固定在涨紧座上;导向轮II通过轴承II固定在滚轮轴座II上;滚轮轴座II两端分别固定在涨紧座、涨紧轮固定块上;涨紧轮固定块固定在涨紧座上;调整螺杆通过调整座连接在涨紧轮固定块上,涨紧轮固定块通过调整螺杆实现上下移动;调整座固定在涨紧座上;涨紧座与线体连接在一起。

作为优选,所述的支腿优选带有4只,支腿高度可调。

作为优选,所述的驱动盒I与驱动盒II,导向轮I与导向轮II,滚轮轴座I与滚轮轴座II,轴承I与轴承II分别为相同结构的构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可独立完成物料在输送线上连续输送,流水线可独立操控,来料时启动、无料时停止,便于各单元工作调度、设备调试及设备正常维护。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驱动组件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驱动组件剖视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涨紧组件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的涨紧组件主视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的涨紧组件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此:

实施例:如图1、图2、图3、图4所示,一种直线型输送线装置由驱动组件1、线体2、皮带3、四只支腿4、涨紧组件5组成;驱动组件1安装在线体2一端下方,涨紧组件5安装在线体2的另一端下方;皮带3分别环绕覆盖在驱动组件1、线体2、涨紧组件5上;四只支腿4固定在线体2下侧,相邻两支腿4之间的间距相等。

如图5、图6所示,驱动组件1包括驱动座6、驱动盒I7、垫板8、驱动电机9、导向轮I10、驱动轴11、驱动轮12、滚轮轴座I13、轴承I14、压板15、轴承座16;驱动盒I7、垫板8、驱动电机9、滚轮轴座I13、轴承座16分别固定在驱动座6上;导向轮I10连接在滚轮轴座I13上;驱动轴11贯穿连接在驱动电机9上,两端分别链接有驱动轮12;轴承I14连接在轴承座16上;压板15连接在驱动轴11上;驱动座6与线体2连接在一起。

如图7、图8、图9所示,涨紧组件5包括涨紧座17、导向轮II18、驱动盒II19、轴承II20、滚轮轴座II21、涨紧轮固定块22、调整螺杆23、调整座24;驱动盒I19I固定在涨紧座17上;导向轮II18通过轴承II20固定在滚轮轴座II21上;滚轮轴座II21两端分别固定在涨紧座17、涨紧轮固定块22上;涨紧轮固定块22固定在涨紧座17上;调整螺杆23通过调整座24连接在涨紧轮固定块22上,涨紧轮固定块22通过调整螺杆23实现上下移动;调整座24固定在涨紧座17上;涨紧座17与线体2连接在一起。

驱动盒I7与驱动盒II19,导向轮I10与导向轮II18,滚轮轴座I13与滚轮轴座II21,轴承I14与轴承II20分别为相同结构的构件。

使用时,本实用新型设于每个输送线直线传输位置;通过驱动电机带动皮带滚动,皮带通过驱动组件和涨紧组件沿线体进行环形转动,物料托盘在皮带的拖动下进行流转;通过涨紧组件完成皮带涨紧,整体通过支腿支撑,高度可调;驱动组件启停依据来料状态控制。本实用新型通过驱动皮带实现物料托盘输送,流水线上可以独立操控,并且设置启停控制。

以上的所述乃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及所运用的技术原理,若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想所作的改变,其所产生的功能作用仍未超出说明书及附图所涵盖的精神时,仍应属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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