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塑料颗粒清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96883阅读:40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塑料加工领域,尤其是一种塑料颗粒清洗装置。



背景技术:

在对废旧塑料进行破碎造粒之后,上面往往含有杂质或者灰尘,这些杂质或者灰尘需要进行冲洗清理以后,再将其投入到注塑机进行零件的注塑生产,而目前的塑料颗粒进行清理的时候,往往是采用人工清洗或者采用专门的清洗设备,这种清洗设备结构复杂,价格昂贵,投资巨大,且检修维护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塑料颗粒清洗装置,该清洗装置结构简单,能够快捷方便的对塑料颗粒进行清洗,且清洗方便彻底。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塑料颗粒清洗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座,所述支撑座通过支撑杆连接有包括清洗仓,所述清洗仓正下方设置有储水框,所述清洗仓顶部设置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左端固定设置有立柱,所述立柱通过横杆固定设置有转动电机,所述转动电机的电机轴上设置有同步带轮,所述支撑板中部还设置有轴承座,所述轴承座中固定设置有清洗管,所述清洗管上也设置有同步带轮,所述清洗管末端连接有一横管,所述横管两端设置有至少两个分流管,所述分流管上连接有喷头,所述横管下方还连接有倒T型搅拌板,所述清洗管顶部连接有旋转管接头,所述旋转管接头和出水管相连接,所述清洗仓底部设置有过滤板,所述清洗仓其中一侧板设置有投料口,所述清洗仓还铰接有一开闭门。

进一步的,所述投料口上连接有左下方倾斜的投料管。

进一步的,所述过滤板在开闭门那一侧设置有导向片。

进一步的,所述投料管的开口还设置有喇叭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该清洗装置结构简单,能够快捷方便的对塑料颗粒进行清洗,且清洗方便彻底;

(2)在清洗的时候,灰尘和杂质能够随着污水能够及时的排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座;2、支撑杆;3、储水框;4、立柱;5、横杆;6、转动电机;7、同步带轮;8、轴承座;9、清洗管;10、分流管;11、旋转管接头;12、出水管;13、过滤板;14、投料管;15、开闭门;16、同步带;17、喇叭口;18、导向片;19、倒T型搅拌板;20、横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根据图1所示的一种塑料颗粒清洗装置,包括支撑座,所述支撑座通过支撑杆连接有包括清洗仓,所述清洗仓正下方设置有储水框3,所述清洗仓顶部设置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左端固定设置有立柱4,所述立柱4通过横杆5固定设置有转动电机6,所述转动电机6的电机轴上设置有同步带轮7,所述支撑板中部还设置有轴承座8,所述轴承座8中固定设置有清洗管9,所述清洗管9上也设置有同步带轮7,所述清洗管末端连接有一横管,所述横管两端设置有至少两个分流管,所述分流管上连接有喷头,所述横管20下方还连接有倒T型搅拌板19,所述清洗管9顶部连接有旋转管接头11,所述旋转管接头11和出水管12相连接,所述清洗仓底部设置有过滤板13,所述清洗仓其中一侧板设置有投料口,所述清洗仓还铰接有一开闭门15。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的时候过程如下,先将塑料颗粒从投料口中投入,然后启动出水管12,出水管将洁净的水从分流管10排出,于此同时,立柱上的转动电机6开始转动,转动电机开始转动的时候,带动同步带轮7转动,同步带轮7通过同步带16带动清洗管9进行转动,转动的时候,分流管10也开始一边转动一边喷处高压水,将沉积在过滤板13上的塑料颗粒进行清洗,在清洗的时候,灰尘杂质连同污水一起排出。当清洗仓之中的塑料颗粒清洗完成以后,将开闭门15打开,将清洗完成的塑料颗粒取出即可。

进一步的,所述投料口上连接有左下方倾斜的投料管14,所述投料管14的开口还设置有喇叭口17。通过投料管14将塑料颗粒进行投入更加方便快捷。

进一步的,所述过滤板13在开闭门15那一侧设置有导向片18。由于在过滤板13上还设置有导向片18,所以当在清洗仓左侧设置有接料框的时候,能够快速的使得清洗后的塑料颗粒通过导向片18顺利的落入接料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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