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64681阅读:61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主要用于对工业危险废弃物和普通废弃物进行集中综合焚烧处理的焚烧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焚烧处理是工业各种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有效方法,现有这类处理系统通常只包含单一形式的焚烧炉,将各种废弃物混在一起焚烧,由于不同形态的废弃物所要求的焚烧炉的结构不同、工艺条件不同,将不同废弃物混合焚烧往往不能使废弃物得到充分燃烧,各种废弃物相互交叉产生化学反应,导致过多的二次污染物产生。为适应不同废弃物的焚烧要求,就不得不建立多种不同的焚烧系统,这样又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造成资金和土地的浪费,并增加了储运工作量,增加了总的运行成本和处理费用。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即可以满足不同形态的废弃物的焚烧要求,改进焚烧系统,减少二次污染物的产生,又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建设,节省了投资和占地,减少了储运工作量、运行费用、降低了运营成本、操作风险和处理成本。
本实用新型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包括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废渣焚烧炉、集中二燃室、烟气处理装置和烟气排放装置,所述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废渣焚烧炉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集中二燃室的进口,所述集中二燃室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烟气处理装置的烟气进口,所述烟气处理装置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烟气排放装置的烟气进口。
这种综合处理系统可以采用全流程计算机自动控制,计算机自动控制装置的控制线分别同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直燃式焚烧炉、集中二燃室、烟气处理装置、烟气排放装置中的各用电设备连接,通过控制各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实现对所述各装置的全程自动化控制,监控整个系统的工作过程,使操作更方便、运行状态更佳,降低运营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为将来自工业区各工厂的各种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弃物进行分拣,分拣时可以依照废弃物的不同成份、不同特点初步分类后再进行自动分拣,最终形成三类或多类不同成份的废弃物,通常为分为普通固体废弃物、液态废弃物和废渣(粉末态废弃物或类似小颗粒固体废弃物),将这三类废弃物通过各自的输送装置分别送入焚烧系统的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和直燃式焚烧炉进行一次焚烧,一次焚烧后的烟气及未燃尽物料进入集中二燃室进行集中的二次燃烧,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烟气排放装置的烟囱排放。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各种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有利于扩大处理规模,减少储运成本,并提高系统的整体技术水平;不同形态的废弃物在不同的焚烧炉内焚烧,有利于适应不同废弃物的焚烧要求,改善炉内燃烧状态,大幅度减小因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气体污染物;一次焚烧后的烟气和未燃尽物料集中进行二次燃烧和烟气处理,有利于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设备投资和场地面积,节省运行费用和处理成本,并提高烟气的抬升高度,减少对地面空气环境的污染;另外还并可以针对不同的焚烧炉具体情况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监测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整个系统安全性。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附图,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包括一般固体焚烧炉1、液态物体焚烧炉21、废渣焚烧炉9、集中二燃室17、烟气处理装置和烟气排放装置,所述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废渣焚烧炉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集中二燃室的进口,所述集中二燃室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烟气处理装置的烟气进口,所述烟气处理装置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烟气排放装置的烟气进口。
所述一般固体焚烧炉1可以是回转焚烧炉,这种焚烧炉处理能力大,搅拌效果好,焚烧彻底,减容比可高达99.7%,可更好地适应这种集中焚烧的要求,其进料口处可以设有集尘器2,以减少扬尘对工作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污染,其驱动电机19通过传动机构连接焚烧炉炉体,用于驱动焚烧炉旋转,其配套的引风机18可以连接在焚烧炉的烟气管道上。
所述液态物体焚烧炉21可以是燃油焚烧炉,其炉内的温度可达到1100-1800度,这种焚烧炉设有配套的燃烧器5、火焰监视器22和贮油罐6,其进料口设有雾化器3,用于将液态废弃物雾化后喷入炉内,以改善焚烧效果,其配套的引风机20可以通过管道连通其炉内的高温区。
所述液态物体焚烧炉21的前面可以设置管路平台4,以方便各管道的安装和操作,所述燃烧器所需的空气压缩机或压缩空气管道可以安装在所述管路平台上。
所述废渣焚烧炉9可以是直燃式焚烧炉,其主体结构可以是由不定型耐火物建成的炉体结构,所述炉体结构的外层可以设有水冷层8,所述水冷层可以配有供水水箱7和水蒸气排放管,所述水蒸气排放管可以配有气水分离器23,以便分离出其中的水。
所述直燃式焚烧炉配套的引风机10可以通过管道连通该焚烧炉的炉内燃烧区。
在现有技术背景和常见经济规模下,所述回转焚化炉炉膛容量最大可以为10.36立方米,直燃式焚化炉炉膛容量最大可以为12.9立方米,液态焚化炉炉膛容量最大可以为49.3立方米。
所述烟气处理装置可以包括依次设置的喷淋塔16、袋除尘器14和二次袋除尘器,所述袋除尘器可以是反吹风式袋除尘器,所述二次袋除尘器可以是脉冲清灰式袋除尘器,烟气经喷淋塔喷淋降温并初步除尘后,依次进入袋除尘器和二次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处理后可以达到排放标准,经烟气排放装置的烟囱13排放,如经计算机实时检测发现烟气污染物超标,可以通过反向输送烟道将烟气送入集中二燃室重新燃烧,或进入烟气处理装置重新进行净化处理。
所述烟气处理装置还可以设有若干有害气体处理装置,例如可以包括除酸装置、重金属吸附装置、二恶英吸附装置和除硫装置,所述除酸装置、重金属吸附装置、二恶英吸附装置和除硫装置可以采用湿式吸收结构或活性炭吸附结构。
所述烟气排放装置通常主要包括烟囱13,所述烟囱的底部可以设有自控清灰装置,以便自动清灰。
所述烟囱13配有自己的引风机12。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设有备用集中二燃室11,所述备用集中二燃室可以采用与所述集中二燃室相同的结构,并与所述集中二燃室并列连接于所述各焚烧炉和烟气处理装置之间,当因焚烧的废弃物的量或性质改变而需要增大二次燃烧能力时,可以同时启动集中二燃室和备用集中二燃室,另外,备用集中二燃室也可以同集中二燃室交替使用,以便于进行设备的维修。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设有热交换器15,所述热交换器连接在集中二燃室后面的烟气管道上,通常位于袋除尘器前面,这样可以有效地利用烟气热量,并有助于降低烟气温度。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设置自动控制装置,所述自动控制装置的控制线与所述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废渣焚烧炉、集中二燃室、备用集中二燃室和烟气处理装置中的用电设备电连接,通过控制各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实现对所述各装置或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控整个系统的工作过程,使操作更方便、运行状态更佳。
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各设备之间用于传送烟气或烟气和未燃尽物料的连接方式均可以采用管道形式,为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一种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废渣焚烧炉、集中二燃室、烟气处理装置和烟气排放装置,所述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废渣焚烧炉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集中二燃室的进口,所述集中二燃室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烟气处理装置的烟气进口,所述烟气处理装置的烟气出口连接所述烟气排放装置的烟气进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般固体焚烧炉是回转焚烧炉。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焚烧炉的进料口处设有集尘器,驱动电机通过传动机构连接焚烧炉炉体,配套引风机连接在焚烧炉的烟气管道上,所述燃油焚烧炉的炉内温度为1100-1800度,设有配套的燃烧器、火焰监视器和贮油罐,其进料口设有用于将液态废弃物雾化后喷入炉内的雾化器,其配套的引风机通过管道连通其炉内的高温区,所述直燃式焚烧炉的配套引风机通过管道连通该焚烧炉的炉内燃烧区,焚烧炉的主体结构是由不定型耐火物建成的炉体结构,炉体结构的外层设有水冷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态物体焚烧炉前面设有管路平台,所述废渣焚烧炉炉体结构的水冷层配有供水水箱和水蒸气排放管,所述水蒸气排放管配有气水分离器,所述回转焚化炉炉膛容量最大可以为10.36立方米,直燃式焚化炉炉膛容量最大可以为12.9立方米,液态焚化炉炉膛容量最大可以为49.3立方米。
5.如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处理装置包括依次设置的喷淋塔、袋除尘器和二次袋除尘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袋除尘器是反吹风式袋除尘器,所述二次袋除尘器是脉冲清灰式袋除尘器,所述烟气处理装置的烟囱底部设有自控清灰装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处理装置还设有若干有害气体处理装置,包括除酸装置、重金属吸附装置、二恶英吸附装置和除硫装置,所述除酸装置、重金属吸附装置、二恶英吸附装置和除硫装置采用湿式吸收结构或活性炭吸附结构。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设有备用集中二燃室,所述备用集中二燃室采用与所述集中二燃室相同的结构,并与所述集中二燃室并列连接于所述各焚烧炉和烟气处理装置之间。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设有热交换器,所述热交换器连接在所述集中二燃室与袋除尘器之间的烟气管道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设有自动控制装置,所述自动控制装置的控制线与所述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废渣焚烧炉、集中二燃室、备用集中二燃室和烟气处理装置中的用电设备电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业区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综合处理系统,设有分别用于焚烧一般固体废弃物、液态废弃物和废渣的一般固体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和直燃式焚烧炉,其中一般固体焚烧炉采用回转焚烧炉,液态物体焚烧炉采用燃油焚烧炉,废渣焚烧炉采用设有水冷层的直燃式焚烧炉,各焚烧炉的烟气和未燃尽物料通过管道送入集中二燃室进行二次焚烧,集中二燃室的烟气经过热交换器进行余热利用后由喷淋塔、袋除尘器和二次袋除尘器除尘,达到排放标准后经烟囱排放,这种焚烧处理系统中主要用于对工业废弃物进行集中焚烧处理,可采用计算机进行自动控制,其废弃物焚烧充分,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少,所需的投资和场地占用少,运行成本和处理费用低。
文档编号F23G7/00GK2740906SQ200420050509
公开日2005年11月16日 申请日期2004年4月29日 优先权日2004年4月29日
发明者吴桐 申请人:吴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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