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烘干设备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5329阅读:45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烘干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烘干设备结构。



背景技术:

以往烘干设备排湿的方法是直接将烘干后的热风排放到室外来实现,但是这样的排湿方法不仅会造成烘房温度的降低,而且热风中大量的热量被白白浪费,能源利用率不高。

同时,以往烘干设备的送风是通过上部送风口将风直接吹入到烘房内,这种直接送风的模式,热风从上部流过后会从烘房左侧往下流,然后从烘房下部流回,会使得烘房中部受热少,受热不均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源多次循环利用的烘干设备结构。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烘干设备结构,包括烘房、位于烘房一侧设于上方与送风通道相通的进风口和位于烘房一侧下方的出风口, 进风口与出风口之间连接有一热泵箱,热泵箱内设有热交换器和与热交换器相连的冷凝器和蒸发器,烘房内的热风通过热交换器和蒸发器降温后从热泵箱顶部排出,新风通过热交换器和冷凝器加热后经过送风通道进入烘房。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烘房内位于进风口的下方设有一水平设置的孔板,孔板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排风孔。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热泵箱内位于出风口和热交换器之间设有电动风阀。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热泵箱内位于蒸发器的顶端设有一排风风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此烘干设备结构能将烘房内烘干产生的热风通过出风口排入热泵箱,通过热泵箱内的热交换器和蒸发器对热风内的热量进行二次吸收,并对新风加热进行循环利用,能有效提高能量的利用效率,便于节能减排。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烘干设备结构,包括烘房10、位于烘房10一侧设于上方与送风通道1相通的进风口和位于烘房10一侧下方的出风口, 进风口与出风口之间连接有一热泵箱20,热泵箱20内设有热交换器2和与热交换器2相连的冷凝器3和蒸发器4,烘房10内的热风通过热交换器2和蒸发器4降温后从热泵箱20顶部排出,新风通过热交换器2和冷凝器3加热后经过送风通道1进入烘房10。

此烘干设备结构能将烘房10内烘干产生的热风通过出风口排入热泵箱20,通过热泵箱20内的热交换器2和蒸发器4对热风内的热量进行二次吸收,并对新风加热进行循环利用,能有效提高能量的利用效率,便于节能减排。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烘房10内位于进风口的下方设有一水平设置的孔板5,孔板5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排风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热泵箱20内位于出风口和热交换器2之间设有电动风阀6。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热泵箱20内位于蒸发器4的顶端设有一排风风机7。

孔板5设置在烘房10中的上层,位于进风口的下方水平设置,新风经过热交换器2和冷凝器3加热后,可经过送风通道1直接进入烘房10顶层,并由孔板5上的若干排风孔均匀向下排出,可便于烘房10内部各个角落和中部都均匀受热。

电动风阀6的设置,可控制热泵箱20和烘房整体的运行模式。

当关闭电动风阀6时,整体处于直接烘干模式,此时冷凝器3散发出热量,热风通过烘房10上部送风通道1进入烘房10,热风进入烘房10后通过孔板5流入到烘房10内部给烘房10内物体进行烘干。烘干后产生的热风通过烘房10下部出风口排出,排出热风往上流动至冷凝器3加热至烘干所需温度,再通过烘房10上部送风通道1进入烘房10,如此循环,不断实现烘房10的烘干需求。

直接烘干时,通过冷凝器3提供热量烘干,将电动风阀6关闭后,形成一个闭式热量循环系统,保证了烘干的品质和温度。

打开电动风阀6后,整体处于烘干和排湿同步进行的模式,此时冷凝器3散发出热量,热风通过烘房10上部送风通道1进入烘房10。热风进入烘房10后通过孔板5流入到烘房10内部给烘房10内物体进行烘干。烘干后产生的热风通过出风口排出,经电动风阀6进入热交换器2,而此时新风经新风口也流入热交换器2中,新风吸收了热风中的热量得到了预热,然后往上流动进入冷凝器3中加热至烘干所需的温度经烘房10上部送风通道1进入烘房10,被换热后的热风温度大幅降低,经热交换器2上部的风机驱动引入至蒸发器4中,蒸发器4吸收了其热量用于蒸发,经过两次换热的空气往上流动经排风风机7驱动排出。

烘干和排湿模式时,将电动风阀6开启,通过引入充当热回收系统的热泵箱20,在排湿的同时让新风吸收热风的热量,经冷凝器3稍微加热后重新送入烘房10中提供烘干热量,避免了排湿过程中烘房10温度的下降,且将热风通过热交换器2和蒸发器4两次热回收,充分回收了热风中的热量,能源利用率高。

当然,本发明创造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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