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余热发电系统的凝汽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09052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用于余热发电系统的凝汽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余热发电系统的凝汽装置。



背景技术:

余热发电系统包括余热锅炉、汽轮机、凝汽器和凝结水泵,余热锅炉利用工业废气中的热量来对水进行加热以产生蒸汽,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气通过蒸汽管道输送至汽轮机,汽轮机将蒸汽的能量转化为机械能以带动发电机工作,凝汽器用于将蒸汽凝结成水然后通过凝结水泵输送至余热锅炉。目前,余热发电系统的凝汽器的下部一般设置有用于收集凝汽器中的凝结水的集水井,凝结水泵通过管路与集水井相连接,凝结水泵将集水井中的凝结水输送至余热锅炉,但是集水井中的凝结水水位容易过高,将会使得凝结水满溢到凝汽器内腔中,将会影响凝汽器的正常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余热发电系统的凝汽装置,其可以避免集水井中的凝结水满溢到凝汽器内腔中。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余热发电系统的凝汽装置,它它包括一凝汽器,凝汽器上设置有冷却水进管和冷却水出管,凝汽器的下部设置有用于收集凝汽器中的凝结水的集水井,集水井与一输水管道相连接,输水管道与余热锅炉相连接,输水管道上设置有凝结水泵,一抽水管路的一端与集水井相连通,抽水管路的另一端与一储水装置相连通,抽水管路上设置有一第三阀门和一抽水泵,集水井的顶部设置有一用于检测集水井中的凝结水液位的液位传感器,液位传感器与一控制器的输入端电连接,控制器的输出端分别与第三阀门和抽水泵电连接;

一第一补水管路的一端与集水井相连接,第一补水管路的另一端分别与一第二补水管路的一端、一第三补水管路的一端相连接,第二补水管路的另一端与冷却水出管相连接,第三补水管路的另一端与储水装置相连接,第一补水管路上设置有输水泵,第二补水管路上设置有第一阀门,第三补水管路上设置有第二阀门。

作为优选,所述的第三补水管路与储水装置的底部相连接。

采用以上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凝汽装置,由于设置有抽水管路,抽水管路的一端与集水井相连通, 抽水管路的另一端与一储水装置相连通,抽水管路上设置有一第三阀门和一抽水泵,集水井的顶部设置有一用于检测集水井中的凝结水液位的液位传感器,液位传感器与一控制器的输入端电连接,控制器的输出端分别与第三阀门和抽水泵电连接,这样,当集水井中的水位到达设定最高水位时,控制器控制第三阀门和抽水泵开启,这样抽水泵就将集水井中的凝结水抽取至储水装置,这样就可以避免集水井中的水位继续上涨而满溢到凝汽器内腔中,可以避免影响凝汽器的正常工作,而且当集水井中的凝结水不足时,可以将冷却水出管或储水装置中的水输送至集水井,以向集水井中补水,避免集水井中凝结水不足。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由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用于余热发电系统的凝汽装置它包括一凝汽器1,凝汽器1上设置有冷却水进管101和冷却水出管102,凝汽器1的下部设置有用于收集凝汽器1中的凝结水的集水井2,集水井2与一输水管道3相连接,输水管道3与余热锅炉相连接,输水管道3上设置有凝结水泵4,一抽水管路5的一端与集水井2相连通,抽水管路5的另一端与一储水装置6相连通,抽水管路5上设置有一第三阀门13和一抽水泵14,集水井2的顶部设置有一用于检测集水井2中的凝结水液位的液位传感器201,液位传感器201与一控制器的输入端电连接,控制器的输出端分别与第三阀门13和抽水泵14电连接;一第一补水管路7的一端与集水井2相连接,第一补水管路7的另一端分别与一第二补水管路10的一端、一第三补水管路9的一端相连接,第二补水管路10的另一端与冷却水出管102相连接,第三补水管路9的另一端与储水装置6相连接,第一补水管路7上设置有输水泵8,第二补水管路10上设置有第一阀门11,第三补水管路9上设置有第二阀门12。

当集水井2中的水位到达设定最高水位时,控制器控制第三阀门13和抽水泵14开启,这样抽水泵14就将集水井2中的凝结水抽取至储水装置6,这样就可以避免集水井2中的水位继续上涨而满溢到凝汽器1内腔中,而且当集水井2中的凝结水不足时,可以将第一阀门11打开并开启输水泵8,此时输水泵8将冷却水出管102中的水输送至集水井2,或者可以将第二阀门12打开并开启输水泵8,此时输水泵8将储水装置6中的 水输送至集水井2,从而可以避免集水井2中的冷凝水不足。

所述的第三补水管路9与储水装置6的底部相连接,这样,可以使得储水装置6底部的水输送至集水井2。

以上仅就本实用新型应用较佳的实例做出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可以有其他变化,不局限于上述结构。总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