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1615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湿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



背景技术:

用于除湿的半导体冷却片的散热方式是采用普通的铝质散热片,其通过固定支架、螺丝与冷却片背在一起,再通过风扇向外排风,对散热片进行降温,从而进行散热。用于半导体冷却片的冷凝片上的除霜方式是采用普通风扇对准冷凝片吹风,提升冷凝片的温度,以达到除霜功能。由于半导体冷却片热面背有铝质散热片和风扇,冷面又背有冷凝片,冷凝片正面又安装有风扇,空气流动不畅通,散热时没有大量的低温的空气补充,除霜时进出的空气相互冲撞,让除霜功能大打折扣。直接后果就是半导体冷却片的热面无法快速散热,冷面便不能很快降温,直接导致除湿效果不好;其次就是当环境温度快速低于-5℃,除霜功能根本起不了太大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的柜体内的除湿装置除湿效果不好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包括散热装置、半导体制冷片、冷凝片和散热风扇,所述半导体制冷片的热面设置有散热装置,所述散热装置包括散热片、金属管和金属片,所述散热片上设置有金属管,所述金属管上设置有金属片,所述金属片的背面设置有散热风扇,所述散热片与半导体制冷片连接,所述半导体制冷片的冷面设置有冷凝片。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散热片为铜片,所述金属管为铜管,所述金属片为铝型片,铜质材料具有良好的散热性,可以将半导体制冷片热面的热量很好的传导到铝型片上。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散热片与半导体制冷片之间设置有散热胶,散热片通过散热胶与半导体制冷片的热面良好接触。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金属片的前端设置有通风口,通过风扇由外向里的直通风散热,可以很快将金属片上的热量散掉,从而将半导体制冷片热面的热量散走,降低其温度,进而降低冷面温度,通过冷凝片进行高效除湿。

有益效果: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铜片通过散热胶与半导体制冷片的热面良好接触,半导体制冷片的冷面装上冷凝片,通过铜质材料的良好散热性,可以将半导体制冷片热面的热量很好的传导到铝型片上。在铝型片背面设置有散热风扇,面向铝型片从外向里吹风,同时在铝型片前面开一个通风口,让风扇的风直通。通过风扇由外向里的直通风散热,可以很快将铝型片上的热量散掉,从而将半导体制冷片热面的热量散走,降低其温度,进而降低冷面温度,通过冷凝片进行高效除湿。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柜体内的除湿装置,可以高效的除湿,半导体制冷片可以有效的散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散热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金属管,2-金属片,3-散热片,4-半导体制冷片,5-冷凝片,6-风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包括散热装置、半导体制冷片4、冷凝片5和散热风扇6,半导体制冷片4的热面设置有散热装置,所述散热装置包括散热片3、金属管1和金属片2,散热片3上设置有金属管1,金属管1上设置有金属片2,金属片2的背面设置有散热风扇6,散热片3与半导体制冷片4连接,半导体冷片4的冷面设置有冷凝片5。

其中,散热片3为铜片,金属管1为铜管,金属片2为铝型片,铜质材料具有良好的散热性,可以将半导体制冷片热面的热量很好的传导到铝型片上。

其中,散热片3与半导体制冷片4之间设置有散热胶,散热片通过散热胶与半导体制冷片的热面良好接触。

其中,金属片2的前端设置有通风口,通过风扇由外向里的直通风散热,可以很快将铝型片上的热量散掉,从而将半导体制冷片热面的热量散走,降低其温度,进而降低冷面温度,通过冷凝片进行高效除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用于柜体内的微型除湿装置,铜片通过散热胶与半导体制冷片的热面良好接触,半导体制冷片的冷面装上冷凝片,通过铜质材料的良好散热性,可以将半导体制冷片热面的热量很好的传导到铝型片上。在铝型片背面设置有散热风扇,面向铝型片从外向里吹风,同时在铝型片前面开一个通风口,让风扇的风直通。通过风扇由外向里的直通风散热,可以很快将铝型片上的热量散掉,从而将半导体制冷片热面的热量散走,降低其温度,进而降低冷面温度,通过冷凝片进行高效除湿。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柜体内的除湿装置,可以高效的除湿,半导体制冷片可以有效的散热。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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