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污泥湿法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6316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一种污泥湿法处理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污泥湿法处理设备,属于环保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污泥处理:对污泥进行浓缩、调质、脱水、稳定、干化或焚烧等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加工过程。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220715128.2的一种污泥处理设备,包括破膜反应器和聚沉反应器,破膜反应器与聚沉反应器分体设置,聚沉反应器均与污泥处理设备的聚沉池和破膜反应器连通,破膜反应器与污泥处理设备的臭氧发生器连通。由于对污泥进行处理时,氧化反应和聚沉反应在不同容器中进行,因此,可以在这一批污泥在聚沉反应器中进行聚沉反应时,在破膜反应器中加入下一批污泥进行氧化反应,提高了污泥的处理效率;而且不需再进行氧化反应和聚沉反应的切换,进一步提高了污泥的处理效率。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未设有水位监控装置,无法使处理设备对水位进行监控,降低处理设备的实用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污泥湿法处理设备,以解决现有的处理设备未设有水位监控装置,无法使处理设备对水位进行监控,降低处理设备的实用性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污泥湿法处理设备,其结构包括控制杆、转轴、搅拌机、固定板、污泥入口、锁具、水管、水泵、水位监控装置、泥浆泵、电机、散气孔、支撑架、传导器、脚架、搅拌池、污泥出口,所述控制杆与固定板相连接,所述转轴活动连接搅拌机,所述搅拌机设在搅拌池内,所述污泥入口活动连接搅拌池,所述锁具设在污泥入口上,所述水管与水泵相连接,所述水泵固定连接搅拌池,所述水位监控装置设在泥浆泵上,所述水位监控装置由按钮、控制面板、监控器、外壳、显示屏组成,所述按钮活动连接控制面板,所述接控制面板固定连接外壳,所述监控器通过外壳与水泵相连接,所述外壳固定连接泥浆泵,所述显示屏设在控制面板上,所述泥浆泵与脚架相连接,所述电机固定连接支撑架,所述散气孔设在支撑架上,所述传导器固定连接脚架,所述脚架设有支撑架,所述搅拌池与固定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板固定连接脚架。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架与传导器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污泥出口设在搅拌池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水位监控装置,能够使处理设备对水位进行监控,提高处理设备的实用性,安装简单,操作灵活,且体积小,占据面积较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污泥湿法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水位监控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流程示意图。

图中:控制杆-1、转轴-2、搅拌机-3、固定板-4、污泥入口-5、锁具-6、水管-7、水泵-8、水位监控装置-9、按钮-901、控制面板-902、监控器-903、外壳-904、显示屏-905、泥浆泵-10、电机-11、散气孔-12、支撑架-13、传导器-14、脚架-15、搅拌池-16、污泥出口-1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污泥湿法处理设备,其结构包括控制杆1、转轴2、搅拌机3、固定板4、污泥入口5、锁具6、水管7、水泵8、水位监控装置9、泥浆泵10、电机11、散气孔12、支撑架13、传导器14、脚架15、搅拌池16、污泥出口17,所述控制杆1与固定板4相连接,所述转轴2活动连接搅拌机3,所述搅拌机3设在搅拌池16内,所述污泥入口5活动连接搅拌池16,所述锁具6设在污泥入口5上,所述水管7与水泵8相连接,所述水泵8固定连接搅拌池16,所述水位监控装置9设在泥浆泵10上,所述水位监控装置9由按钮901、控制面板902、监控器903、外壳904、显示屏905组成,所述按钮901活动连接控制面板902,所述接控制面板902固定连接外壳904,所述监控器903通过外壳904与水泵8相连接,所述外壳904固定连接泥浆泵10,所述显示屏905设在控制面板902上,所述泥浆泵10与脚架15相连接,所述电机11固定连接支撑架13,所述散气孔12设在支撑架13上,所述传导器14固定连接脚架15,所述脚架15设有支撑架13,所述搅拌池16与固定板4相连接。所述固定板4固定连接脚架15。所述支撑架13与传导器14相连接。所述污泥出口17设在搅拌池16下。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先将水位监控装置9安装在泥浆泵10上,启动电机11转动,带动监控器903对水泵8进行注水控制,使处理设备对水位进行监控,提高处理设备的实用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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