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污泥焚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35971发布日期:2019-02-12 21:05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有机污泥焚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泥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有机污泥焚烧装置。



背景技术:

有机污泥指的是以有机物为主要成分的污泥。主要特征为有机物含量高、易腐化发臭、颗粒较细、比重较小、含水率高而不易脱水、属胶状结构的亲水性物质、易用管渠输送;且污泥中常含有很多植物营养素、寄生虫卵、致病微生物及重金属离子等。

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泥只有小部分(不到35%)进行卫生填埋、焚烧和建材利用等,而大部分污泥未进行规范化处置,致使许多大城市出现了“污泥围城”现象,并已开始向中小城市蔓延。如何对产量巨大、成分复杂的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及资源化的处理处置,并寻求经济上可支撑的可持续性发展技术己经迫在眉睫。

污泥处置的最终目标是“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目前主要的处置技术有“卫生填埋、堆肥、土地利用和焚烧”。卫生填埋、堆肥及土地利用都不能完全实现污泥处置的无害化和减量化。污泥焚烧处理的优势在于其处理的彻底性,减量率可达到95%左右,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国外已发展成为主流的成熟技术之一,近几年在我国得越来越得到行业认可。

但是现有焚烧装置中污泥在焚烧过程中存在焚烧不充分、焚烧效率低下、焚烧耗费大量能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有机污泥焚烧装置,能够充分利用热能,减少能源的使用,同时增加污泥焚烧的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有机污泥焚烧装置,包括外壳、进料口、落灰口、灰尘收集箱、支架和电热丝,所述外壳安装在支架上,且外壳包括干燥腔和焚烧腔,所述干燥腔设置在外壳的内腔左侧,所述干燥腔的一侧设有蒸汽出口,所述电热丝安装在干燥腔和焚烧腔的中部,所述进料口设置在外壳的顶部一侧并与干燥腔相连通,所述焚烧腔的底部一侧设有落灰口所述落灰口与灰尘收集箱相连通,所述干燥腔侧壁中部设有运料轴,所述运料轴一端贯穿并伸出外壳,其末端连接有进料电机,所述进料电机固定在外壳外,所述运料轴在外壳内的部分安装有螺旋叶片,所述运料轴的侧面在外壳的内腔中固定有进料板,所述进料板的右侧为焚烧腔,所述进料板在焚烧腔的一侧转动连接有从动轴和主动轴,所述从动轴和主动轴上安装有搅拌桨,且从动轴和主动轴的另一侧均贯穿并伸出外壳,且从动轴和主动轴分别固定连接有从动齿轮和主动齿轮,所述主动轴的末端连接有搅拌电机,所述搅拌电机固定在支架上;

所述焚烧腔的顶部安装有高温风机,所述高温风机的进风口端与焚烧腔相连通,且高温风机的出风口端连接有分流器,所述分流器的分流管路上均安装有阀门,所述分流器的一个分流管路伸入到干燥腔内,且分流器的分流管路末端连接有干燥板,所述干燥板上开有多个出风孔。

优选的,所述进料板呈斜锥形,方便干燥后的污泥集中输送到焚烧腔中。

优选的,所述进料板中部安装有分离板,所述分离板包括框体和挡杆,所述挡杆等间距的固定在框体中部。

优选的,所述主动齿轮和从动齿轮通过啮合或皮带传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焚烧腔顶部安装有送风机,所述送风机的送风口端与焚烧腔相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将外壳分为干燥腔和焚烧腔,通过高温风机将焚烧腔内的燃烧热气抽入到干燥腔中给污泥干燥,可减少干燥腔中干燥耗能;同时干燥腔中通过螺旋进料,可便于将干燥的污泥初步粉碎,并经由分离板进一粉碎后通入到焚烧腔中;焚烧腔内通过两转轴带动搅拌桨搅动,使得燃烧更为充分。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有机污泥焚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分离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2-进料口;3-落灰口;4-灰尘收集箱;5-支架;6-进料电机; 7-运料轴;8-螺旋叶片;9-进料板;10-分离板;101-框体;102-挡杆;11-从动轴;12-主动轴;13-电热丝;14-从动齿轮;15-主动齿轮;16-搅拌电机;17- 高温风机;18-分流器;19-阀门;20-送风机;21-干燥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参照图1-2,一种有机污泥焚烧装置,包括外壳1、进料口2、落灰口3、灰尘收集箱4、支架5和电热丝13,所述外壳1安装在支架5上,且外壳1包括干燥腔和焚烧腔,所述干燥腔设置在外壳1的内腔左侧,所述干燥腔的一侧设有蒸汽出口,所述电热丝13安装在干燥腔和焚烧腔的中部(干燥腔中未示出),所述进料口2设置在外壳1的顶部一侧并与干燥腔相连通,所述焚烧腔的底部一侧设有落灰口3(落灰口3上设有间隔的隔板,灰烬从隔板间隙中落入到灰尘收集箱 4中),所述落灰口3与灰尘收集箱4相连通;

所述干燥腔侧壁中部设有运料轴7,所述运料轴7一端贯穿并伸出外壳1,其末端连接有进料电机6,所述进料电机6固定在外壳1外,所述运料轴7在外壳1内的部分安装有螺旋叶片8,所述运料轴7的侧面在外壳1的内腔中固定有进料板9,所述进料板9的右侧为焚烧腔,所述进料板9在焚烧腔的一侧转动连接有从动轴11和主动轴12,所述从动轴11和主动轴12上安装有搅拌桨,且从动轴11和主动轴12的另一侧均贯穿并伸出外壳1,且从动轴11和主动轴12分别固定连接有从动齿轮14和主动齿轮15,所述主动轴12的末端连接有搅拌电机16,所述搅拌电机16固定在支架5上;

所述焚烧腔的顶部安装有高温风机17,所述高温风机17的进风口端与焚烧腔相连通,且高温风机的出风口端连接有分流器18,所述分流器18的分流管路上均安装有阀门19,所述分流器18的一个分流管路伸入到干燥腔内,且分流器 18的分流管路末端连接有干燥板21,所述干燥板21上开有多个出风孔。

所述进料板9呈斜锥形,方便干燥后的污泥集中输送到焚烧腔中。

所述进料板9中部安装有分离板10,所述分离板10包括框体101和挡杆102,所述挡杆102等间距的固定在框体101中部。

所述主动齿轮15和从动齿轮14通过啮合或皮带传动连接,本实施例中是通过皮带传动连接。

所述焚烧腔顶部安装有送风机20,所述送风机20的送风口端与焚烧腔相连通。

实施方式或工作流程:工作时,打开电热丝13给干燥腔中的污泥干燥(两腔室的电热丝可单独控制),干燥后的污泥通过进料电机6带动螺旋叶片8进行螺旋进料,也进一步搅动污泥,同时污泥经过进料板9上的分离板10隔分后进入到焚烧腔中,通过送风机20给焚烧腔通入空气,通过加热丝13进行高温加热进行焚烧,通过搅拌桨可对污泥进行搅拌破碎,使得燃烧更为充分,同时通过高温风机17将产生的热气通过分流器18抽入到干燥腔中继续烘干污泥,产生的热蒸汽则通过蒸汽出口排出(与后续处理废气设备连接),同时分流器18的其他管路则可与废气处理设备连接,且可通过阀门19单独控制,焚烧后的污泥废渣则通过落灰口3落入到灰尘收集箱4中。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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