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97164阅读:436来源:国知局
一种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过滤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



背景技术:

随着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膜分离技术被应用于水处理行业中,而膜在运用过程中,一般是以膜组件的方式实现的,膜组件是一种将各种膜以某种形式组装在一个基本单元设备内,然后在外界驱动力的作用下混合物中各组分分离的器件。按膜的形状来分,膜可分为平板膜、中空纤维膜、卷式膜、管式膜等,从过滤精度来分,可分为微滤膜、超滤膜、纳滤膜和RO膜,微滤膜一般指过滤孔径在0.1-1 微米之间的过滤膜。由管式微滤膜按不同的方式组成的组件即为管式微滤膜组件,目前市场上的管式微滤膜组件在运行中,一般采用的内压式错流过滤进行分离,使膜不容易被堵塞,但应用于有机物、菌类含量高的废水时,其通量会比较小,因错流过滤时的能耗较高,从而造成废水处理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包括管壳、上端盖、下端盖和设置在管壳内的多个管式微滤膜,所述上端盖、下端盖分别连接在管壳的两端,所述上端盖上根据多个管式微滤膜的排列方式设有贯穿孔,所述管式微滤膜的一端安装在贯穿孔内,所述贯穿孔与管式微滤膜的内径一致且重合,所述下端盖上根据多个管式微滤膜的排列方式设有非贯穿孔,管式微滤膜的另一端安装在此非贯穿孔内,所述下端盖的中心处设有贯穿的中心孔,所述管壳上设有管道马鞍口,所述管道马鞍口上连接有污水进水管,所述管壳两端靠近开口处设有沟槽。

优选的,所述贯穿孔的内壁与管式微滤膜的外侧壁之间密封。

优选的,所述非贯穿孔的内壁与管式微滤膜的外侧壁之间密封。

优选的,所述管道马鞍口与污水进水管之间密封。

优选的,所述沟槽为环状沟槽,所述管壳通过与沟槽相配合的卡箍与管道连接。

可将一定的数量的管式微滤膜按不同的排列方式,制备不同芯数的组件,并且管式微滤膜通过胶封的方式固定在管壳内,在一定的操作压力下,废水经管式微滤膜过滤产生清水,而浓水则经浓水出口排出,减少组件内污染物的堆积,从而延长膜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污水从污水进水管进入管壳内,在管式微滤膜的过滤作用下,清水从上端盖的贯穿孔流出,浓缩污水从下端盖的中心孔流出,应用于有机物、菌类含量高的废水时,与内压式相比,在通量相同的情况下,系统运行的能耗较低,节约废水处理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上端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上端盖的俯视图;

图4为下端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下端盖的顶视图。

图中:1管壳、2上端盖、3下端盖、4贯穿孔、5非贯穿孔、6 中心孔、7管道马鞍口、8污水进水管、9沟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5,一种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包括管壳1、上端盖 2、下端盖3和设置在管壳1内的八个管式微滤膜,上端盖2和下端盖3均采用PVC板制成,八个管式微滤膜按照环形阵列排列在管壳1 内,上端盖2、下端盖3分别连接在管壳1的两端,连接方式可以为螺纹连接或其他密封连接,上端盖2上根据八个管式微滤膜的排列方式设有贯穿孔4,管式微滤膜的一端安装在贯穿孔4内,贯穿孔4与管式微滤膜的内径一致且重合,贯穿孔4的内壁与管式微滤膜的外侧壁之间密封,下端盖3上根据八个管式微滤膜的排列方式设有非贯穿孔5,管式微滤膜的另一端安装在此非贯穿孔5内,非贯穿孔5的内壁与管式微滤膜的外侧壁之间密封,下端盖3的中心处设有贯穿的中心孔6,管壳1上设有管道马鞍口7,管道马鞍口7上连接有污水进水管8,管道马鞍口7与污水进水管8之间密封,管壳1两端靠近开口处设有沟槽9,通过此沟槽9可直接用卡箍将该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与管道进行连接,卡箍卡在沟槽9内将该外压式管式微滤膜组件与管道进行连接属于惯用手段,无需进一步描述。

污水从污水进水管8进入管壳1内,在管式微滤膜的过滤作用下,清水从上端盖2的贯穿孔4流出,过滤后的浓缩污水从下端盖3的中心孔6流出,应用于有机物、菌类含量高的废水时,与内压式相比,在通量相同的情况下,系统运行的能耗较低,节约废水处理成本。

此外,可将一定的数量的管式微滤膜按不同的排列方式,制备不同芯数的组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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