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提纯胶体的渗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3764阅读:13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动提纯胶体的渗析装置,属于胶体渗析装置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土壤胶体是土壤固体颗粒中最细小的部分(直径小于2μm的土壤微粒),也是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最活跃的部分,提纯胶体可以减少杂质对胶体性质的影响,准确地反映土壤基本性质。渗析:又称透析,是一种以浓度差为推动力的膜分离操作,它是提纯胶体溶液的一种简单的方法。渗析是利用渗透膜对溶液中溶质的选择透过性,从而实现不同性质的溶质的分离。利用半透膜能透过小分子和离子但不能透过胶体粒子的特性,可以将胶体溶液中的杂质小分子或离子去除,从而达到净化的目的。一般简单的渗析装置,是在玻璃纸或者火棉胶等材料制成的半透膜中,装入要提纯的胶体悬液,悬吊在蒸馏水中,定时手动更换蒸馏水,这样就可以把胶体悬液中的杂质随蒸馏水一起除去,使土壤胶体净化。普通的渗析装置,在一段时间后膜内外要分离的溶质的浓度差变小,导致分离效率变低。而且定时更换蒸馏水费时费力,容易造成膜的损坏。为此,需要一种渗析装置,使胶体提纯效果更好,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有效保护渗透膜,用于土壤胶体的净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即普通的渗析装置,在一段时间后膜内外要分离的溶质的浓度差变小,导致分离效率变低。而且定时更换蒸馏水费时费力,容易造成膜的损坏。进而提供一种自动提纯胶体的渗析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自动提纯胶体的渗析装置,包括:支架、输液瓶、流速调节器、输液管、玻璃棒、渗析袋、烧杯和虹吸装置,所述输液瓶固定在支架的上端,输液管的上端与输液瓶相连通,输液管的下端与烧杯相连通,输液管上设有流速调节器,玻璃棒放置在烧杯的上端,渗析袋由细绳吊装在玻璃棒上,渗析袋的下部浸泡在烧杯内的蒸馏水中,虹吸装置的入口端与烧杯相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渗析装置以重力为推动力,不消耗能源;以流速调节器控制蒸馏水流速,加强净化效果;以虹吸装置维持液面恒定。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成本低廉,渗析效果好,普遍适用性强,自动更换渗析袋周围蒸馏水,更加简单方便,并且大大提高了胶体的净化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自动提纯胶体的渗析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的附图标记,1为支架,2为输液瓶,3为流速调节器,4为输液管,5为玻璃棒,6为渗析袋,7为烧杯,8为虹吸装置,9为废液收集杯,10为蒸馏水液面高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自动提纯胶体的渗析装置,包括:支架1、输液瓶2、流速调节器3、输液管4、玻璃棒5、渗析袋6、烧杯7和虹吸装置8,所述输液瓶2固定在支架1的上端,输液管4的上端与输液瓶2相连通,输液管4的下端与烧杯7相连通,输液管4上设有流速调节器3,玻璃棒5放置在烧杯7的上端,渗析袋6由细绳吊装在玻璃棒5上,渗析袋6的下部浸泡在烧杯7内的蒸馏水中,虹吸装置8的入口端与烧杯7相连通。

所选的输液瓶2为高品质钠钙玻璃制成,瓶塞为橡胶,用于储存分散介质,通常是蒸馏水。规格为:500ml,口径26mm。

所选流速调节器3和输液管4为传统的PVC为原料的医用一次性输液器,流量的控制主要是在输液管4上的流速调节器3(调节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输液管4的内径截面积的大小,就可以让输液变慢或变快。一般控制在每分钟5~6滴,不能太快或太慢。

所述烧杯7采用500ml的烧杯,烧杯7的杯壁一侧开有一小孔,孔径大小与虹吸装置8的入水口匹配。

所述玻璃棒5的长度为160mm,中间距中点20mm处,两边各有一凹槽,用于固定捆绑渗析袋6的细线。渗析袋6捆绑于烧杯的中间,浸没在蒸馏水中。

所述虹吸装置8为玻璃材质的自动虹吸装置,分为内管和外管,内管高度与烧杯中的蒸馏水液面高度一致,外管下端与内管下部分重合。

自动提纯胶体的渗析装置还包括废液收集杯9,所述废液收集杯9设置在虹吸装置8的出水口下部,废液收集杯9为普通250ml规格的玻璃烧杯。

本实施例一种自动提纯胶体的渗析装置,使用了以重力为动力的蒸馏水,在流速调节器的作用下,可以在一定的流速(5~6滴/min)下进行蒸馏水的补给。考虑到胶体的净化过程中需要维持液面恒定,使用虹吸装置来实现相应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这些具体实施方式都是基于本实用新型整体构思下的不同实现方式,而且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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