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废弃物回收反应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4067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化工反应釜,具体是一种化工废弃物回收反应釜。



背景技术:

化工废料就是化工原料在生产利用的过程中剩余的边角料,或者是生产过程中被污染的,不能再利用的废弃物,实际生产中,化工废料从产生到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环境风险,必须综合采用技术、经济、政策等多种手段,促进政府、企业、公众的广泛参与,才能规范运作,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和促进废料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现有技术中,大多化工废料的处理是将化工废料投入到处理装置中进行分解、焚烧和处理再利用等方式。但是再分解过程中很多设备对对废弃物的分解不够彻底,原因是废料在装置中堆积,使废料的受热或着和分解液接触不均匀,导致分解不彻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化工废弃物回收反应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化工废弃物回收反应釜,包括壳体,壳体底端设有支撑腿,壳体底部设有出料管,壳体内壁设有隔热层和若干个加热件,壳体上设有进料管,壳体内由上至下依次设有第一横管和第二横管,第一横管和第二横管中部分别连接有第一套件和第二套件,第一横管端部连接有注液管,第一横管和第二横管之间连接有连接管,第一横管、第二横管和连接管上均设有喷液口,壳体顶部设有泄压管,泄压管端部设有泄压阀,壳体顶端设有支撑件,支撑件上部设有电机,电机通过变速器连接有转动轴,转动轴上连接有第一套件和第二套件,转动轴中部通过连接件连接有搅拌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加热件设于隔热层内侧,加热件之间呈线性排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管设于第一横管和第二横管两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喷液口之间呈线性排列,壳体一侧设有控制开关。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搅拌件设于第一横管和第二横管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通过第一横管、第二横管和连接管上的喷液口喷洒分解液,可以使废弃物与分解液的接触更充分,增加搅拌件,使废弃物受热和接触分解液更均匀,有利于分解。

附图说明

图1为化工废弃物回收反应釜装置的结构剖视图。

图中:1-注液管、2-壳体、3-隔热层、4-电机、5-转动轴、6-变速器、7-泄压管、8-泄压阀、9-第一横管、10-进料管、11-加热件、12-连接管、13-喷液口、14-第二横管、15-第二套件、16-支撑腿、17-出料管、18-连接件、19-搅拌件、20-第一套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化工废弃物回收反应釜,包括壳体2,壳体2底端设有支撑腿16,壳体2底部设有出料管17,壳体2内壁设有隔热层3和若干个加热件11,加热件11设于隔热层3内侧,加热件11之间呈线性排列,壳体2一侧设有控制开关,壳体2上部设有进料管10,壳体2由上至下依次设有第一横管9和第二横管14,第一横管9和第二横管14中部分别连接有第一套件20和第二套件15,第一横管9端部连接有注液管1,注液管1端部由壳体2顶部穿过,第一横管9和第二横管14之间连接有两根连接管12,连接管12设于第一横管9和第二横管14两端,第一横管9管壁、第二横管14管壁和连接管12管壁上均设有若干个喷液口13,喷液口13之间呈线性排列,壳体2顶部设有泄压管7,泄压管7端部设有泄压阀8,壳体2顶部设有支撑件,支撑件上部设有电机4,电机4通过变速器6连接有转动轴5,转动轴5上连接有第一套件20和第二套件15,转动轴5中部通过连接件18连接有搅拌件19,搅拌件19设于第一横管9和第二横管14之间。

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先将废弃物有进料管10投入反应釜的壳体2内,封闭进料管10,对于需要加热进行分解的废弃物,利用控制开关开启加热件11进行加热,同时开启电机4,利用电机4通过转动轴5带动搅拌件19对废弃物进行搅拌,使废弃物受热均匀,分解充分,分解后的废弃物由出料管17取出。通过泄压管7和泄压阀8可防止壳体2内的气压过高。如果需要用相应的分解液分解废弃物时,将分解液由注液管1注入,分解液由第一横管9、第二横管14和连接管12上的喷液口13喷出,同时搅拌件19进行搅拌,使废弃物与分解液的接触更充分,有利于废弃物的分解。控制器对加热件11和电机4的控制方式和电路连接为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在此不再赘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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