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6648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尘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适用于扬尘范围大而不集中的作业场的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



背景技术:

在大型的作业场,扬尘是无法避免的问题,大量的作业灰尘扬起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不小的污染,同时扬尘还会对周边的作业员造成身体健康方面的损害。作业场的扬尘一般通过水雾喷淋来解决,现有的喷雾装置大都是固定的,角度调节不够灵活,无法适应扬尘范围大而不集中的作业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适用于扬尘范围大而不集中的作业场的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包括一喷雾管,所述喷雾管的后端管体内设有空气增压泵和雾化器,所述雾化器通过软管连接有水箱,所述喷雾管的下方设有圆盘,所述水箱设置在所述圆盘上,所述圆盘的下表面在与所述圆盘同圆心的位置固定有圆柱,所述圆柱的外圆周面固定有一圈与所述圆柱同圆心的齿轮圈,所述圆柱的一侧设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的电机轴上固定有主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与所述齿轮圈啮合,所述伺服电机连接有驱动控制器,所述喷雾管的管身与所述圆盘之间连接有一倾仰角调节机构。

上述的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所述倾仰角调节机构一顶杆气缸和U型支架,所述顶杆气缸的缸体末端固定在所述圆盘的盘缘,所述顶杆气缸的顶杆末端通过一转动球头连接在所述喷雾管的管身上,所述U型支架的两端臂通过旋转轴与所述喷雾管的管壁转动连接,所述U型支架的横梁通过一连接座固定在所述圆盘的圆心处。

上述的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所述喷雾管的管尾上套设有连接套,所述U型支架的两端臂通过所述旋转轴转动连接在所述连接套上。

上述的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所述喷雾管的喷口端内部设有分雾器。

上述的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所述分雾器包括若干个同圆心的且两端开口的筒体,由外至内的各所述筒体的直径依次等量递减,相邻所述筒体的内外筒壁之间设有环形通道。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可方便灵活地对扬尘大的作业场进行水雾喷淋除尘,喷雾管的喷雾角度灵活可调,灵活性强,适用于扬尘范围大而不集中的作业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分雾器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分雾器的剖视图。

图中:1-喷雾管、2-圆盘、3-圆柱、4-伺服电机、5-U型支架、6-连接座、7-连接套、8-顶杆气缸、9-分雾器、11-喷口端、31-齿轮圈、41-主动齿轮、81-转动球头、91-筒体、92-环形通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包括一喷雾管1,喷雾管1的后端管体内设有空气增压泵和雾化器,雾化器通过软管连接有水箱(图中未示出)。喷雾管1的下方设有圆盘2,水箱设置在圆盘2上。圆盘2的下表面在与圆盘2同圆心的位置固定有圆柱3,圆柱3的外圆周面固定有一圈与圆柱3同圆心的齿轮圈31,圆柱3的一侧设有伺服电机4,伺服电机4的电机轴上固定有主动齿轮41,主动齿轮41与齿轮圈31啮合,伺服电机4连接有驱动控制器,喷雾管1的管身与圆盘2之间连接有一倾仰角调节机构。

具体的,在上述的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中,倾仰角调节机构一顶杆气缸8和U型支架5,顶杆气缸8的缸体末端固定在圆盘2的盘缘。顶杆气缸8的顶杆末端通过一转动球头81连接在喷雾管1的管身上,在顶杆气缸8的顶杆进行伸缩时,喷雾管1的倾仰角可相应调整。U型支架5的两端臂通过旋转轴与喷雾管1的管壁转动连接,U型支架5的横梁通过一连接座6固定在圆盘2的圆心处。具体的,喷雾管1的管尾上套设有连接套7,U型支架5的两端臂通过旋转轴转动连接在该连接套7上。

具体的,在上述的一种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中,喷雾管1的喷口端11内部设有分雾器9。分雾器9包括若干个同圆心的且两端开口的筒体91,由外至内的各筒体91的直径依次等量递减,相邻筒体91的内外筒壁之间设有环形通道92。从喷雾管1后端管体内产生的高压喷射式水雾通过分雾器9可被分散处理,避免水雾过度集中,喷出的水雾散布大,分布面积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环境工程用喷雾装置可方便灵活地对扬尘大的作业场进行水雾喷淋除尘,喷雾管的喷雾角度灵活可调,灵活性强,适用于扬尘范围大而不集中的作业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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