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液混料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75429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固液混料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固体颗粒料水力输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固液混料罐。



背景技术:

固液混料罐是固体颗粒料水力输送系统的关键设备之一,使得固体颗粒料在进入输送泵之前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均匀,提高输送泵的输送效率和稳定性。对于聚烯烃(如聚丙烯和聚乙烯)颗粒料,由于其比重比水轻,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措施,在混料罐中的颗粒漂浮于液面上,不容易被泵吸入,使得泵的输送效率很低。现有的混料罐通常采用搅拌器,通过流场设计产生向下的涡流,将漂浮在液面上方的颗粒带入到罐体下方的泵吸入口,提高泵的输送效率。采用搅拌器形式的混料罐虽然解决了颗粒与水混合并进入泵的问题,但也存在一定的缺点:搅拌器是转动设备,需要定期维护,使用不方便;颗粒与高速旋转的桨叶碰撞,容易产生破碎,影响产品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出了一种固液混料罐,其属于静设备,结构简单,不需要额外的维护工作,便于使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固液混料罐,包括罐体,所述罐体的顶部设置固体进料口,所述罐体的底部设置固液混合料出口,所述罐体的侧面设置进水口和泵回流口,所述罐体的外部设置支座;其中,所述进水口和所述泵回流口的方向均为所述罐体侧壁的切线方向。

优选的,所述进水口和所述泵回流口的管径相同。

优选的,所述进水口和所述泵回流口设置于所述罐体的同一个水平面上,且为原点对称设置。

优选的,所述罐体的底部为渐缩形式的锥形。

优选的,所述支座的数量为大于等于2的偶数,所述支座设置于罐体的同一个水平面上,且为对称分布。

优选的,所述支座的标高低于所述进水口和所述泵回流口的标高。

优选的,所述支座的数量为4个,所述支座中的2个垂直于所述进水口和所述泵回流口,所述支座中的2个平行于所述进水口和所述泵回流口。

优选的,所述罐体的顶部为椭球型封头,所述封头与所述罐体的连接方式为法兰连接。

优选的,所述进水口和所述泵回流口与所述罐体的连接方式均为焊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计切向进水口和切向泵回流口,利用输送水和回流水在罐内旋转产生的涡流效应,将漂浮在液面上方的颗粒吸入到罐底的出口(即固液混合料泵吸入口),解决聚烯烃颗粒与水混合并进入泵的问题;罐体采用锥形底部,利于涡流旋转和颗粒向中心集聚;由于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固液混料罐为静设备,结构简单,不需要额外的维护工作,便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固液混料罐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如图1所述的固液混料罐的俯视图;

图中的附图标记为:

1、罐体;2、固体进料口;3、进水口;4、泵回流口;5、固液混合料出口;6、支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为应用于石化行业固体颗粒料水力输送装置的固液混料罐,包括罐体1,所述罐体1的顶部设置固体进料口2,所述罐体1的底部设置固液混合料出口5,所述罐体1的侧面设置进水口3和泵回流口4,所述罐体1的外部设置支座6;其中,所述进水口3和所述泵回流口4的方向均为所述罐体1侧壁的切线方向,所述3和所述泵回流口4与所述罐体1的连接方式均为焊接,且所述罐体1的底部为渐缩形式的锥形,所述支座6的标高低于所述进水口3和所述泵回流口4的标高。

进水口3和泵回流口4沿罐体1的切线方向设置,水流进入罐体1后沿罐壁快速旋转产生涡流效应,漂浮在液面上的聚烯烃颗粒料沿罐中心的漩涡被吸入下方的固液混合料出口。罐体1采用锥形底部,利于涡流旋转和颗粒向中心集聚。

如图2所示,上述实施例中所述进水口3和所述泵回流口4的管径相同。所述进水口3和所述泵回流口4设置于所述罐体1的同一个水平面上,且为原点对称设置;所述支座6的数量为4个,所述支座6设置于罐体的同一个水平面上,且为对称分布;所述支座6中的2个垂直于所述进水口3和所述泵回流口4,所述支座6中的2个平行于所述进水口3和所述泵回流口4。

进水口3和泵回流口4的原点对称设置,使得水与固体颗粒之间混合最均匀,以利于后续泵的输送,进水口3和泵回流口4的对称设置、支座6的对称设置保证水流进入罐体1产生涡流效应时产生的设备振动最小化。

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支座6的数量为2个,所述支座6设置于罐体的同一个水平面上,且为对称分布;所述支座6均平行于所述进水口3和所述泵回流口4。

由上述实施例可知,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固液混料罐为静设备,结构简单,不需要额外的维护工作,便于使用,可广泛应用于固体颗粒料水力输送装置。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作为范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该实用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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