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体加料漏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33780阅读:540来源:国知局
一种固体加料漏斗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固体加料漏斗,它涉及一种漏斗,具体涉及一种固体加料漏斗。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加料漏斗加料速度不易控制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加料管、第一输送管、固体推进机构、第二输送管和加料口,加料管下端的第一出料口与水平设置的第一输送管中部连接,固体推进机构插装在第一输送管内,第一输送管的一端与竖直设置的第二输送管的侧壁连接。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工设备领域。
【专利说明】
一种固体加料漏斗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漏斗,具体涉及一种固体加料漏斗,属于化工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在一些固体与液体之间的反应中,如果控制液体滴加到固体中,可以直接使用滴液漏斗进行操作,不仅可以连续加料,也能够控制加料速度;但有时候要控制固体缓慢地加入到液体中去反应,如果反应是敞开体系的,则可以用小勺或者药匙分批分次地加入到反应体系中,但是这只能适用于不必隔绝空气的反应,同时手工操作也无法有效地控制加料的速度。
[0003]对于既要控制加料速度,又要保证在隔绝空气条件下的固体加料操作,一般采用在惰性气体手套箱或手套袋中进行操作。这种操作对设备要求很高,过程也很繁琐。
[0004]专利CN201420180997.9提供的一种固体加料漏斗,其加料管与漏斗斗体底部倾斜连接,这样一些颗粒比较细的固体容易自动滑落到反应装置中,使得加料速率不容易控制。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加料漏斗加料速度不易控制的问题,进而提出一种固体加料漏斗。
[0006]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包括加料管、第一输送管、固体推进机构、第二输送管和加料口,加料管下端的第一出料口与水平设置的第一输送管中部连接,固体推进机构插装在第一输送管内,第一输送管的一端与竖直设置的第二输送管的侧壁连接,第二输送管的下端设有第二出料口,加料管的上端设有加料口。
[0007]进一步的,固体推进机构包括推杆和手柄,推杆的一端与手柄连接,推杆的另一端插装在第一输送管内,推杆的外侧上设有螺旋推进旋叶。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固体原料经由加料口进入加料管内,然后通过出料口进入第一输送管内,转动固体推进机构的手柄,推杆带动螺旋推进旋叶转动将第一输送管内的固体原料送入第二输送管内,并经由第二输送管的第二出料口落下;2、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控制转动固体推进杆控制固体加料速度,由于固体只能在推杆作用力下推入反应装置,使得加料匀速且更易控制;能实现在隔绝空气的情况下将固体小批量地加入到液体中反应。将其应用于固体与液体之间的投料反应,可以很好地控制整个反应的反应速度,操作方便,有很好的实际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具体实施方式】一: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一种固体加料漏斗包括加料管1、第一输送管2、固体推进机构3、第二输送管4和加料口 5,加料管I下端的第一出料口 1-1与水平设置的第一输送管2中部连接,固体推进机构3插装在第一输送管2内,第一输送管2的一端与竖直设置的第二输送管4的侧壁连接,第二输送管4的下端设有第二出料口 4-1,加料管I的上端设有加料口 5。
[0011]【具体实施方式】二: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一种固体加料漏斗的固体推进机构3包括推杆3-1和手柄3-2,推杆3-1的一端与手柄3-2连接,推杆3-1的另一端插装在第一输送管2内,推杆3-1的外侧上设有螺旋推进旋叶3-3。其它组成及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0012]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固体加料漏斗,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种固体加料漏斗包括加料管(I)、第一输送管(2)、固体推进机构(3)、第二输送管(4)和加料口(5),加料管(I)下端的第一出料口(1-1)与水平设置的第一输送管(2)中部连接,固体推进机构(3)插装在第一输送管(2)内,第一输送管(2)的一端与竖直设置的第二输送管(4)的侧壁连接,第二输送管(4)的下端设有第二出料口( 4-1),加料管(I)的上端设有加料口( 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固体加料漏斗,其特征在于:固体推进机构(3)包括推杆(3-1)和手柄(3-2),推杆(3-1)的一端与手柄(3-2)连接,推杆(3-1)的另一端插装在第一输送管(2)内,推杆(3-1)的外侧上设有螺旋推进旋叶(3-3)。
【文档编号】B01J4/00GK205517639SQ201521142870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31日
【发明人】李希仑, 耿谦
【申请人】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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