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加煤孔盖,属于煤焦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焦炉用加煤孔套结构为简单的盖座结构,由加煤孔盖、加煤孔座两部分组成,为了耐高温加煤孔套均为金属制成,因此加煤孔套易造成温度和能量损失,同时仅由金属结构制成的加煤孔套密封不好,导致二氧化硫等污染气体外泄,造成环境污染,此外,伴有明火从炉膛冒出,对于作业工人的人身和健康安全有一定的危险性。
同时,现有的加煤孔盖包括上盖与下盖,上盖与下盖之间通过螺栓固定,一方面,上盖与下盖均较薄,螺栓固定不牢固,导致加煤孔盖使用寿命不长:另一方面,焦炉中的烟气易从上盖与下盖之间的螺栓孔中外泄,造成大气污染,同时对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加煤孔盖,通过设有隔热层,使加煤孔盖隔热保温,密封性好,能达到降低孔盖温度的效果,防止有害气体和明火的出现,通过设有旋转轴,方便孔盖的打开与关闭,通过设有第二凹槽与第三凸起,能使第一上盖与第二上盖牢固的闭合,形成密封的空间,防止有害气体的散发,本加煤孔盖,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廉,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加煤孔盖,包括下盖与上盖,所述下盖与所述上盖之间设有隔热层,所述上盖两侧均通过旋转轴固定连接所述下盖,所述上盖包括第一上盖与第二上盖,所述第一上盖与所述第二上盖顶部均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内腔设有把手,所述第一上盖底部一侧设有第一凸起,所述第一凸起上方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上盖顶部一侧设有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凸起一侧设有第三凸起,所述第三凸起一侧设有弹簧装置,所述弹簧装置顶部设有控制装置,所述第一上盖与所述第二上盖之间设有弹性密封圈。
进一步而言,所述第二凹槽与所述第三凸起为镶嵌结构。
进一步而言,所述隔热层为950型隔热材质。
进一步而言,所述第三凸起能收进所述第二凸起内腔。
进一步而言,所述上盖与所述下盖均为球墨铸铁材质。
本发明有益效果:本发明通过设有隔热层,使加煤孔盖隔热保温,密封性好,能达到降低孔盖温度的效果,防止有害气体和明火的出现,通过设有旋转轴,方便孔盖的打开与关闭,通过设有第二凹槽与第三凸起,能使第一上盖与第二上盖牢固的闭合,形成密封的空间,防止有害气体的散发,本加煤孔盖,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廉。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
图1是本发明一种加煤孔盖剖视图。
图2是本发明一种加煤孔盖局部示意图。
图中标号:1、下盖;2、上盖;3、隔热层;4、旋转轴;5、第一上盖;6、第二上盖;7、第一凹槽;8、把手;9、第一凸起;10、第二凹槽;11、第二凸起;12、第三凸起;13、弹簧装置;14、控制装置;15、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加煤孔盖,包括下盖1与上盖2,所述下盖1与所述上盖2之间设有隔热层3,过设有隔热层3,使加煤孔盖隔热保温,密封性好,能达到降低孔盖温度的效果,防止有害气体和明火的出现,所述上盖2两侧均通过旋转轴4固定连接所述下盖1,通过设有旋转轴4,方便孔盖的打开与关闭,所述上盖2包括第一上盖5与第二上盖6,所述第一上盖5与所述第二上盖6顶部均设有第一凹槽7,所述第一凹槽7内腔设有把手8,所述第一上盖5底部一侧设有第一凸起9,所述第一凸起9上方设有第二凹槽10,所述第二上盖6顶部一侧设有第二凸起11,所述第二凸起11一侧设有第三凸起12,所述第三凸起12一侧设有弹簧装置13,所述弹簧装置13顶部设有控制装置14,通过设有第二凹槽10与第三凸起12,能使第一上盖5与第二上盖6牢固的闭合,形成密封的空间,防止有害气体的散发,所述第一上盖5与所述第二上盖6之间设有弹性密封圈15。
所述第二凹槽10与所述第三凸起11为镶嵌结构,能使第一上盖5与第二上盖6牢固的闭合,形成密封的空间,防止有害气体的散发,所述隔热层3为950型隔热材质,能达到降低孔盖温度的效果,防止有害气体和明火的出现,所述第三凸起12能收进所述第二凸起11内腔,所述上盖2与所述下盖1均为球墨铸铁材质,增加了加煤孔盖的使用寿命。
本发明改进于:本发明通过设有隔热层3,使加煤孔盖隔热保温,密封性好,能达到降低孔盖温度的效果,防止有害气体和明火的出现,通过设有旋转轴4,方便孔盖的打开与关闭,通过设有第二凹槽10与第三凸起12,能使第一上盖5与第二上盖6牢固的闭合,形成密封的空间,防止有害气体的散发,本加煤孔盖,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与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