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斜修井机的无绷绳井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50150阅读:104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斜修井机的无绷绳井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石油钻具配件领域,具体地说就是一种用于斜修井机的无绷绳井架。



背景技术:

在石油天然气开发中,经常需要钻水平井以提高油气的开采范围及开采效率,常规水平井是采取从直井段造斜而成,成本高,当采用斜井钻机钻井时,可直接采取打斜直井及斜定向井方式钻至预定区域,斜井钻井比常规钻井水平位移大,成本减少,这就要求修井机井架必须保持一定的角度倾斜,而传统用钻机很难达到上述要求。常规斜井作业时,常规的斜井钻机井架倾斜角度到位后,斜井支撑与井架多通过人工爬上井架工作台采用销轴连接,以达到固定井架的目的,既不方便也不安全,本实用新型无绷绳轻便井架可随斜井井口倾斜的角度变化,进行前后左右调整,自动将斜井支撑与井架连接,使井架与井斜方向保证在同一直线上,满足不同井的修井作业,方便、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斜井井架的不足,提供用于斜修井机的无绷绳轻便井架,该井架一种结构简单轻便,可以随井口倾斜的角度变化前后左右调整,在45°-90°之间实现无级调速,既节省了劳力与时间,也免除了工作人员的安全隐患。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斜修井机的无绷绳井架,包括天车、液压小绞车、井架主体、吊架总成、吊架伸缩缸、游车总成、锁销装置、中支撑、扶正装置、二层台、二层台伸缩缸、站台和轨道,所述的天车焊接在井架主体顶端,所述的液压小绞车与井架主体螺栓连接,所述吊架总成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吊架伸缩缸一端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吊架伸缩缸另一端通过销轴与吊架总成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游车总成活动连接在井架主体上,所述的井架主体中下端设置有轨道,所述的轨道上设置有销孔,所述的锁销装置一端与井架主体上的轨道活动连接,所述的锁销装置另一端通过销轴与中支撑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扶正装置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二层台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二层台伸缩缸一端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二层台伸缩缸另一端通过销轴与二层台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站台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上的耳板连接。

作为优化,所述的吊架总成包括滑轮组、液压缸和吊架主体,所述的滑轮组一端与吊架主体活动连接,所述的滑轮组另一端与井架主体活动连接,所述的液压缸一端与吊架主体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液压缸另一端与滑轮组上的耳板连接。

作为优化,所述的游车总成包括分体游车、滑车和吊卡总成,所述的分体游车固定连接在滑车上,所述的滑车与井架主体活动连接,所述的吊卡总成焊接在滑车上。

作为优化,所述的锁销装置包括锁销油缸、锁销销轴和锁销架,所述的锁销油缸通过螺钉固定连接在锁销架上,所述的锁销销轴通过螺钉固定连接在锁销油缸上,所述的锁销架与井架主体活动连接。

作为优化,所述的扶正装置包括滚筒、抬高支架和伸缩油缸,所述的滚筒与抬高支架活动连接,所述的抬高支架通过销轴与油缸上的耳板连接。

作为优化,所述的井架主体和中支撑采用的材料为Q345E。

作为优化,所述的中支撑8长度为6-8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斜修井机的无绷绳井架可随井口倾斜的角度变化前后左右调整,在45°-90°之间实现无级调速,自动将斜井支撑与井架连接,使井架与井斜方向保证在同一直线上,满足不同井的修井作业,既节省了劳力与时间,也免除了工作人员的安全隐患,同时该井架结构简单,轻便,约为传统井架重量的一半,方便、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总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吊架总成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游车总成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锁销装置结构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扶正装置结构图;

其中,1天车、2液压小绞车、3井架主体、4吊架总成、5吊架伸缩缸、6游车总成、7锁销装置、8中支撑、9扶正装置、10二层台、11二层台伸缩缸、12站台、13轨道、41滑轮组、42液压缸、43吊架主体、61游车、62滑车、63吊卡总成、71销油缸、72锁销销轴、73锁销架、91滚筒、92抬高支架、93伸缩油缸。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如图1-4所示实施例中,一种用于斜修井机的无绷绳井架,包括天车1、液压小绞车2、井架主体3、吊架总成4、吊架伸缩缸5、游车总成6、锁销装置7、中支撑8、扶正装置9、二层台10、二层台伸缩缸11、站台12和轨道13,所述的天车1焊接在井架主体3顶端,所述的液压小绞车2与井架主体3螺栓连接,所述吊架总成4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3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吊架伸缩缸5一端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3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吊架伸缩缸5另一端通过销轴与吊架总成4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游车总成6活动连接在井架主体3上,所述的井架主体3中下端设置有轨道13,所述的轨道13上设置有销孔,所述的锁销装置7一端与井架主体3上的轨道13活动连接,所述的锁销装置7另一端通过销轴与中支撑8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扶正装置9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3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二层台10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3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二层台伸缩缸11一端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3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二层台伸缩缸11另一端通过销轴与二层台10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站台12通过销轴与井架主体3上的耳板连接。

吊架总成4包括滑轮组41、液压缸42和吊架主体43,所述的滑轮组41一端与吊架主体43活动连接,所述的滑轮组41另一端与井架主体3活动连接,所述的液压缸42一端与吊架主体43上的耳板连接,所述的液压缸42另一端与滑轮组41上的耳板连接。

游车总成6包括分体游车61、滑车62和吊卡总成63,所述的分体游车61固定连接在滑车62上,所述的滑车62与井架主体3活动连接,所述的吊卡总成63焊接在滑车62上。

锁销装置7包括锁销油缸71、锁销销轴72和锁销架73,所述的锁销油缸71通过螺钉固定连接在锁销架73上,所述的锁销销轴72通过螺钉固定连接在锁销油缸71上,所述的锁销架73与井架主体3活动连接。

扶正装置9包括滚筒91、抬高支架92和伸缩油缸93,所述的滚筒91与抬高支架92活动连接,所述的抬高支架92通过销轴与油缸93上的耳板连接。

井架主体3和中支撑8采用的材料为Q345E。

中支撑8长度为6-8米。

在本实施例中,井架起升后,吊架伸缩缸5伸出,打开吊架总成4至工作状态,二层台伸缩缸11收缩,打开二层台10至水平工作位置,井架上升过程中,在重力作用下,锁销架73沿井架主体3上的轨道13滑动,从而使整个锁销装置7带动中支撑8共同沿井架主体3上的轨道13滑动,待井架起升至所需角度时,锁销油缸71推出锁销销轴72,锁销销轴72穿过锁销架73上的销孔及轨道13上的销孔,从而将锁销架73固定在井架主体3上的轨道13上,锁紧锁销装置7与井架主体3的相对滑动,中支撑8支撑起井架。

天车1安装在井架主体3上,是安装在井架顶部的定滑轮组,由天车架和滑轮组构成,与游车用钢丝绳联系组成一套滑轮系统,承受最大钩载和滑轮组的拉力,并把这些载荷传递到井架和底座上。

井架主体3是井架结构中主要承载钢架结构件,主要有立柱和斜撑组成,前扇为全敞结构,以保证游动系统在井架内部沿导轨上下自由滑动。

吊架总成4包括滑轮组41、液压缸42和吊架主体43,滑轮组41将其上液压小绞车2的钢丝绳移动至井眼中心线处,钢丝绳上所栓钻具在液压小绞车2提升过程中移至井眼中心线处,使得钻具固定连接在游车总车6上,游车总成6包括分体游车61、滑车62和吊卡总成63,滑车62带动游车总成6在井架主体3上滑动,完成钻具推送,钻井作业工程中,游车总成6所送钻具不能准确对正井眼中心线处时,扶正装置9上的伸缩油缸93动作,推动抬高支架92绕滚筒91转动翘起,从而抬高钻具使其对准井眼中心,更好的完成钻具上卸扣作业。

游车总成6上的分体游车61在完成钻具输送的同时,相较传统游车,安装滑轮数目少,结构简便,其总重量不及常规传统绞车重量一半,相较于传统游车总成质量轻了近2吨,且两个分体游车61间隙中可通钻具,并能结合滑车62和吊卡总成63对扶正钻具起到辅助作用。

二层台10安装在井架主体3上,用于存放钻具,为操作人员提供起下钻作业平台,可根据井架的转动和收缩自动调整与井架的位置。

扶正装置9安装在井架主体3上,是用来对钻杆、油管、抽油杆等杆件进行抬高扶正使其对准井眼中心装置,通过伸缩液缸的动作完成抬高扶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斜修井机的无绷绳井架可随井口倾斜的角度变化前后左右调整,在45°-90°之间实现无级调速,自动将斜井支撑与井架连接,使井架与井斜方向保证在同一直线上,满足不同井的修井作业,既节省了劳力与时间,也免除了工作人员的安全隐患,同时该井架结构简单,轻便,约为传统井架重量的一半,方便、安全。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个案,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符合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且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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