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锥套的电磁离合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1434阅读:4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锥套的电磁离合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离合器,具体是一种带锥套的电磁离合器。



背景技术:

电磁离合器主要应用在机械传动过程中需要频繁启动的工况时,负责连结和分离转矩,同时兼具过载保护功能。电磁离合器可实现的功能有连结·分离、变速、正反旋转、高频度运行、定位、分度、微动等。电磁离合器属于一种精密零部件,安装的精准程度直接影响到动力传送的性能保障,进而影响到整机的可靠性。

传统的电磁离合器由定子、转子、衔铁组件三个结构组成,定子通过安装法兰直接安装、固定到支架等静止部位上。转子通过平键固定到旋转轴上。定子与转子通过作为磁路一部分的狭窄的空气通道进行组合,形成磁极。衔铁单元由电枢·环形板状弹簧,与转子相对,并保持一定的空隙,正确地进行组合。定子内部有电磁线圈,通电后产生磁场,磁化转子产生磁场,吸引衔铁而产生结合,此时板状弹簧产生变形,驱动侧的转矩通过板状弹簧传递到从动侧。在释放时,切断电磁线圈的电源,随着电流的消失,磁场也消失,由于板状弹簧的释放作用了,衔铁就开始离脱产生间隙,从而转矩消失。现有的电磁离合器有以下缺点:

缺点一:平键配合会有游隙,在精密传动过程中会有角度偏差。

缺点二:在传动过程中有冲击载荷出现时,平键容易松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带锥套的电磁离合器,通过采用锥套传动,来达到电磁离合器转子和输入轴百分百切实配合的目的,无角度偏差,不松动,杜绝安全隐患。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带锥套的电磁离合器,包括板状弹簧、衔铁、转子、定子、轴承和锥套,所述锥套固定在电机的电机轴上,所述转子的内孔设有锥度面,所述转子的尾部侧面设有安装孔,所述转子通过紧固件与锥套固定,所述紧固件在锁紧过程中使所述锥套斜度变形抱紧所述电机轴,所述定子通过轴承与所述转子相连,所述定子内设有电磁线圈,所述转子设有凹槽,所述定子含有电磁线圈的部分设置在凹槽内,所述转子的端面设有平行的衔铁,所述衔铁与板状弹簧固定,所述板状弹簧固定在皮带轮上。

优选的,所述紧固件为螺丝。

进一步的,所述锥套尾部设有法兰,所述法兰设有通孔,所述通孔数量和位置与所述安装孔对应。

优选的,所述锥套上设有4个U型槽。

优选的,所述转子的端面设有环形凹槽。

优选的,所述锥套的内孔直径小于转子端面的内孔直径,所述转子端面的内孔直径小于衔铁的内孔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实现了在机械设备不断追求精密化和可靠性的应用背景下,通过改变电磁离合器转子传统的平键传送的方式,使用锥度轴套进行传动连接,实现无游隙零角度偏差的目的;结构设计可靠,无松动风险,大幅度提升机械设备的精密程度;且减少机械设备的保养与检修时间,经济效益突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应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带锥套的电磁离合器,包括板状弹簧1、衔铁2、转子3、定子4、轴承5和锥套6,所述锥套6固定在电机的电机轴8上,所述转子3的内孔设有锥度面31,所述转子3的尾部侧面设有安装孔,所述转子3通过紧固件7与锥套6固定,所述紧固件7在锁紧过程中使所述锥套6斜度变形抱紧所述电机轴8,所述定子4通过轴承5与所述转子3相连,所述定子4内设有电磁线圈,所述转子3设有凹槽,所述定子含有电磁线圈的部分设置在凹槽内,所述转子3的端面设有平行的衔铁2,所述衔铁2与板状弹簧1固定,所述板状弹簧1固定在皮带轮9上。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紧固件7为螺丝。

所述锥套6尾部设有法兰,所述法兰设有通孔,所述通孔数量和位置与所述安装孔对应。

所述锥套6上设有4个U型槽61,所述U型槽61使锥套6容易变形适应配合。

所述转子的端面设有环形凹槽32,便于板状弹簧1通过螺栓固定在皮带轮 9上。

所述锥套6的内孔直径小于转子端面33的内孔直径,所述转子端面33的内孔直径小于衔铁2的内孔直径。

在离合器通电状态下,定子4通过内部电磁线圈产生磁场后,转子3吸引衔铁2产生摩擦转矩,其中板条弹簧1变形。在电机通电后电机轴8带动锥套6 旋转,锥套6带动转子3旋转,转子3带动衔铁2旋转,衔铁2通过变形的板状弹簧1带动皮带轮旋转,动力产生输出。在离合器断电后,板条弹簧1拉动衔铁2与转子3分离,动力传输断开。

本实用新型通过改变传统的转子3和电机轴8之间用平键连接传动的方式,在其中间加个一个锥套6,通过螺丝7在锁紧过程中使锥套7斜度变形抱紧电机轴8,利用摩擦阻力传递转矩。达到百分百无游隙切实传动的目的,且无松动的风险。

以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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