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汽车的轴承塑胶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31407阅读:48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汽车的轴承塑胶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轴承塑胶件,具体为一种用于汽车的轴承塑胶件,属于汽车零部件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的快速发展,轴承在机械工作时使用十分频繁,轴承是当代机械设备中一种重要零部件。它的主要功能是支撑机械旋转体,降低其运动过程中的摩擦系数,并保证其回转精度。汽车上的轴承塑胶件是汽车上十分重要的零部件,轴承塑胶件既承载着减震杠的固定作用又起着对螺旋弹簧的封挡及固定夹持作用。作为汽车上尤其重要的零部件,现有的汽车轴承塑胶件存在着生产的自动化水平低、难度高,生产输送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轴承塑胶件对螺旋弹簧的夹持固定性能差,不够牢固的缺点,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用于汽车的轴承塑胶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汽车的轴承塑胶件。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汽车的轴承塑胶件,包括件体,所述件体上设置外圈,且所述外圈下方设置夹圈,所述夹圈上设置第一列孔,且所述第一列孔一侧设置内凸圈,所述内凸圈上设置夹槽,且所述夹槽一侧设置运杆通孔,所述件体一侧设置滑通杆,且所述滑通杆上方设置输运圈,所述输运圈上设置推轨,且所述推轨内部设置运推块,所述件体内部设置分装线,且所述分装线一侧设置中空压块,所述中空压块一侧设置第二列孔,且所述外圈内部设置通气锥孔。

优选的,为了使该轴承塑胶件生产输送时能利用通气锥孔中喷出的空气进行快速输出生产,实现无人生产,所述外圈内部设置若干个通气锥孔。

优选的,为了使件体有动力沿输运圈被运送输出,所述运推块与所述件体呈活动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轴承塑胶件生产输送时通气锥孔内喷出的气体更多且推送力更高,所述件体内部设置若干个中央压块。

优选的,为了使运推块推送件体时更加平稳且该轴承塑胶件对汽车上的螺旋弹簧夹持更加牢固,所述内凸圈上设置若干个夹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轴承塑胶件的内凸圈采用凸出式设计,且内凸圈的凸出部分分设有两个夹槽,在该轴承塑胶件生产中利用输运圈上的运推块推夹到夹槽中推动件体沿圈面输送,输运圈作圆周运动,由于离心力的作用,外圈内的若干个中空压块受挤迫,压块内的空气迅速从通气锥孔中冲出,实现了轴承塑胶件的系统化的全自动化生产,以及实现了无人生产,节省了人力物力,内凸圈的两夹槽会对汽车上的螺旋弹簧进行夹持保护,避免弹簧端口脱出以及减少了弹簧与塑胶件之间的摩擦损耗,保证了使用的安全性;该轴承塑胶件操作方便,各构件连接灵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生产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外圈结构示意图。

图中:1、件体;2、外圈;3、夹圈;4、第一列孔;5、内凸圈;6、夹槽;7、运杆通孔;8、滑通杆;9、输运圈;10、运推块;11、推轨;12、分装线;13、中空压块;14、第二列孔;15、通气锥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所示,一种用于汽车的轴承塑胶件,包括件体1,件体1上设置外圈2,且外圈2下方设置夹圈3,夹圈3上设置第一列孔4,且第一列孔4一侧设置内凸圈5,内凸圈5上设置夹槽6,且夹槽6一侧设置运杆通孔7,件体1一侧设置滑通杆8,且滑通杆8上方设置输运圈9,输运圈9上设置推轨11,且推轨11内部设置运推块10,件体1内部设置分装线12,且分装线12一侧设置中空压块13,中空压块13一侧设置第二列孔14,且外圈2内部设置通气锥孔15。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外圈2内部设置若干个通气锥孔15。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运推块10与件体1呈活动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件体1内部设置若干个中央压块13。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内凸圈5上设置若干个夹槽6。

本发明在使用时,首先,将整个轴承塑胶件位置固定,其次,在使用该轴承塑胶件时通过输运圈9上的运推块10推夹到夹槽6中推动件体1沿圈面输送,通过输运圈9作圆周运动,由于离心力的作用,通过外圈2内的若干个中空压块13受挤迫,压块内的空气迅速从通气锥孔15中冲出,实现了轴承塑胶件的系统化的全自动化生产,以及实现了无人生产,节省了人力物力,通过内凸圈5的两夹槽6对汽车上的螺旋弹簧进行夹持保护,避免弹簧端口脱出以及减少了弹簧与塑胶件之间的摩擦损耗,保证了使用的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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