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用便携式充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59912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部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汽车用便携式充气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用便携式充气装置已经被广大有车一族所接受,而一般的汽车用便携式充气装置为电动气泵式,在实际工作时,充气时间较长,且产生的噪音较大,具有一定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用便携式充气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用便携式充气装置,包括空心壳体和固定在空心壳体一端面的控制器与电流变向器,所述空心壳体的内部的中心固定一外部缠绕有线圈的铁芯,所述空心壳体的内部在位于所述铁芯的两端分别设置一第一空心结构和一第二空心结构,所述空心壳体的侧面在位于第一空心结构和第二空心结构的部位分别设置且连通有第二排气管道和第一排气管道,所述第一空心结构和第二空心结构的内部均装配一阀门块,位于所述第一空心结构内部的阀门块的一端面固定一第二永磁体,位于所述第二空心结构内部的阀门块的一端面固定一第一永磁体,所述第一永磁体、第二永磁体和阀门块的中心均设有中空结构,且所述中空结构的内部均安装一单向阀,所述第一空心结构和第二空心结构内部的两端均固定有缓冲垫,所述第一空心结构和第二空心结构内部在位于所述铁芯的一端设有连通外界的进气通孔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器的电流输入端通过导线连接一个插头的电流输出端。

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器的电流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所述电流变向器的电流输入端。

作为优选,所述电流变向器的电流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所述线圈的电流输入端。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永磁体和第二永磁体均为钕铁硼永磁体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电磁原理,实现双向充气工作,从而在节省设备成品的前提下,加快充气效率,此外,该装置内部设有缓冲垫,能降低工作时,噪音的大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用便携式充气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空心壳体,2.第一空心结构,3.第二空心结构,4.线圈,5.铁芯,6.第一排气管道,7.第二排气管道,8.第一永磁体,9.第二永磁体,10.阀门块,11.中空结构,12.进气通孔结构,13.单向阀,14.缓冲垫,15.控制器,16.电流变向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汽车用便携式充气装置,包括空心壳体1和固定在空心壳体1一端面的控制器15与电流变向器16,所述空心壳体1的内部的中心固定一外部缠绕有线圈4的铁芯5,所述空心壳体1的内部在位于所述铁芯5的两端分别设置一第一空心结构2和一第二空心结构3,所述空心壳体1的侧面在位于第一空心结构2和第二空心结构3的部位分别设置且连通有第二排气管道7和第一排气管道6,所述第一空心结构2和第二空心结构3的内部均装配一阀门块10,位于所述第一空心结构2内部的阀门块10的一端面固定一第二永磁体9,位于所述第二空心结构3内部的阀门块10的一端面固定一第一永磁体8,所述第一永磁体8、第二永磁体9和阀门块10的中心均设有中空结构11,且所述中空结构11的内部均安装一单向阀13,所述第一空心结构2和第二空心结构3内部的两端均固定有缓冲垫14,所述第一空心结构2和第二空心结构3内部在位于所述铁芯5的一端设有连通外界的进气通孔结构12。

所述控制器15的电流输入端通过导线连接一个插头的电流输出端,实现电源的输入;所述控制器15的电流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所述电流变向器16的电流输入端,能够对输入的电流进行变向处理;所述电流变向器16的电流输出端通过导线连接所述线圈4的电流输入端,实现变向电流的输入;所述第一永磁体8和第二永磁体9均为钕铁硼永磁体制成,该种永磁体磁性和力学性能更佳。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将三通管道的两个进口端套接在第一排气管道6和第二排气管道7中,再将三通管道的另一端作为排气端,接入汽车气门芯,将插头插入到汽车内部的电源插孔中,此时,控制器15向线圈4的内部注入电流,由于电流变向器16的存在,能够不断改变电流的方向,由于电磁转化原理,铁芯5便会产生磁场,而当铁芯5两端产生和第一永磁体8与第二永磁体9在对立面磁性相同的磁极时,根据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原理和电流变向器16的共同作用,两个阀门块10会不断的做反复式运动,而在每次运动的过程中,由于单向阀13的作用,能够对内部的空气进行压缩,从而从三通管道充入到汽车轮胎中,实现充气。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