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移动的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84949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移动的充电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设备的不断发展,手持电子设备已经被广泛应用,而且,这些电子设备基本是不离手的,耗电量也会比较大,因此,越来越多的用户在户外需要及时对手持电子设备进行充电,但是,现有的公共充电设备比较少,而且,大多是针对耗电量相对较大的交通工具进行的,针对小型设备却很少有公共充电的机构。虽然有些服务机构也会提供一些插座等等供消费用户使用,但是,由于对用户人群的限制,无法针对所有用户人群都适用。因此,现有技术中并不存在适用所有消费人群的公共充电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可移动的充电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并不存在适用所有消费人群的公共充电机构,无法满足所有用户需求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适应所有用户人群的公共充电机构,方便所有用户的使用。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可移动的充电装置,包括:可移动的平台,在所述可移动的平台上设置有太阳能电池板,所述太阳能电池板搭建成屋顶状,支撑所述太阳能电池板屋顶状中心的蓄电池,在所述蓄电池外包覆有充电板,充电板上伸出多根支撑架,所述支撑架悬空端设置有挂设机构,用户的手机壳卡设于所述挂设机构,所述挂设机构的中心设置有充电器,所述挂设机构可相对于所述支撑架旋转活动。进一步地,所述充电器为无线充电器或有线充电器。进一步地,所述充电板上伸出的多根支撑架设置成规则排列方式,或不规则排列方式。进一步地,所述充电器与所述挂设机构连接处设置报警装置,所述报警装置检测到所述充电器与所述挂设机构断开连接时,启动报警。本申请实施例至少具有如下技术效果或优点:由于在该可移动的充电装置上采用可移动的平台,在该可移动的平台上设置太阳能电池板,该太阳能电池板搭建成屋顶状,支撑该太阳能电池板屋顶状中心的蓄电池,在蓄电池外包覆有充电板,充电板上伸出多根支撑架,该支撑架悬空端设置有挂设机构,用户的手机壳卡设于挂设机构,在挂设机构的中心设置有充电器,该挂设机构可相对于该支撑架旋转活动,进而提供了一种适应所有用户人群的公共充电机构,能够利用太阳能储能,而且,能够将该充电装置移动到不同的地方,由背阴移动到向阳的地方,方便所有用户的使用。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可移动的充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可移动的充电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并不存在适用所有消费人群的公共充电机构,无法满足所有用户需求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适应所有用户人群的公共充电机构,方便所有用户的使用。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本申请提供的一种可移动的充电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可移动的平台10、在该可移动的平台10上设置有太阳能电池板20,该太阳能电池板20搭建成屋顶状,支撑该太阳能电池板20屋顶状中心的蓄电池30,该蓄电池30外包覆有充电板40,充电板40上伸出多根支撑架401,该支撑架401悬空端设置有挂设机构402,用户的手机卡设于挂设机构402,该挂设机构402的中心设置有充电器403,该挂设机构402可相对于该支撑架401旋转活动,这样,该充电装置可以随可移动的平台10到处移动,可以随意移动到向阳的地方,通过太阳能电池板20为蓄电池充电,由于该挂设机构402可相对于支撑架401旋转,用户在充电过程中,如果需要观看视频或者看小说等,能够通过该挂设机构402与支撑架401之间的旋转,调整观看的角度。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该充电器403为无线充电器或者有线充电器,用户可以直接将手机放上就可以充电,当然,还可以连接有线充电器的接头进行充电。该充电板上伸出的多根支撑架设置成规则排列方式或者不规则排列方式,设置成规则排列方式,能够整齐统一,能够清楚看到还有哪些空置的充电器;在设置成不规则排列方式时,可以适用不同身高的人群充电,该支撑架401和挂设机构402组成支架,方便用户充电时继续使用。在该可移动的充电装置上还设置有报警装置404,该报警装置设置于充电器403与挂设机构402之间,能够检测该挂设机构402是否与充电器403相分离,当该报警装置404检测到该充电器403与该挂设机构402断开连接时,启动报警,有效防止公共设备被任意取走和破坏。通过上述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能够利用太阳能发电,供户外用户及时对手持式电子设备进行充电,而且,由于采用该支撑架401,能够为用户在充电过程中的使用提供方便。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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