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功率管的散热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9618阅读:5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功率管的散热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高功率密度模块电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功率管的散热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在需要贴片大功率器件散热的场合,由于一个TO-263的功率管散热不够,会考虑用两个甚至更多个来串联或者并联来解决散热的问题。采用两个或者以上数量的管子来散热,1)所占用的铝基板PCB面积大,占用大量的空间;2)使用多个功率管来散热,元器件成本高;3)用于大功率散热的铝基板PCB一般都用单片板,且布局非常紧凑,使用多个功率管的走线和布局都会很困难,如图1所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将传统的TO-263功率管替换为TO-220功率管,TO-220功率管的焊锡面积是TO-263功率管的两倍,焊接面大能快速有效地把器件本体的热传递到铝基板,且该TO-220功率管的PIN1脚和PIN3脚制作成结构与TO-263功率管相同的Z字形状,使其与铝基板PCB焊接连接,且TO-220功率管上设置有铜制金属底板,与铝基板PCB的接触面积大,散热性更好的功率管的散热结构。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功率管的散热结构,包括一个TO-220功率管及一块铝基板PCB,在铝基板PCB上设置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于表面贴片焊接用的封装焊盘,功率管包括一管体及设置于管体顶部的金属底板,金属底板与管体底面平齐并且贴装于铝基板PCB上;

管体上设置有两个笔直的脚,分别为PIN1脚与PIN3脚,将呈笔直状的PIN1脚与PIN3脚加工成两个Z字形的PIN脚,两个PIN脚正对铝基板PCB上的封装焊盘,通过焊锡导电连接,金属底板与管体底面紧贴底部的铝基板PCB,并将管体热量传输给铝基板PCB。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金属底板采用纯铜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a.TO-220的焊锡面积是TO-263的两倍,焊接面大能快速有效地把器件本体的热传递到铝基板。

b.TO-220封装的顶部金属部分的长度是TO-263封装的5-6倍,且全为纯铜,铜是非常好的导热体,能快速有效地把功率管本体的热传递到铝基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TO-263功率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功率管与铝基板PVB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包括包括一个TO-220功率管及一块铝基板PCB5,在铝基板PCB5上设置一个以上的用于表面贴片焊接用的封装焊盘,功率管包括一管体2及设置于管体顶部的金属底板1,金属底板1与管体2底面平齐并且贴装于铝基板PCB上;

管体2上设置有两个笔直的脚3,分别为PIN1脚与PIN3脚,将呈笔直状的PIN1脚与PIN3脚加工成两个Z字形的PIN脚,两个PIN脚正对铝基板PCB上的封装焊盘,通过焊锡导电连接,金属底板与管体底面紧贴底部的铝基板PCB上 的封装焊盘,金属底板代替了PIN2脚,由于金属底板与管体之间为一体结构,因此金属底板与封装焊盘接触直接代替了PIN2脚的使用,这就减少了PIN脚的数量,可通过金属底板将管体热量传输给铝基板PCB。

金属底板1采用纯铜材料制成,铜是非常好的导热体,能快速有效地把功率管本体的热传递到铝基板。

1)在铝基板PCB上设计一个相对应于TO-220表面贴片焊接的封装焊盘;

2)TO-220的封装,有的产品有2个脚,有的产品有3个脚,则用工具挨着功率管的塑料本体去除中间的脚PIN2;

3)把TO-220功率管剩余的两个脚,加工成Z字形状,跟TO-263的管脚形状相同;

4)整体装配,利用焊锡把功率管与铝基板PCB形成一个良好的焊接,导电与导热。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a.TO-220的焊锡面积是TO-263的两倍,焊接面大能快速有效地把器件本体的热传递到铝基板。

b.TO-220封装的顶部金属部分的长度是TO-263封装的5-6倍,且全为纯铜,铜是非常好的导热体,能快速有效地把功率管本体的热传递到铝基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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