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

文档序号:114532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散料破碎领域,具体的讲是涉及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
背景技术
辊式破碎机广泛应用于水泥,化工,电力,冶金,建材,耐火材料等工业部门破碎中等硬度的物料如石灰石,炉渣,焦碳,煤等物料的中碎、细碎作业。为了满足不同类别材料对破碎程度的要求,往往需要采用不同规格的破碎机进行破碎。为此,我们提供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以满足对硬度高、韧性好的材料进行不同程度破碎的要求,节省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发明内容
鉴于已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以满足对硬度高、韧性好的材料进行不同程度破碎的要求,节省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利用多辊式破碎机进行破碎;首先,根据所要破碎废料的块体大小调节中破碎辊的高度,将所要破碎的废料送入送料口进行中碎,中碎后废料的体积不超过200cm3,如需进一步减小废料的体积, 则将中碎后的废料重新放入送料口中,降低中破碎辊的高度,进行破碎,直到达到所需要求。所述的多辊式破碎机至少包含三个破碎辊,所述的三个破碎辊的旋转轴彼此平行,前破碎辊与后破碎辊的位置成水平;中破碎辊位于前破碎辊与后破碎辊之间位置,且水平位置略高于前破碎辊与后破碎辊;所述的中破碎辊由左立柱和右立柱支撑,立柱上设置有导轨,中破碎辊设置于导轨上;左立柱上设有左升降箱,右立柱上设置有右升降箱;所述的中破碎辊的高度可以调节;调节方式为无级调节。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利用多辊式破碎机进行破碎;首先, 根据所要破碎废料的块体大小调节中破碎辊的高度,将所要破碎的废料送入送料口进行中碎,中碎后废料的体积不超过200cm3,如需进一步减小废料的体积,则将中碎后的废料重新放入送料口中,降低中破碎辊的高度,进行破碎,直到达到所需要求。本发明所述的废料破碎方法可以满足对硬度高、韧性好的材料进行不同程度破碎的要求,节省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图1是本发明多辊式破碎机破碎辊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多辊式破碎机中破碎辊示意附图标记如下前破碎辊1、中破碎辊2、后破碎辊3、左升降箱4、左立柱5、右升降箱6、 右立柱7、破碎棱加。
具体实施例方式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利用多辊式破碎机进行破碎;首先,根据所要破碎废料的块体大小调节中破碎辊2的高度,将所要破碎的废料送入送料口进行中碎,中碎后废料的体积不超过200cm3,如需进一步减小废料的体积,则将中碎后的废料重新放入送料口中,降低中破碎辊2的高度,进行破碎,直到达到所需要求。一种破碎机,至少包含三个破碎辊,所述的三个破碎辊的旋转轴彼此平行,前破碎辊1与后破碎辊3的位置成水平;中破碎辊2位于前破碎辊1与后破碎辊3之间位置,且水平位置略高于前破碎辊1与后破碎辊3 ;所述的中破碎辊2由左立柱5和右立柱7支撑,立柱上设置有导轨,中破碎辊2设置于导轨上;左立柱5上设有左升降箱4,右立柱7上设置有右升降箱6。所述的中破碎辊2的高度可以调节;调节方式为无级调节。
所述的破碎辊上设置有破碎棱加。 所述的破碎辊的破碎棱加为三角形;所述的破碎棱加的棱边为圆角结构。
权利要求
1.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多辊式破碎机进行破碎;首先,根据所要破碎废料的块体大小调节中破碎辊(2)的高度,将所要破碎的废料送入送料口进行中碎,中碎后废料的体积不超过200cm3,如需进一步减小废料的体积,则将中碎后的废料重新放入送料口中,降低中破碎辊(2)的高度,进行破碎,直到达到所需要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辊式破碎机至少包含三个破碎辊,所述的三个破碎辊的旋转轴彼此平行,前破碎辊(1)与后破碎辊(3)的位置成水平;中破碎辊(2 )位于前破碎辊(1)与后破碎辊(3 )之间位置,且水平位置略高于前破碎辊(1)与后破碎辊(3);所述的中破碎辊(2)由左立柱(5)和右立柱(7)支撑,立柱上设置有导轨,中破碎辊(2)设置于导轨上;左立柱(5)上设有左升降箱(4),右立柱(7)上设置有右升降箱(6);所述的中破碎辊(2)的高度可以调节;调节方式为无级调节。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散料破碎领域,具体的讲是涉及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一种废料的破碎方法,利用多辊式破碎机进行破碎;首先,根据所要破碎废料的块体大小调节中破碎辊的高度,将所要破碎的废料送入送料口进行中碎,中碎后废料的体积不超过200cm3,如需进一步减小废料的体积,则将中碎后的废料重新放入送料口中,降低中破碎辊的高度,进行破碎,直到达到所需要求。本发明所述的废料破碎方法可以满足对硬度高、韧性好的材料进行不同程度破碎的要求,节省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文档编号B02C4/30GK102189015SQ201110001560
公开日2011年9月21日 申请日期2011年1月6日 优先权日2011年1月6日
发明者刘明阳, 洪景武, 罗伟恩 申请人:大连引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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