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抗肿瘤复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份的成分:卡培他滨1份,吉美嘧啶0.1~0.4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份的成分:卡培他滨1份,吉美嘧啶0.2~0.3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包含如下重量份的成分:卡培他滨1份,吉美嘧啶0.2份。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还包含甲酰四氢叶酸钙1~6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还包含甲酰四氢叶酸钙2~4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包含如下重量份的成分:卡培他滨1份,吉美嘧啶0.2份,甲酰四氢叶酸钙2~4份。
7.根据权利要求4~6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甲酰四氢叶酸钙为缓释颗粒。
8.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组合物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
9.一种包含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组合物的抗肿瘤复方制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抗肿瘤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剂为口服剂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