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体表包扎用品,特别涉及一种医用三分区式体表弹性包扎带。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为了完成包扎伤口、创面或体表加压、止血、固定医疗器械等医疗行为,需要使用胶布、绷带、止血带等医疗包扎工具;胶布是最常用的包扎工具,常见类型有普通胶布、无纺布胶布等,包扎时可以将纱布、引流管等固定于体表一定位置,由于没有弹性,随着患者体位变动、肌肉活动、血管搏动或肢体关节屈曲活动,胶布容易松脱或被松脱,使所固定的纱布或引流管脱落;特别的,由于没有弹性,仅提供无张力固定,胶布基本在体表加压或止血方面无能为力,近年虽然出现了一些弹性胶带,由于弹力不足以克服皮肤、皮下组织、肌肉及血管的弹性,对胶布的基本缺点改善有限;绷带在较大创面或四肢包扎方面有一定优势,固定比较紧密,不易滑脱,是骨科、烧伤、神经外科等科室的常备包扎工具,但因为缺乏弹性,同样仅提供无张力固定,仍然存在着固定不确实,固定内容滑脱等现象;而且在小创面或复杂体位使用绷带包扎困难,如肛肠科、妇产科、显微外科、介入科等较少使用绷带;特别的,绷带无法在体表加压和止血方面进行应用;止血带有弹性,在四肢止血方面效果良好,但无法在躯干或头颅止血中应用;特别的,止血带无法应用于伤口和创面的包扎及医疗器械的固定。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所述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医用三分区式体表弹性包扎带,能够广泛适应包扎伤口、创面或体表加压、止血、固定医疗器械等医疗需要。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医用三分区式体表弹性包扎带,包括固定区和弹性区,所述固定区包括第一固定区和第二固定区,两个固定区分别固定连接到弹性区的两端,形成固定区-弹性区-固定区顺次串联的三分区结构,固定区和弹性区为固定连接弹性区为弹性材料制成,弹性区有一个或多个弹性单元,每个固定区分别有一个或多个固定单元,固定区的固定单元与弹性区分别连接,弹性区的两端分别与一个或多个固定单元固定连接。
所述弹性单元形状为线状、片状、条带状或不规则形状。所述固定连接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中任选一种连接方式。
所述弹性材料为乳胶、橡胶、氨纶布或弹性布。
所述弹性单元为多个,相邻弹性单元之间设有间隔区,间隔区与弹性单元之间的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多个弹性单元的大小或形状相同或者不同。
所述间隔区的材料为普通医用胶布。
所述固定单元的形状为点状、线状、片状、条带状、三角形或不规则形状。
所述固定单元末端设有固定面,固定面为黏胶、尼龙搭扣、挂钩、绳结、暗扣或锁扣。
所述固定面为单面或双面。
所述固定单元的材料为普通胶布。
所述固定单元为多个,固定单元的大小或形状相同或者不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在包扎伤口、创面或体表加压、止血、固定医疗器械方面,本实用新型可替代胶布并克服胶布的不足,需要张力时提供弹性加压张力,不需要张力时提供无张力固定;
2.本实用新型与纱布结合可以实现伤口、创面的包扎、覆盖,全面代替绷带;
3.本实用新型适当组合可以提供需要的张力,实现体表加压、止血、固定医疗器械作用,全面代替止血带;
4.本实用新型适应各种体表、纱布或医疗器械的表面,也可以与各种纱布或医疗器械结合使用,辅助纱布或医疗器械的加压固定,使用范围广,价格便宜,易于推广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总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一;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二;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三;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四;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五;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六;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七;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八;
图10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九;
图11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十;
图12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十一;
图13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十二;
图14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十三;
图15为图14所示实施方式的俯视示意图;
图16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十四;
图17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施实施方式之十五;
具体实施方式:
依照以下的附图详细说明关于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
图中序号所代表的含义为:1-第一固定区,2-弹性区,3-第二固定区,4-黏胶,5-尼龙搭扣,6-绳结,7-暗扣,8-公扣,9-母扣,10-间隔区;图中虚线表示扎线,扎线用以连接相邻区域。
实施例一:如图1所示的一种医用三分区式体表弹性包扎带,包括固定区和弹性区2,所述固定区包括第一固定区1和第二固定区3,两个固定区分别固定连接到弹性区2的两端,形成固定区-弹性区-固定区顺次串联的三分区结构,固定区和弹性区2的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弹性区2为弹性材料制成,弹性区2有一个弹性单元,每个固定区分别有一个固定单元,固定区的固定单元与弹性区2分别连接,弹性区2的两端分别与固定单元固定连接。
所述弹性单元形状为线状、片状、条带状或不规则形状,本实施例的弹性单元采用条带状或片状的结构。
所述弹性材料为乳胶、橡胶、氨纶布或弹性布。
所述固定单元的形状为点状、线状、片状、条带状、三角形或其他不规则形状,本实施例的固定单元采用条带状或片状的结构。固定单元的材料为普通胶布。
实施例二: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区1包括两个固定单元,第二固定区3为一个固定单元,所有固定单元均与弹性区2固定连接,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固定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实施例三: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区1与第二固定区3均包括两个固定单元,所有固定单元均与弹性区2固定连接,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固定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实施例四: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二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弹性区2包括两个弹性单元,两个弹性单元上下间隔布置,第一固定区1的每个固定单元分别连接一个弹性单元,两个弹性单元的右端与第二固定区3固定连接。固定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实施例五: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弹性区包括两个弹性单元,两个弹性单元上下间隔布置,两个弹性单元的左端与第一固定区1固定连接,两个弹性单元的右端与第二固定区3固定连接。
实施例六:如图6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弹性单元为两个,两个弹性单元左右间隔布置,之间设有间隔区10,间隔区10与弹性单元之间的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两个弹性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间隔区10的材料为普通医用胶布。
实施例七:如图7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六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区1包括两个固定单元,两个固定单元上下间隔布置,第二固定区3为一个固定单元,所有固定单元均与弹性区2固定连接,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固定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实施例八:如图8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区1包括两个固定单元,弹性区包括三个弹性单元,三个弹性单元中的两个较小、位于弹性区的左侧,另一个较大、位于弹性区的右侧,较小和较大的弹性单元之间设有间隔区,两个固定单元分别于两个较小的弹性单元连接,第二固定区3与较大的弹性单元连接,弹性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实施例九:如图9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六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区1和第二固定区3均包括两个固定单元,每个固定区的两个固定单元上下间隔布置,所有固定单元均与弹性区2固定连接,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固定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弹性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实施例十:如图10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六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区1和第二固定区3均包括两个固定单元,每个固定区的两个固定单元上下间隔布置,弹性区2包括四个弹性单元,四个弹性单元两两固定连接在间隔区的两侧,弹性单元之间相互不连接,第一固定区1和第二固定区3的四个固定单元分别四个弹性单元连接,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固定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弹性单元的大小或形状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实施例十一:如图11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固定单元末端设有固定面,固定面为黏胶4,固定面为单面或双面设置。
实施例十二: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十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固定面为尼龙搭扣5,尼龙搭扣5包括钩带和绒带,钩带和绒带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区1和第二固定区3的外端,上下交错布置。
实施例十三:如图13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十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固定面为绳结6,绳结6的一端固定在固定区外端,另一端自由。
实施例十四:如图14和图15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十一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固定面为暗扣7,暗扣包括公扣8和母扣9,公扣8和母扣9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区1和第二固定区3的外端,上下交错布置。
实施例十五:如图16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十四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区1和第二固定区3均为三角形。
实施例十六:如图17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十五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区1和第二固定区3均包括两个固定单元,固定单元呈三角形,所有固定单元均与弹性区2固定连接,连接方式为粘结、缝合、压接或粘合,固定单元的大小可以相同也可不同。固定单元末端均设有暗扣7,公扣8和母扣9的成对设置,设置方式与实施例十五的设置方式相同。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和原则的前提下所做出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