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主动脉支架植体系统的制作方法_6

文档序号:9649721阅读:来源:国知局
伸超过所述支架植体近端时,所述第一与第二副内轴分别穿过所述第一与第二扇形凹口。33.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传送工具更包括耦合至所述主要内轴的一近侧端部的一近端尖部;以及 一近端尖部的一外表面被成形用以定义一第一凹槽及一第二凹槽,其(a)沿所述尖部的至少一轴状部轴向延伸;及(b)被成形并依尺寸用以可逆的容纳第一与第二副内轴对应的近侧端部。34.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工具更包括至少一支架植体支撑组件,其被牢固的固定于所述主要内轴的一外表面,及其被用以在所述外部护套远端轴向平移时防止所述支架植体远端轴向平移,以促使所述支架植体由所述径向压缩状态转换到所述径向扩张状态。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植体支撑组件围绕周缘的设置于主要内轴周缘。36.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径向压缩状态下,当所述支架植体可拆卸的定位于所述外部护套内并且所述支架植体近端环绕所述主要内轴的轴向部时,所述支架植体支撑组件近端的定位邻接于所述支架植体近端。37.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工具更包括一近端尖部以耦合于所述至少一内轴的一近侧端部。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尖部为圆锥状,使所述尖部于所述尖部的一最近端部具有一最小截面。39.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尖部为半球形,使所述尖部于所述尖部的一最近端部具有一最小截面。40.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尖部被成形用以定义一贯通其中的尖端孔,并且所述尖端孔及所述主孔为连续轴向排列。41.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支架植体在所述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所述支架植体具有一直径介于30毫米至48毫米之间。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支架植体在所述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所述直径介于35毫米至45毫米之间。43.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支架组件包括一金属。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包括一弹性金属。45.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金属包括一超弹性合金。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合金包括镍钛合金。47.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金属包括一不锈钢。48.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组件包括聚酯。49.根据权利要求4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酯包括聚对苯二甲酸。50.根据权利要求4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酯包括发泡聚四氟乙烯。51.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植体更包括一或多个不透射线标示物,其固设于所述支架植体以区别所述第一和第二近端延伸片。52.根据权利要求5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第一所述不透射线标示物被设置于所述第一近端延伸片上。53.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第二所述不透射线标示物被设置于所述第二近端延伸片上。54.根据权利要求5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与第二不透射线标示物各自具有不同形状。55.一种装置,用以传送至少一第一支架植体,所述装置包括一传送工具,其(a)用以于一个体的血管系统中在一径向压缩状态下传送所述第一支架植体至一目标位置,及(b)包括: 一主要内轴,其成形用以定义贯通其中的一主孔; 一近端尖部,其耦合至所述主要内轴的一近侧端部,且具有一外表面被成形用以定义至少一凹槽,所述凹槽沿所述尖部的至少一轴状部轴向延伸;以及 至少一内轴,其(a)成形用以定义贯通其中的副孔,及(b)具有一至少部分可拆卸的固定于所述至少一凹槽内的近侧端部。56.根据权利要求5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凹槽包括一第一凹槽与一第二凹槽; 所述至少一内轴包括一第一内轴与一第二内轴; 所述副孔包括一第一副孔与一第二副孔; 所述近端尖部的外表面被成形用以定义所述第一及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及第二凹槽沿所述尖部的至少一轴状部轴向延伸;以及 所述第一与第二内轴(a)被成形用以定义分别贯通其中的所述第一与第二副孔,及(b)具有至少部分可拆卸的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及第二凹槽内对应的第一与第二末端部。57.根据权利要求5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工具更包括一外部护套,其可拆卸的设置环绕(a)所述主要内轴与(b)至少一副内轴的一远侧部,使所述至少一副内轴的一近端由所述外部护套向近端延伸。58.根据权利要求5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外部护套可拆卸的设置环绕(a)所述主要内轴及(b)至少一第二副内轴的远侧部时,所述外部护套用以固持所述至少一副内轴的近侧端部于定位。59.根据权利要求5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外部护套可拆卸的设置环绕(a)所述主要内轴及(b)至少一第二副内轴的远侧部时,所述至少一副内轴的近侧端部径向延伸不超出所述外部护套的一外表面。60.根据权利要求55至59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尖部为圆锥状,使所述尖部于所述尖部的一最近端部具有一最小截面。61.根据权利要求55至59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尖部为半球形,使所述尖部于所述尖部的一最近端部具有一最小截面。62.根据权利要求55至59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近端尖部被成形用以定义一贯通其中的尖端孔,并且所述尖端孔及所述主孔为连续轴向排列。63.根据权利要求55至59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更包括至少一第一支架植体。64.一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提供一大致呈管状的支架植体,其具有支架植体远端和支架植体近端,并包括:(a) —大致呈管状的支撑组件,其包括多个结构支架组件;以及(b) —包覆组件,贴附于并至少部分覆盖所述支撑组件;其中当所述支架植体在一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时,所述包覆组件的一近侧端部被成形用以定义至少一第一近端延伸片和一第二近端延伸片;以及,当所述支架植体在所述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且多个所述近端延伸片完全向近端延伸时,多个所述近端延伸片:(i)被成形用以定义多个对应远端基座,其(a)具有环绕所述支架植体周缘测得的多个对应基座长度,及(b)周缘外切的多个对应基座弧线,所述多个基座弧线的每一个具有一角度在100度至140度之间;(ii)被成形用以定义多个对应最近端部,其相较所有外切多个对应基座弧线的所述包覆组件的其他对应部分更为近端;以及(iii)具有多个对应轴向长度,由所述多个对应远端基座与所述多个对应最近端部之间轴向测得,且其长度为介于所述对应基座长度的50%至150%之间;以及 植入所述支架植体于一个体的升主动脉内,使得多个近端延伸片的最近端部被设置于所述个体的各个主动脉窦。65.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提供所述支架植体的步骤包括:提供所述支架植体具有所述第一和第二近端延伸片,其被成形用以定义多个贯通所述包覆组件的对应开孔,当所述支架植体在所述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且多个所述近端延伸片完全向近端延伸时,所述多个开孔的每一个具有至少100平方毫米的面积;以及 植入所述支架植体的步骤为包括:植入所述支架植体使所述开孔分别与所述个体的左和右冠状动脉口对齐。66.根据权利要求6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步骤: 提供一第一分支包覆支架与一第二分支包覆支架;以及 分别植入所述第一与第二分支包覆支架于所述个体的左和右冠状动脉内,并与对应的多个端部耦合以分别形成所述支架植体的第一和第二近端延伸片的具有所述开孔的多个血液不透密封件。67.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提供所述支架植体的步骤包括:提供所述支架植体中具有第一和第二近端延伸片,其被成形用以定义多个对应扇形凹口,其由各扇形凹口的最远端部至各近端延伸片的最近端部被测得具有各对应轴向长度,当所述支架植体在所述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且多个所述近端延伸片完全向近端延伸时,多个轴向长度的每一个至少为7毫米;以及 植入所述支架植体的步骤为包括:植入所述支架植体使所述扇形凹口分别与所述个体的左和右冠状动脉口对齐。68.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提供所述支架植体的步骤包括:提供所述支架植体中,当所述支架植体在所述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时,所述包覆组件的近侧端部被成形用以定义一第三近端延伸片,及当所述支架植体在所述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且多个所述近端延伸片完全向近端延伸时,所述第三近端延伸片:(i)被成形为用以定义一第三远端基座,其(a)具有环绕所述支架植体周缘测得的一第三基座长度,及(b)环绕周缘的一第三基座弧线,所述第三基座弧线具有一角度在100度至140度之间;(ii)被成形用以定义一第三最近端部,其相较所有环绕第三基座弧线的所述包覆组件的其他对应部分更为近端;以及(iii)具有一第三轴向长度,由所述第三远端基座与所述第三最近端部之间轴向测得,其长度为介于所述第三远端基座长度的50%至150%之间;以及 所述植入的步骤包括:植入所述支架植体于升主动脉中,使所述第三最近端部设置于所述个体的一主动脉窦,并不同于所述第一和第二近端延伸片所设置于多个所述主动脉窦的位置。69.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植入所述支架植体的的步骤包括: 使用一传送工具推动所述支架植体至所述升主动脉,而于径向压缩状态中可拆卸的定位在传送工具的外部护套内,使所述支架植体近端围绕所述传送工具的至少一内轴的一轴状部,且至少一内轴其被成形用以定义贯通其中的一主孔及第一与第二副孔;以及 通过轴向的平移所述外部护套以设置所述支架植体于升主动脉,并使所述支架植体由所述径向压缩状态转换为所述径向扩张状态。70.根据权利要求6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内轴包括:一主要内轴,其成形为用以定义贯通其中的所述主孔;以及一第一副内轴与一第二副内轴,其成形为用以定义分别贯通其中的第一与第二副孔;以及 于径向压缩状态下,所述支架植体可拆卸的定位于所述外部护套内,使(a)所述支架植体远端环绕所述主要内轴对应的轴向部分及第一与第二副内轴;(b)使所述支架植体近端环绕所述主要内轴的一轴向部分;以及(c)所述第一与第二副内轴向近端延伸超过所述支架植体近端。71.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和第二近端延伸片被成形用以定义为贯通所述包覆组件的对应第一与第二开孔;以及 推动所述支架植体的步骤包括:推动所述支架植体中,且于径向压缩状态中可拆卸的定位在传送工具的外部护套内,使所述第一与第二副内轴分别穿过第一与第二开孔。72.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与第二近端延伸片被成形用以定义为对应的一第一扇形凹口与一第二扇形凹口 ;以及 推动所述支架植体的步骤包括:推动所述支架植体,且于径向压缩状态中可拆卸的定位在传送工具的外部护套内,使所述第一与第二副内轴分别穿过第一与第二扇形凹口。73.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传送工具更包括耦合至所述主要内轴的一近端部的一近端尖部; 其中一近端尖部的一外表面被成形用以定义一第一凹槽及一第二凹槽,其(a)沿所述尖部的至少一轴状部轴向延伸;及(b)被成形并依尺寸用以可逆的容纳第一与第二副内轴对应的近侧端部;以及 推动所述支架植体的步骤包括:推动所述支架植体中,所述第一与第二副内轴的近侧端部用以可逆的分别设置于至少部分的所述第一与第二凹槽内。74.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工具更包括至少一支架植体支撑组件,其被牢固的固定于所述主要内轴的一外表面,及其被用以防止所述支架植体远端轴向平移,即所述外部护套远端轴向平移,以促使所述支架植体由所述径向压缩状态转换到径向扩张状态。75.一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使用一传送工具于一个体的血管系统中传递至少一第一支架植体至一目标位置,且于一径向压缩状态中使所述支架植体可拆卸的定位在所述传送工具的一外部护套内,所述外部护套可拆卸的设置环绕:(a)所述传送工具的一主要内轴,所述主要内轴被成形用以定义贯通其中的一主孔;与(b)所述传送工具的至少一副内轴的远侧部,所述至少一副内轴成形用以定义一贯通其中的副孔,使所述至少一副内轴的一近端由所述外部护套向近端延伸;其中所述传送工具更包括耦合至所述主要内轴的一近侧端部的一近端尖部,一近端尖部的外表面被成形用以定义至少一凹槽,其沿所述尖部的至少一轴状部轴向延伸;以及所述至少一副内轴的近侧端部可拆卸的至少部分设置于至少一凹槽内;以及 通过轴向的平移所述外部护套以设置所述支架植体于所述目标位置,以使所述支架植体由所述径向压缩状态转换为所述径向扩张状态。76.根据权利要求7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凹槽包括一第一凹槽与一第二凹槽; 所述至少一内轴包括一第一内轴与一第二内轴; 所述副孔包括一第一副孔与一第二副孔; 所述近端尖部的外表面被成形用以定义所述第一及第二凹槽,其沿所述尖部的至少一轴状部轴向延伸;所述第一与第二内轴被成形用以定义分别贯通其中的所述第一与第二副孔;以及其中传递的步骤包括:使用所述传送工具传递至少一第一支架植体,同时所述第一与第二内轴对应的第一与第二末端部至少部分可拆卸的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及第二凹槽内。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大致呈管状的支架植体(20),包括一大致呈管状的支撑组件(30)及一贴附于并至少部分覆盖所述支撑组件(30)的包覆组件(32)。当所述支架植体(20)在一径向扩张状态下而不受限制时,所述包覆组件的一近侧端部被成形用以定义至少一第一近端延伸片(42A)和一第二近端延伸片(42B)。当所述支架植体(20)在所述径向扩张状态下不受限制且多个所述近端延伸片(42A,42B)完全向近端延伸时,多个所述近端延伸片(42A,42B)(a)被成形用以定义多个对应远端基座(46),其(i)具有环绕所述支架植体(20)周缘测得的多个对应基座长度(L1),及(ii)周缘外切的多个对应基座弧线(α),所述多个基座弧线(α)的每一个具有一角度在100度至140度之间;与(b)被成形用以定义多个对应最近端部(48),其相较所有外切所述多个对应基座弧线(α)的所述包覆组件(32)的其他对应部分更为近端;以及(c)具有多个对应轴向长度(L2)为介于所述对应基座长度(L1)的50%至150%之间。
【IPC分类】A61F2/954, A61F2/07
【公开号】CN105407836
【申请号】CN201480041652
【发明人】亚隆·夏立夫
【申请人】恩都思潘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16日
【申请日】2014年5月18日
【公告号】EP2999429A2, US20160193029, WO2014188412A2, WO201418841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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