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用输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81057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建筑施工用输料装置。



背景技术: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

目前,建筑用的输料装置主要用来输送砂浆、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现有的输料装置结构复杂,维护保养成本高,装置结构较大,主要用于高层,建筑施工面积大的场地。在施工面积小,施工高度低的建筑场地输料装置不能够正常使用,给建筑施工带来很大的不便。

中国专利(CN104818851A)公开了一种建筑施工用输料装置,该专利公开了一种输料装置,能很好的适用于低高度的建筑场地施工,但是,其输料管的悬挂需要寻找一个等同位置高度的物体来悬挂,由此造成较多不便,尤其是当输料管的高度需要经常调整时,其输料管悬挂位置的调整存在较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施工用输料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施工用输料装置,包括壳体、料斗、电动机、变频器、吸料室、集料管和输料管,所述料斗安装在壳体内,料斗下端连接有吸料室,吸料室与集料管相连接,集料管与输料管左端相连接;所述吸料室与电动机的输出端相连接,电动机与所述变频器相连接,所述壳体顶端对称固定设有两个第一电动推杆,两个第一电动推杆的自由端上共同固定连接有安装板,安装板上固定设有一第二电动推杆,第二电动推杆水平设置,且第二电动推杆的自由端朝右设置,第二电动推杆的自由端上设置有挂钩,所述输料管右端上侧固定设有挂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料斗与吸料室之间安装有出料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输料管右端设有出料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输料管采用PVC树脂螺旋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为了解决输料管方便悬挂的问题,特设置有第一电动推杆和第二电动推杆,调节他们自由端的伸出长度,以使得挂钩的位置合适,再将挂环悬挂在挂钩上,即可实现输料管高度的方便调节,相比现有技术,其灵活度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料斗、3-变频器、4-电动机、5-吸料室、6-出料阀、7-集料管、8-输料管、9-出料口、10-挂环、11-第一电动推杆、12-安装板、13-第二电动推杆、14-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建筑施工用输料装置,包括壳体1、料斗2、电动机4、变频器3、吸料室5、集料管7和输料管8,所述料斗2安装在壳体1内,料斗2下端连接有吸料室5,料斗2与吸料室5之间安装有出料阀6,吸料室5与集料管7相连接,集料管7与输料管8左端相连接;所述吸料室5与电动机4的输出端相连接,电动机4与所述变频器3相连接,通过变频器3控制电动机4运转速度,建筑用料从料斗2通过出料阀6进入到吸料室5,建筑用料在吸料室5汇集后进入集料管7,在电动机4高速运转下,建筑用料从集料管7进入到输料管8喷出;

所述壳体1顶端对称固定设有两个第一电动推杆11,两个第一电动推杆11的自由端上共同固定连接有安装板12,安装板12上固定设有一第二电动推杆13,第二电动推杆13水平设置,且第二电动推杆13的自由端朝右设置,第二电动推杆13的自由端上设置有挂钩14,所述输料管8右端上侧固定设有挂环10,为了解决输料管8方便悬挂的问题,特设置有第一电动推杆11和第二电动推杆13,调节他们自由端的伸出长度,以使得挂钩14的位置合适,再将挂环10悬挂在挂钩14上,即可实现输料管8高度的方便调节,相比现有技术,其灵活度更好。

所述输料管8右端设有出料口9。

所述输料管8采用PVC树脂螺旋管。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变频器3控制电动机4运转速度,建筑用料从料斗2通过出料阀6进入到吸料室5,建筑用料在吸料室5汇集后进入集料管7,在电动机4高速运转下,建筑用料从集料管7进入到输料管8喷出;为了解决输料管8方便悬挂的问题,特设置有第一电动推杆11和第二电动推杆13,调节他们自由端的伸出长度,以使得挂钩14的位置合适,再将挂环10悬挂在挂钩14上,即可实现输料管8高度的方便调节,相比现有技术,其灵活度更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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