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光电幕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7989阅读:63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光电幕墙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太阳能发电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光电幕墙。



背景技术:

光电幕墙,即粘贴在玻璃上,镶嵌于两片玻璃之间,通过电池可将光能转化成电能。这就是--太阳能光电幕墙。它是用光电池、光电板技术,把太阳光转化为电能,它关键的技术是太阳能光电池技术。太阳能光电池是利用太阳光的光子能量,使得被照射的电解液或者半导体材料的电子移动,从而产生电压,这称为光电效应。

光电幕墙通常作为建筑外围围护结构,会受到大量的阳光照射,现有光电幕墙均采用密封胶做成密封系统,仅留有少量通气口,太阳电池吸热导致电池温度升高,发电效率也急剧下降,但如果不用密封系统,而通过结构的改变而留有较多的通气口,长时间的灰尘进入或湿气进入又会导致电元件的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有效散热,且固定稳定的光电幕墙散热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新型光电幕墙,包括内层玻璃和外层玻璃,所述内层玻璃和外层玻璃之间设有光电板层,所述光电板层通过胶片层与所述内层玻璃和外层玻璃粘结固定,所述内层玻璃上间隔式设有若干通气结构,所述通气结构通过固定件固定于所述内层玻璃上;其中,所述固定件为具有相互平行的层叠结构的软胶体,软胶体由内向外其表面积逐级增大,每层软胶体的近边缘位置设有吸盘。

可选地,所述通气结构为具有开口结构的插板,插板的开口结构伸入至光电板层与内层玻璃之间,插板厚0.1~0.3mm,插入后与光电板层与内层玻璃层形成容置空间。

可选地,内侧软胶体上的所述吸盘较外侧软胶体上所述吸盘与内玻璃层的接触面积小。

可选地,所述插板为中间铝箔层,其两侧粘合散热胶层的复合结构。

可选地,所述插板的底部延伸出U型挂钩,固定件通过所述U型挂钩与插板连接。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新型光电幕墙,内层玻璃上间隔式设有若干通气结构,通气结构通过固定件固定于外层玻璃上,固定件为具有相互平行的层叠结构的软胶体,软胶体由内向外表面积逐级增大,每层软胶体的近边缘位置设有吸盘,上述结构有利于分散通气结构整体重力,固定更加牢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一种新型光电幕墙,参见图1~图2所示,包括内层玻璃1和外层玻璃8,内层玻璃1和外层玻璃8之间设有光电板层9,光电板层9通过胶片层与内层玻璃1和外层玻璃8粘结固定,内层玻璃1上间隔式设有若干通气结构,通气结构通过固定件固定于所述内层玻璃1上;其中,固定件为具有相互平行的层叠结构的软胶体3,软胶体3由内向外其表面积逐级增大,每层软胶体3的近边缘位置设有吸盘5;通气结构为具有开口结构的插板2,插板2的开口结构伸入至光电板层9与内层玻璃1之间,插板厚0.1~0.3mm,插入后与光电板层9与内层玻璃1层形成容置空间,插板为中间铝箔层,其两侧粘合散热胶层的复合结构;内侧软胶体上的吸盘较外侧软胶体上所述吸盘与内玻璃层的接触面积小。

插板2的底部延伸出U型件6,固定件通过U型件6与插板连接。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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