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给式边角滚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25728发布日期:2018-09-14 20:51阅读:50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涂料滚筒,特别是一种边角滚筒。



背景技术:

目前,在日常的建筑装饰工程的大面积涂料滚涂时会经常使用到滚筒刷,由于滚面范围广,所以是最省时、省力的刷具。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滚筒刷,大都采用滚筒和手柄相结合,滚筒外设有一层刷毛,在操作时,利用刷毛上的滞留液进行涂刷,这种滚筒刷存在以下几个缺陷:一、蘸料过多时涂料会滴落,费料且不清洁;二、刷毛蘸料量一定,操作人员涂刷一段时间后又要重新蘸料,涂刷工作时,蘸料频繁,不仅加大了工作量还降低工作效率,费时费力。同时在涂刷墙角时,由于墙角多是两个平面相交形成的直角,现有的滚筒刷难以完成对墙角涂刷的简单操作,需要多道涂刷,而又消耗更多时间,降低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能储料涂装,自动涂料的适用于边角涂料的自给式边角滚筒。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自给式边角滚筒,包括滚筒、刷毛,所述刷毛覆盖套装在所述滚筒上,所述滚筒一端枢接有手柄,另一端悬空且端部平整,所述滚筒内部设置有储料腔,所述手柄上设置有电机组件,所述滚筒与电机组件连接由电机驱动所述滚筒旋转,所述储料腔壁上设置有轴向布置的出料口,以实现墙角涂刷方便,避免重复蘸料省时省力。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滚筒一端为封闭端,另一端开口形成所述储料腔进料口,所述封闭端中部内凹形成安装电机组件的容腔,所述容腔腔壁与所述电机连接,以由电机组件的电机带动滚筒旋转。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机组件包括安装在电机轴上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为圆柱形,连接件表面上设置有安装键;所述容腔腔壁上设置有条状槽,所述条状槽与所述安装键卡接,以实现电机带动滚筒旋转。

进一步,所述手柄上套装有限位端盖,所述限位端盖与所述容腔腔壁通过螺钉连接,并与所述连接件端面相抵,以对滚筒轴向定位而限制滚筒与所述电机相对轴向移动。

进一步,所述滚筒开口端设置有螺纹,通过螺纹连接有滚筒端盖以防止涂料漏出,所述滚筒端盖安装后嵌于所述滚筒端部以避免滚筒端盖凸出影响墙角涂料。

优选地,所述出料口为条状,所述出料口宽度为1~5mm,所述出料口宽度可根据出料口数量相应地设定。

优选地,所述手柄包括支架和与支架连接的手柄部,所述支架与所述滚筒连接,所述手柄部上设置电池腔供电池安装,所述电池与电机连接驱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给式边角滚筒,包括滚筒、刷毛,所述刷毛覆盖套装在所述滚筒上,所述滚筒一端枢接有手柄,另一端悬空且端部平整,从而使得平整的一端可以在墙角处贴近墙面,方便墙角涂刷;所述滚筒内部设置有储料腔,所述手柄上设置有电机组件,所述滚筒与电机组件连接由电机驱动所述滚筒旋转,所述储料腔壁上设置有轴向布置的出料口;所述的滚筒结构通过电机驱动旋转并设置有储料腔储料,不仅避免了重复蘸料动作还减少了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给式边角滚筒,包括滚筒1、刷毛2,所述刷毛覆盖套装在所述滚筒1上,所述滚筒1一端枢接有手柄3,另一端悬空且端部平整,所述滚筒1内部设置有储料腔11以装置涂料,所述手柄3上设置有电机组件,所述滚筒1与电机组件连接由电机驱动所述滚筒1旋转,所述储料腔11的腔壁上设置有轴向布置的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为条状,且于所述滚筒1上均布有4条,所述出料口宽度为3mm,以实现墙角涂刷方便,避免重复蘸料省时省力。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滚筒1一端为封闭端,另一端开口形成所述储料腔11的进料口12,进一步,所述滚筒1开口端设置有螺纹,通过螺纹连接有滚筒端盖以防止涂料漏出,所述滚筒端盖安装后嵌于所述滚筒端部以避免滚筒端盖凸出影响墙角涂料;所述封闭端中部内凹形成安装电机组件的容腔13,所述容腔13腔壁与所述电机组件的电机连接,以由电机组件的电机带动滚筒1旋转;所述电机组件包括安装在电机轴上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为圆柱形,连接件表面上设置有安装键;所述容腔腔壁上设置有条状槽,所述条状槽与所述安装键卡接,以实现电机带动滚筒1旋转。所述手柄3上套装有限位端盖,所述限位端盖与所述容腔13腔壁通过螺钉连接,并与所述连接件端面相抵,以对滚筒1轴向定位而限制滚筒1与所述电机相对轴向移动。

另外,本实施例中,所述手柄3包括支架32和与支架32连接的手柄部31,所述支架32与所述滚筒1连接,所述手柄部31设置有电池腔供电池安装,所述电池与电机连接驱动。

以上具体结构和尺寸数据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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