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调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7653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烹调容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烹调容器,具体地,具备传热结构体而加大传热面积,并改进火焰流动,提升能源效率,从而缩短烹调时间的烹调容器。



背景技术:

一般在家庭或餐厅等地方广泛使用的饭锅类、烧锅类、烤肉盘、平底锅等烹调容器基本都采用从功能上可以满足耐热性和耐久性等条件的不锈钢或铝等非铁金融或陶瓷材料制造,根据其用途,形状会有所差异,但基本上由用于盛内容物进行烹调的容器部,以及容器部上安装的手柄部组成。

所述烹调容器可以分为用于燃气灶的容器和用于电磁炉的容器,而燃气灶用烹调容器是容器部直接接触到燃气灶的火花,因此使用具有耐热性和传热性的铝或不锈钢。

另外,燃气灶用烹调容器放在燃气灶上使用,在烹调容器被放置于燃气灶上面的状态下进行烹调的过程中,作为热源的火花会给烹调容器的容器部中心部分集中加热。进一步,烹调容器的容器部中心部分的加热温度会比其它部分相对高,烹调物会出现局部烧焦现象。

为预防这些现象,制造时一般使容器部的底面达到一定厚度以上,在热量由容器部底面外侧传向内侧的时候,使热量被充分地扩散到中心部分以外的部分。

但,用所述方法的前提是容器部底面较厚地形成,会增加烹调容器的整体重量而不便用户使用,而且由于容器部底面部形成的传热面积较窄,导致传热效率低下,浪费不必要的原料,还会导致材料费用和成本增加的问题。

[先行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韩国公开专利第10-2011-0044010号



技术实现要素:

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备用于加大容器部底面传热面积的传热结构体而以更少的能源快速加热,且所述传热结构体是以将被集中施加于容器部中心部分的火花可向容器部边缘部分扩散地进行引导的结构形成,进而在热量由容器部底面的外侧向内侧被传导的时候,既能使热量被充分散到中心部分以外的部分,又能实现轻量化制造,且节省材料费用和成本的烹调容器。

技术方案

为实现所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作为由盛内容物进行烹调的容器部和容器部上安装的手柄部组成的烹调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部底面的外侧上被安装为了火花从所述容器部中心部分向边缘部分扩散而使多个火花扩散通道以辐射状形成的传热结构体。

所述传热结构体,优选地包括:使所述容器部底面的中心部分中火花从被直接传递到容器部底面的一定区域外围地点可向容器部底面边缘部分外围地点延伸地形成而以辐射状被设置于所述容器部底面的第一火花扩散导块。

所述传热结构体,优选地还包括:从所述容器部底面的边缘部分向所述容器部底面的中心部分延伸地形成而设置于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之间,且其长度比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更小地形成的第二火花扩散导块。

所述传热结构体,优选地还包括:所述容器部底面的中心部分中火花从与被直接传递到容器部底面的一定区域外围地点相离一定距离的地点可向与所述容器部底面的边缘部分外围地点相离一定距离的地点延伸地形成而设置于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之间的第三火花扩散导块。

所述传热结构体,优选地还包括:可从所述容器部底面的边缘部分向所述容器部底面的中心部分延伸地形成而设置于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之间,并使所述第三火花扩散导块可位于其之间地被相离设置的第四火花扩散导块。

有益效果

根据上述的烹调容器,其有益效果在于,容器部底面传热面积变大而以更少的能源快速加热烹调容器,容器部中心部分具备使被集中施加于容器部中心部分的火花可向容器部边缘部分扩散地进行引导的传热结构体,进而在热量由容器部底面的外侧向内侧被传导的时候,既能使热量被充分散到中心部分以外的部分,又能实现轻量化制造,且节省材料费用和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显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的示意图;

图2是显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3是通过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一实施例显示火花由容器部中心部分向容器部边缘部分扩散的样子的示意图;

图4是显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5是通过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二实施例显示火花由容器部中心部分向容器部边缘部分扩散的样子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述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

图1是显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的示意图;图2是显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一实施例的示意图;图3是通过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一实施例显示火花由容器部中心部分向容器部边缘部分扩散的样子的示意图;图4是显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图5是通过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二实施例显示火花由容器部中心部分向容器部边缘部分扩散的样子的示意图。

根据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是普通家庭或餐厅等地方使用的锅类、烧锅类、烤肉板、平底锅等烹调容器中的一种,由盛内容物进行烹调的容器部10和容器部上安装的手柄部20组成。

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除了以上的普通结构以外,还优选地具备了引导被集中施加于容器部10中心部分的火花向容器部10边缘部分扩散的传热结构体100。

所述传热结构体100被安装在所述容器部10的底面11外侧,并以使火花由容器部10中心部分向边缘部分扩散的多个火花扩散通道形成辐射状的形状形成。

图1至图3中图示了所述传热结构体100的第一实施例,所述传热结构体100的第一实施例是优选地,只有烹调容器的容器部10底面11直径小于150mm时适用。

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传热结构体100是所述容器部10底面11的中心部分中火花可由被直接传递于容器部底面的一定区域(R)的外围地点向容器部10底面11的边缘部分外围地点延伸地形成,包括在所述容器部10底面11被设置为辐射状的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

图1和图2中,除了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之外,还图示了第二火花扩散导块120,但即便只设置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也可以充分引导火花扩散。

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以长方形板材形状形成,从所述容器部10的底面11开始突出的长度优选的是8~12mm,且后述的第二火花扩散导块120至第四火花扩散导块140也优选地以同样长度形成。因为火花扩散得最好的最佳长度是在考虑燃气灶的火花高度的基础上得出的。

另外,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传热结构体100为进一步提升火花扩散效果,还可以包括第二火花扩散导块120。

所述第二火花扩散导块120以长方形板材形状形成,可从容器部10底面11的边缘部分向容器部10底面11的中心部分延伸地形成,并设置于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之间,且其长度比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更小地形成。

如上所述形成的所述传热结构体100的第一实施例是使用于火花从容器部10中心部分向边缘部分扩散的多个火花扩散通道200形成,进而在热量由容器部10底面11的外侧被传递到内侧的时候,引导火花如图3中图示的箭头,沿着火花扩散通道200移动到容器部10底面11的边缘部分。此时,所述第二火花扩散导块120将沿着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之间的火花扩散通道200移动的火花引向两个方向,使火花向更大范围扩散。

下面根据图4和图5,再结合前述的图1,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上使用的传热结构体的第二实施例。

所述传热结构体100的第二实施例是优选地,烹调容器的容器部10底面11直径大于200mm以上时适用。

如图4和图5所示,传热结构体100的第二实施例与前述的第一实施例相同,也包括:使所述容器部10底面11的中心部分中火花从被直接传递到容器部底面的一定区域(R)的外围地点可向容器部10底面11的边缘部分外围地点延伸地形成,与前述的第一实施例同样包括以辐射状设置于所述容器部10底面11的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

另外,传热结构体100的第二实施例还可以包括第三火花扩散导块130和第四火花扩散导块140。

所述第三火花扩散导块130以长方形板材形状形成,且所述容器部10底面11的中心部分中火花从与被直接传递到容器部10底面11的一定区域(R)的外围地点相离一定距离的地点可向与所述容器部10底面11的边缘部分的外围地点向内侧相离一定距离的地点延伸地形成而设置于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之间。

所述第四火花扩散导块140以长方形板材形状形成,可由所述容器部底面的边缘部分向所述容器部底面的中心部分延伸地形成而在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之间被设置成一对,而且所述第三火花扩散导块130可位于其之间地被相离设置。

如上所述形成的所述传热结构体100的第二实施例是,为火花从容器部10中心部分向边缘部分扩散而形成多个火花扩散通道200,因此在热量从容器部10底面11外侧向内侧被传递的时候,如图4所示箭头,引导火花沿着火花扩散通道200向容器部10底面11的边缘部分移动。此时,所述第三火花扩散导块130将沿着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之间的火花扩散通道200移动的火花引向两个方向,使火花向更大的范围扩散。而且所述第四火花扩散导块140将沿着所述第一火花扩散导块110和所述第三火花扩散导块130之间的火花扩散通道200移动的火花重新引向两个方向,使火花更细密地向更大范围扩散。

根据如上所述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调容器,具备使被集中施加于容器部中心部分的火花向容器部边缘部分扩散的传热结构体,因此在热量由容器部底面外侧向内侧被传递的时候,既能使热量充分扩散到除中心部分以外的部分,又能在制造上实现轻量化,并有利于材料费用和成本的节省。

以上特定实施例用语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述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而这些修改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所述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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