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食物料理机,包括主机和设置于主机上的搅拌杯组件,所述搅拌杯组件包括搅拌杯,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杯的下方设置有导磁盘,所述主机设置有线圈盘,所述线圈盘设于所述导磁盘的下方,并与所述导磁盘相对设置,所述线圈盘包括线圈盘支架和线圈,所述线圈设于所述线圈盘支架,所述线圈盘支架设有支架,所述支架固定于所述线圈盘支架,所述支架将所述线圈压紧于所述线圈盘支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线圈盘支架设有线圈槽,所述线圈容置于所述线圈槽,所述支架设有凸起,所述凸起压紧容纳于所述线圈槽内的线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包括若干凸筋,所述凸筋的一端插入所述线圈槽内。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线圈盘支架设有多个绕线筋,相邻的两绕线筋之间形成所述线圈槽,相邻绕线筋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线圈的直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绕线筋均沿所述线圈盘支架的周向设置成环形,多个所述绕线筋的中心位于同一铅垂线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为多个,多个所述支架沿所述线圈盘支架的周向均匀设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为条形,所述支架的长边沿所述线圈盘支架的径向设置。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多个绕线筋设有缺口,所述支架位于所述缺口处。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线圈盘的直径为50~300mm,所述线圈盘的厚度为10~50mm。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线圈盘与所述导磁盘的垂直高度为5~20mm。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还包括主机底座、设于所述主机底座的外壳、设于所述外壳的支架、及设于所述支架的主机减震垫,所述线圈盘容置于所述支架;
所述主机还包括设于所述外壳内的电机、及连接所述电机的离合器;
所述搅拌杯组件还包括部分容置于所述搅拌杯内的搅拌刀组件,所述电机通过所述离合器连接于所述搅拌刀组件。
12.如权利要求1至11任一项所述的食物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料理机为破壁料理机、榨汁机、豆浆机或搅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