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相同扭力孔的双头扳手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77482阅读:421来源:国知局
具有相同扭力孔的双头扳手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双头扳手组,尤其涉及一种具有相同扭力孔的双头扳手组,以期能大幅缩减该双头扳手组所占用的空间,且方便使用者收纳、携带及陈列该双头扳手组。



背景技术:

市售传统双头扳手组均包括至少二支以上的双头扳手,现在以图1所示知名美商STANLEY公司出售的双头扳手组(double ended wrench set)为例,其上所示STANLEY为其商标,双头扳手组具有十四支双头扳手50,所述双头扳手50分别具有不同长度的扳身(wrench body)51,该扳身51的两端分别设有不同规格(如:六角形及梅花形)或尺寸(如:直径3/8、7/16、1/2、9/16、5/8、11/16、3/4、13/16、7/8、15/16、1、1-1/16、1-1/8及1-1/4英时)的一开放形开口53(opened opening)及一封闭形开口(enclosed opening)54,该开放形开口53用于握紧对应规格及尺寸的螺栓(bolt)或螺帽(nut)的两个边,该封闭形开口54用于套住螺栓或螺帽的周边,且所述双头扳手50两端的所述开口53、54的规格或尺寸互不相同,各该双头扳手50的扳身51长度随其上该开口53、54的尺寸而变化,该开口53、54越大,其扳身51长度即越长。

据此,再请参阅图1所示,当使用者将十四支双头扳手50分别插入一工具袋60内后,若将该工具袋60摊开摆放在一工作台上,必然会占用工作台极大的面积,反之,若将该工具袋60卷绕捆绑成一体,不仅其整体重量极为笨重,尚会占用极为庞大的空间,非常不利于使用者随身携带,尤其是,因所述双头扳手50的扳身51长短不一,且差距颇大,当该工具袋60被卷绕捆绑成一体后,极易形成一不对称且扭曲变形的整体,更不利于随身携带。

因此,如何设计出一种双头扳手组,除能大幅缩减该双头扳手组所占用的空间外,还能保持一对称、精简且不占空间的整体,以方便使用者收纳、携带及摆放该双头扳手组,即成为本发明在此亟欲探讨及解决的重要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市售传统双头扳手组极为笨重、体积庞大,不利使用者收纳、随身携带及摆放的诸多缺点,发明人凭借着多年的实务经验,在经过多次实验及研究后,终于设计出本发明的一种具有相同扭力孔的双头扳手组,期望能有效解决前述缺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相同扭力孔的双头扳手组,该双头扳手组包括至少二支双头扳手及一扭力杆(torque rod);其中,所述双头扳手具有相同构形的扭力孔(torque hole),该扭力孔位于其扳身,该扳身的两端分别设有不同规格(如:六角形、八角形、十二角形或梅花形……)或尺寸(如:直径3/8、7/16、1/2、9/16、5/8、11/16、3/4、13/16、7/8、15/16、1、1-1/16、1-1/8及1-1/4英时……)的一开放形开口或一封闭形开口,该开放形开口供握紧对应规格及尺寸的螺栓或螺帽的两个边,该封闭形开口供套住螺栓或螺帽的周边,且所述双头扳手两端的所述开口的规格或尺寸互不相同;该扭力杆包括一杆身(torque body)及一杆头(torque head),该杆身与该杆头呈垂直状地衔接成一体,该杆身的长度大于该杆头的长度,以供使用者的手握持施力,该杆头的横断面的构形与该扭力孔的构形相同,且该杆头能嵌入该扭力孔。如此,当使用者欲锁紧或松开螺栓或螺帽时,仅需挑选对应规格及尺寸的该双头扳手,且令其上开口握紧螺栓或螺帽,待将该杆头嵌入该扭力孔后,即能以手握持该杆身,且施力锁紧或松开螺栓或螺帽。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该杆身的横断面的构形与该扭力孔的构形相同,且该杆身能依序嵌入所述扭力孔,以将所述双头扳手依序串接在其上;该杆身远离该杆头的一端能连接一止档件,该止档件的直径大于该扭力孔的直径,以在所述双头扳手依序被串接至该杆身后,仅需将该止档件连接至该杆身远离该杆头的一端,即能令所述双头扳手被串接固定在该杆身上, 除不易松脱掉落外,其对称、精简且不占空间的整体更利于使用者的收纳、随身携带及摆放。

本发明的再一目的,在于该杆身远离该杆头的一端设有一第一嵌接构形,该止档件的一端则设有一第二嵌接构形,该第一嵌接构形能与该第二嵌接构形相互嵌接成,以令该杆身与该止档件连接成一体;该止档件的另一端则设有一吊挂勾或吊挂环,以在所述双头扳手依序被串接至该杆身后,能通过该吊挂勾或吊挂环,将该扭力杆连同其上的所述双头扳手一并吊挂在吊挂件(hanger)上,以最不占空间的方式,陈列在墙面上。

本发明的还一目的,在于该扭力杆尚包括一扭力调整机构,该杆身通过该扭力调整机构,与该杆头垂直状地衔接成一体,以利用该扭力调整机构,设定该杆身施加予该杆头的扭力大小,使得螺栓或螺帽能被锁紧在最佳的状态。

为方便对本发明的技术、结构特征及其目的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与理解,现举实施例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是市售传统双头扳手组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双头扳手组的分解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双头扳手组的操作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双头扳手组的摆放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双头扳手 ………………10、50

扳身 ………………11、51

扭力孔 ………………12

开放形开口 ………………13、53

封闭形开口 ………………14、54

扭力杆 ………………20

杆身 ………………21

杆头 ………………22

扭力调整机构 ………………23

第一嵌接构形 ………………24

止档件 ………………30

第二嵌接构形 ………………31

吊挂环 ………………32

手把 ………………33

工具袋 ………………60

螺栓 ………………70

吊挂件 ………………80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发明的一最佳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所示,提供了一种具有相同扭力孔的双头扳手组,该双头扳手组包括至少二支双头扳手10(图2所示为四支,但实际制造时不限于此)及一扭力杆20,其中,所述双头扳手10具有相同构形的扭力孔12,该扭力孔12位于其扳身11,该扳身11的两端分别设有不同规格(如:六角形、八角形、十二角形或梅花形……)或尺寸(如:直径3/8、7/16、1/2、9/16、5/8、11/16、3/4、13/16、7/8、15/16、1、1-1/16、1-1/8及1-1/4英时……)的一开放形开口13或一封闭形开口14;请参阅图3所示,该开放形开口13用于供握紧对应规格及尺寸的一螺栓70或螺帽的两个边,该封闭形开口14用于供套住该螺栓70或螺帽的周边,且所述双头扳手10两端的所述开口13、14的规格或尺寸互不相同;再请参阅图2所示,该扭力杆20包括一杆身21及一杆头22,该杆身21与该杆头22呈垂直状地衔接成一体,该杆身21的长度大于该杆头22的长度,以供使用者的手握持施力,该杆头22的横断面的构形与该扭力孔12的构形相同;再请参阅图2及图3所示,该杆头22能嵌入该扭力孔12,以在该杆身21受力时,能透过该杆头22,对该扭力孔12施力,进而锁紧或松开该螺栓70或螺帽。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以所述双头扳手10具有相同长度的扳身11,且该扭力孔12位于该扳身11的中央为最佳,但并不局限于此。

如此,再请参阅图3所示,当使用者欲锁紧或松开该螺栓(或螺帽)70时,仅需挑选对应规格及尺寸的该双头扳手10,且令其上的该开放形 开口13握紧该螺栓70,待将该扭力杆20的杆头22嵌入该扭力孔12后,即能以手握持该杆身21,且施力锁紧或松开该螺栓70。

在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再请参阅图2所示,为使该双头扳手组更便于使用者收纳、随身携带及摆放,该扭力杆20的杆身21横断面的构形可被设计成与该扭力孔12的构形相同,如此,该杆身21能依序嵌入所述扭力孔12,将所述双头扳手10依序串接在其上,而形成一对称、精简且不占空间的整体双头扳手组。在该另一实施例中,该扭力杆20的杆身21在远离该杆头22的一端还能套设一手把33,以方便使用者握持施力,进一步地,再以迫紧、嵌卡或螺接的方式,在杆身21上远离该杆头22的一端连接一止档件30,以在所述双头扳手10依序被串接至该杆身21,且该手把33被套设至该杆身21后,该止档件30能抵靠住该手把33,进而使得所述双头扳手10不易自该杆身21松脱掉落。此外,该扭力杆20的杆身21在远离该杆头22的一端还设有一第一嵌接构形24(如:螺牙或螺纹),该止档件30的一端则设有一第二嵌接构形31(如:螺纹或螺牙),该第一嵌接构形24能与该第二嵌接构形31相互嵌接(如:螺接),以令该杆身21与该止档件30连接成一体,进而令该扭力杆20及所述双头扳手10形成一对称、精简且不占空间的扳手组。另外,再请参阅图2所示,该止档件30的另一端还设有一吊挂环(或吊挂勾)32,以在所述双头扳手10依序被串接至该杆身21上,且该止档件30被嵌接至该杆身21后,能通过该吊挂环(或吊挂勾)32,请参阅图4所示,将该扭力杆20连同其上的所述双头扳手10一并吊挂在一吊挂件(hanger)(80)上,而以对称、精简且不占空间地的方式,陈列在工作室的墙面上或展示在卖场的货架上。

在本发明的其它实施例中,再请参阅图2及图3所示,为令使用者能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施加至该螺栓70或螺帽上的扭力,该扭力杆20还包括一扭力调整机构23,该扭力调整机构23能设定扭力的方向或大小,该杆身21通过该扭力调整机构23,与该杆头22垂直状地衔接成一体,以令使用者能利用该扭力调整机构23,设定该杆身21施予该杆头22的扭力大小,使得该螺栓70或螺帽能被锁紧在最佳的状态。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若干实施例,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并不局限于此,凡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参酌本发明的技术内容后,所能轻易思及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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