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式活动滚轮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33704阅读:11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式活动滚轮托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船舶主机与螺旋桨轴系的定位工装,具体地说是一种可调式活动滚轮托架。



背景技术:

船能够有效控制振动的关键在于轴系安装的质量,而轴系安装的最大难点在于轴系艏、艉基准点的确定。在船舶设计与建造过程中,有一些船舶的轴系是布置在主甲板以上的,整个轴系分别有空气推进螺旋桨、推进减速器等六套设备组成。因为该船轴系设备位置并不是在一条直线上,推进减速器的输入和输出端左右差200mm、上下差399mm。按照常规造船,轴系的艏、艉基点确定后,艉轴管轴承经过拉线、照光、镗孔后,艉轴就能够准确地落 到艉轴管内,基本能够与轴系理论中心线重合,轴系的其他设备安装也是以艉轴为基准向前进行的。但是,遇到这种没有艉轴管的船舶,必须先精确确定轴系上某一个位置,然后逐次安装其他设备,最后才将各设备之间用联轴器连接,而轴系上定位设备位置的确定是决定船舶轴系安装精度的关键。

现有的调整定位轴系的工装结构过于简单,包括一底座和置于底座上方可转动的滚轮,调整轴系过程需要人工移动底座,精确度低,且耗时耗力,因此,需要一种精度高,可操作性强且成本低的定位工装,来满足没有艉轴管的船舶进行轴系定位的技术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以上的不足,提供一种操作性强,成本低,调整定位轴系效果好的可调式活动滚轮托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可调式活动滚轮托架,分别置于船舶轴系下方的前后左右四个位置,包括底座、置于底座上方且与底座固定连接的固定座,该固定座置于底座上方的纵向中心位置,固定座包括一立柱体与一半圆柱体,半圆柱体置于立柱体的上方,固定座的内部设有一纵向设置的通孔,固定座的上表面为圆弧状,同时固定座的前侧由上表面至通孔设有一螺纹通孔;

贯穿固定座的通孔设有一端为锥形的推杆与支撑装置,该支撑装置包括圆柱状的支撑部、两个半圆柱状的连接部,推杆锥形的一端紧靠支撑部的一端,支撑部的另一端两侧固定连有连接部,两个连接部之间设有一纵向设置的可在两个连接部内转动的滚轮,支撑部的上表面设有一纵向设置的凹槽;

贯穿固定座的螺纹通孔设有一螺栓杆,螺栓杆的上端置于固定座的上方,下端置于支撑部的凹槽中,将支撑装置固定在固定座上。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轴系的下方前后左右四个位置放置可调式活动滚轮托架,起到调整定位主机与螺旋桨轴系的作用,同时拧松螺栓杆,支撑装置可前后滑动,在需要固定的位置将螺栓杆拧紧,即可将支撑装置固定在固定座中,调整轴系时无需人工进行移动底座,省时省力,精确度高。

附图说明: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固定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固定座内的推杆与支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底座、2-固定座、3-通孔、4-螺纹通孔、5-推杆、6-支撑部、7-连接部、8-滚轮、9-凹槽、10-螺栓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

如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调式活动滚轮托架的一种实施方式,分别置于船舶轴系下方的前后左右四个位置,包括底座1、置于底座1上方且与底座1固定连接的固定座2,该固定座2置于底座1上方的纵向中心位置,如图2所示,固定座2包括一立柱体与一半圆柱体,半圆柱体置于立柱体的上方,固定座2的内部设有一纵向设置的通孔3,固定座2的上表面为圆弧状,同时固定座2的前侧由上表面至通孔3设有一螺纹通孔4;

贯穿固定座2的通孔3设有一端为锥形的推杆5与支撑装置,如图3所述,该支撑装置包括圆柱状的支撑部6、两个半圆柱状的连接部7,推杆5锥形的一端紧靠支撑部6的一端,支撑部6的另一端两侧固定连有连接部7,两个连接部7之间设有一纵向设置的可在两个连接部7内转动的滚轮8,支撑部6的上表面设有一纵向设置的凹槽9;

贯穿固定座2的螺纹通孔4设有一螺栓杆10,螺栓杆10的上端置于固定座2的上方,下端置于支撑部6的凹槽9中,将支撑装置固定在固定座2上。

轴系的下方前后左右四个位置放置可调式活动滚轮托架,起到调整定位主机与螺旋桨轴系的作用,同时拧松螺栓杆10,推动推杆5,支撑装置可在固定座中前后滑动,调整至合适的位置时将螺栓杆10拧紧,即可将支撑装置固定在固定座2中,调整轴系时无需人工进行移动底座1,省时省力,灵活性好,精确度高。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