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防盗锁技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卫星定位防盗锁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
背景技术:
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技术,是一种利用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以下通称RFID技术)。射频标签(RFID Tag)一般由标签芯片、标签天线、标签封装材料组成,射频标签具有体积小、容量大、寿命长、可重复使用等特点,可支持快速读写、非可视识别、移动识别、多目标识别、定位及长期跟踪管理。RFID技术与互联网、通讯等技术相结合,可实现全球范围内物品跟踪与信息共享。RFID技术应用于物流、制造、公共信息服务等行业,可大幅提高管理与运作效率,降低成本。
卫星定位技术就是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如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或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BDS)等对某物进行准确定位的技术。可以保证在任意时刻,地球上任意一点都可以同时观测到4颗卫星,以便实现导航、定位、授时等功能。可以用来引导飞机、船舶、车辆、以及个人,安全、准确地沿着选定的路线,准时到达目的地,还可以应用到手机、物品等追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了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了一种能够实现缩短卫星定位的等待时间,增强通信能力,延长待机时间的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构成:
该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包括智能防盗主板和防盗锁机械结构,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与所述的防盗锁机械结构相连接。
较佳地,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包括射频标识模块、卫星定位模块、移动通信模块、振动感应模块、电源管理模块、声音报警模块和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所述的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分别与所述的射频标识模块、所述的卫星定位模块、所述的移动通信模块、所述的振动感应模块、所述的电源管理模块、所述的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的防盗锁机械结构相连接。
更佳地,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通过所述的射频标识模块与射频读写设备通信。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射频读写设备包括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和车载式移动射频读写器。
更佳地,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通过所述的卫星定位模块与卫星通信。
更佳地,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通过所述的移动通信模块与移动通信基站通信。
采用了该实用新型中的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在原有电子非机动车防盗锁的基础上,由具有射频读写功能的钥匙上锁时可通过新增的智能防盗主板中的射频标识模块设置防盗锁状态;装置在可接收卫星信号环境下可通过智能防盗主板中的卫星定位模块定位记录位置信息,装置在室内等没有卫星信号的环境下也可通过与射频标识通信的读写器的位置定位记录位置信息;装置对外通信可通过移动通信模块与用户智能手机等终端或后台系统随时保持通信并激活相关功能,装置也可通过射频标识模块与射频标识通信的读写器保持通信并激活相关功能,装置在移动通信和射频通信都无法进行的环境下也可由射频标识暂存信息,由此该防盗锁可有效提高防盗锁的安全防盗效果;整个防盗锁仅需在原有防拆电子报警防盗锁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智能防盗主板,易于实现,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放入工作流程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 智能防盗主板
2 射频标识模块
3 卫星定位模块
4 移动通信模块
5 振动感应模块
6 电源管理模块
7 声音报警模块
8 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
9 防盗锁机械结构部分
10 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
11 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
12 车载式移动射频读写器
13 卫星
14 移动通信基站
15 智能终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进一步的描述。
该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包括智能防盗主板和防盗锁机械结构,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与所述的防盗锁机械结构相连接。
在一种较佳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包括射频标识模块、卫星定位模块、移动通信模块、振动感应模块、电源管理模块、声音报警模块和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所述的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分别与所述的射频标识模块、所述的卫星定位模块、所述的移动通信模块、所述的振动感应模块、所述的电源管理模块、所述的声音报警模块和所述的防盗锁机械结构相连接。
在一种更佳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通过所述的射频标识模块与射频读写设备通信。
在一种更进一步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射频读写设备包括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和车载式移动射频读写器。
在一种更佳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通过所述的卫星定位模块与卫星通信。
在一种更佳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智能防盗主板通过所述的移动通信模块与移动通信基站通信。
为了克服现有的电子非机动车防盗锁对实现非机动车防盗的功能不足,采用射频识别、卫星定位、移动通信等先进技术是未来非机动车防盗锁的一种发展方向。但目前已有采用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也存在着等待卫星定位时间过长、室内及遮挡等环境卫星信号无法接收、长时间开启卫星定位设备电量供电不足等问题,阻碍了该技术的实际应用推广。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同时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该防盗锁可通过读取装置在防盗锁内的射频标签对非机动车标识进行识别,当非机动车经过读写器时判断该车是否授权可通行;也可采用卫星定位方式当装有防盗锁的非机动车上锁时通过卫星定位功能,一旦该非机动车再次位移则可以报警,以此实现非机动车防盗的功能。本实用新型通过射频标识与射频读写器的通信,解决了已有采用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普遍存在的用户等待卫星定位时间过长、卫星信号无法接收、长时间开启卫星定位设备电量供电不足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现有电子非机动车防盗锁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智能防盗主板装置,该主板上主要集成了一个射频标识模块、一个卫星定位模块、一个移动通信模块、一个振动感应模块、一个电源管理模块、一个声音报警模块和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
该智能防盗主板装置各模块互相关联,主要可实现以下功能:
射频标识模块提供存储非机动车的标识信息、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并能通过内部接口和外部接口发送信息。防盗锁出厂时在射频标识模块中写入唯一且不可变更的标识信息;卫星定位模块定位成功后向射频标识模块中写入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当防盗锁上锁和开锁时向射频标识模块中写入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当防盗锁上锁时,振动感应模块或电源管理模块获取到异常时将触发声音报警模块报警,同时向射频标识模块中写入异常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射频标识模块在防盗锁内部可通过与移动通信模块联动发送标识信息、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也可与移动通信模块联动后改写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射频标识模块外部可通过与外部射频读写器联动发送标识信息、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也可与外部射频读写器联动后改写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
卫星定位模块外部可通过与卫星通信获取当前位置信息;内部可通过与射频标识模块联动将信息暂存于射频标识模块内。
移动通信模块外部可通过与移动基站通信发送标识信息、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内部可通过与射频标识模块联动获取需要发送的信息或改写位置信息和时间信息、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
当防盗锁上锁时,振动感应模块可监测获取防盗锁的振动状态,如获取到异常振动时,将触发声音报警模块报警,同时向射频标识模块中写入异常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
电源管理模块首先支持外部电源供电和备用充电电池供电二种模式向智能防盗主板各模块提供供电;其次当防盗锁上锁时,电源管理模块可监测外部电源供电输入状态,如外部电源供电被切断,将触发声音报警模块报警,同时向射频标识模块中写入异常状态信息和时间信息。
首先,当防盗锁监测到振动异常、部电源供电被切断时,声音报警模块将持续发出报警声;其次,可通过移动通信模块、射频标识模块远程触发声音报警模块持续发出报警声。
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内置用于调用和管理各模块的程序,并可向各模块提供运算、时钟等功能。
在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如图1所示,射频标识模块2、卫星定位模块3、移动通信模块4、振动感应模块5、电源管理模块6、声音报警模块7、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是智能防盗主板1的组成部分。智能防盗主板1与防盗锁机械结构部分9通过机械结构相连,智能防盗主板1其工作所需的电源可通过电源管理模块6的直接供电或通过电源管理模块6获取外部供电。智能防盗主板1内部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通过数据线连接射频标识模块2、卫星定位模块3、移动通信模块4、振动感应模块5、电源管理模块6、声音报警模块7并实现模块间的信息处理、协同操作和信息通信。智能防盗主板1可通过射频标识模块2与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10、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车载式移动射频读写器12实现外部射频通信;智能防盗主板1可通过移动通信模块4与移动通信基站14实现外部移动通信;智能防盗主板1可通过卫星定位模块3与卫星15通信实现卫星定位。
在另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所示:
第一步16,防盗锁上锁:智能防盗主板1与防盗锁机械结构部分9通过机械结构相连触发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处理执行第二步“上锁”后续动作。
第二步17防盗锁上锁后的定位及射频标识处理: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协调处理各模块工作,射频标识模块2读取车主身上该防盗锁配对的读写器钥匙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10的一种,若与配对的读写器钥匙无法连接通信则声音报警模块7发出声音提示错误,若与配对的读写器钥匙连接通信成功则将读写器钥匙中所记录的最近一次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位置信息、上锁状态信息、时间信息写入射频标识模块2,写入成功后声音报警模块7发出声音提示成功;提示成功后,振动感应模块5、电源管理模块6将设置为防盗状态,车主即可离开;提示成功后,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尝试调用卫星定位模块3与卫星15通信获取位置信息;如卫星获取位置信息成功,则将卫星位置信息、上锁状态信息、时间信息写入射频标识模块2并将相关信息通过移动通信模块4与移动通信基站14通信发送车主或后台系统,如卫星获取位置信息失败,则将“卫星无法获取位置信息”消息通过移动通信模块4与移动通信基站14通信发送车主或后台系统。
第三步18异常振动或切断电源报警:当防盗锁上锁后,振动感应模块5、电源管理模块6将设置为防盗状态,在防盗状态如振动感应模块5感应到异常振动或电源管理模块6的外部供电被切断则触发以下报警流程: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控制声音报警模块7发出报警音;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激活射频标识模块2写入当前时间信息、状态信息为“被盗状态”、原先上锁时的位置信息;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激活卫星定位模块3与卫星15通信获取位置信息作为最新的位置信息,并将该信息写入射频标识模块2;同时,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激活移动通信模块4,通过移动通信模块4与移动通信基站14通信将“位置信息、状态信息、时间信息”随时发送车主或后台系统;车主或后台系统接到异常振动或切断电源报警后,可通过移动通信基站14与智能防盗主板1内移动通信模块4通信进行处理和控制,也可通过向各位置信息点附近范围的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下达“非机动车被盗协查”指令和该非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外观照片、车牌号、车架号、车主信息等)进行拦截。
第四步19位移报警:处于防盗状态时,每当防盗锁经过不同的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10、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车载式移动射频读写器12,则可判断该非机动车被盗状态并触发报警流程(报警流程详见第三步18异常振动或切断电源报警);处于防盗状态时,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每隔一定时间激活卫星定位模块3与卫星15通信获取位置信息作为最新的位置信息,如该信息与原先写入射频标识模块2的位置信息对比发生较大位移,则可判断该非机动车处于被盗状态并触发报警流程(报警流程详见第三步18异常振动或切断电源报警)。
第五步20主动报警:车主可通过该防盗锁配对的读写器钥匙(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10的一种)来激活一定范围内的防盗锁发出报警声;车主或后台系统也可主动通过移动通信基站14与智能防盗主板1内移动通信模块4通信进行处理和控制;车主或后台系统也可主动通过向各位置信息点附近范围的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下达“非机动车被盗协查”指令和该非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外观照片、车牌号、车架号、车主信息等)进行拦截。
第六步21防盗锁正常开锁及后续定位及射频标识处理:智能防盗主板1与防盗锁机械结构部分9通过机械结构相连触发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处理执行第六步“开锁”后续动作;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协调处理各模块工作,射频标识模块2读取车主身上该防盗锁配对的读写器钥匙(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10的一种),若与配对的读写器钥匙无法连接通信则声音报警模块7发出声音提示错误并触发报警流程(报警流程详见第三步18异常振动或切断电源报警),若与配对的读写器钥匙连接通信成功则发出声音提示成功;提示成功后,振动感应模块5、电源管理模块6将设置为非防盗状态;在开锁状态下,运算处理器集成模块8每隔一定时间尝试调用卫星定位模块3与卫星15通信获取位置信息,并将卫星位置信息、开锁状态信息、时间信息写入射频标识模块2;在开锁状态下,经过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会将最新的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位置信息写入射频标识模块2;当车主身上该防盗锁配对的读写器钥匙(便携式移动射频读写器10的一种)经过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时,也会将最新的通道式固定射频读写器11位置信息写入车主身上该防盗锁配对的读写器钥匙。
采用了该实用新型中的具有射频识别标签和卫星定位功能的非机动车防盗锁,在原有电子非机动车防盗锁的基础上,由具有射频读写功能的钥匙上锁时可通过新增的智能防盗主板中的射频标识模块设置防盗锁状态;装置在可接收卫星信号环境下可通过智能防盗主板中的卫星定位模块定位记录位置信息,装置在室内等没有卫星信号的环境下也可通过与射频标识通信的读写器的位置定位记录位置信息;装置对外通信可通过移动通信模块与用户智能手机等终端或后台系统随时保持通信并激活相关功能,装置也可通过射频标识模块与射频标识通信的读写器保持通信并激活相关功能,装置在移动通信和射频通信都无法进行的环境下也可由射频标识暂存信息,由此该防盗锁可有效提高防盗锁的安全防盗效果;整个防盗锁仅需在原有防拆电子报警防盗锁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智能防盗主板,易于实现,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
在此说明书中,本实用新型已参照其特定的实施例作了描述。但是,很显然仍可以作出各种修改和变换而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因此,说明书和附图应被认为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