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城铁车辆螺栓安装的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45002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用于城铁车辆螺栓安装的辅助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城铁车辆装配时使用的辅助装置,具体是用于向上安装螺栓时的防螺栓掉落的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建设自己的轨道交通。用于轨道交通上的地铁车辆、城铁车辆等车辆也开始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在轨道车辆的生产过程中,有非常多的螺栓需要安装,特别是在线槽和灯具部位。在进行线槽安装、灯具安装等工序时,由于安装孔位于车顶,操作者在用螺栓进行紧固时,螺栓一直会受到向下的重力,稍有倾斜向,螺栓就极易掉落,造成操作者要在车内四处寻找掉落的螺栓,浪费大量的时间,影响工作效率。

然而现有技术中并没有一种可以有效解决在车顶安装螺栓时,螺栓易掉落的问题的辅助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有效解决在车顶安装螺栓时,螺栓易掉落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安装效率的用于城铁车辆螺栓安装的辅助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城铁车辆螺栓安装的辅助装置,它包括刀头、下垫片、弹簧、上垫片和防脱管;所述的下垫片固定安装在刀头上,弹簧套在刀头上,弹簧的下端与下垫片固定连接;弹簧的上端与上垫片固定连接;所述的上垫片上连接有防脱管;所述的上垫片和防脱管均穿在刀头上。

作为优选,所述的下垫片和上垫片均为金属平垫;所述的下垫片与刀头粘贴连接。

作为优选,防脱管为废旧铜管。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将刀头和弹簧为主体组成了一个螺栓安装弹簧装置。通过使用该装置可以方便的实现螺栓一次安装到位而不会掉落,极大地提高了作业效率,工人在安装螺栓时无需反复弯腰去寻找掉落的螺栓,操作起来更加舒适,同时也降低了操作者从安装凳上跌落的安全隐患,在大量节约操作时间的情况下,保证流水线生产的正常。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以有效解决在车顶安装螺栓时,螺栓易掉落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安装效率的用于城铁车辆螺栓安装的辅助装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用于城铁车辆螺栓安装的辅助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辅助装置的立体透视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1、刀头,2、下垫片,3、弹簧,4、上垫片,5、防脱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1和附图2,一种用于城铁车辆螺栓安装的辅助装置,它包括刀头1、下垫片2、弹簧3、上垫片4和防脱管5;所述的下垫片2固定安装在刀头1上,弹簧3套在刀头1上,弹簧3的下端与下垫片2固定连接,此处可以采用焊接连接;弹簧3的上端与上垫片4固定连接,此处可以采用焊接连接;所述的上垫片4上连接有防脱管5,此处可以采用焊接连接或粘贴式连接;所述的上垫片4和防脱管5均穿在刀头1上。

作为优选,所述的下垫片2和上垫片4均为金属平垫;所述的下垫片2与刀头1粘贴连接。

作为优选,防脱管5为废旧铜管。本专利申请涉及的粘贴式连接均采用强力胶水粘贴。以保证刀头在高速旋转时,连接处不会发生脱落。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将刀头和弹簧为主体组成了一个螺栓安装弹簧装置。通过使用该装置可以方便的实现螺栓一次安装到位而不会掉落,极大地提高了作业效率,工人在安装螺栓时无需反复弯腰去寻找掉落的螺栓,操作起来更加舒适,同时也降低了操作者从安装凳上跌落的安全隐患,在大量节约操作时间的情况下,保证流水线生产的正常。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以有效解决在车顶安装螺栓时,螺栓易掉落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安装效率的用于城铁车辆螺栓安装的辅助装置。

所述的刀头1可以是十字刀头,也可以是一字刀头或其它异型的刀头,将带有本辅助装置的刀头作为主体可以方便配合电钻使用;大垫圈1起到连接弹簧并将弹簧一段固定在十字刀头上的作用;大垫圈2起到连接弹簧和圆铜管的作用;弹簧负责整个装置的伸缩功能,使装置适用更灵活;圆铜管则起到防止螺栓掉落的作用。另外本专利申请涉及的辅助装置在其它领域的同样适用,并不局域于车辆车厢的车顶安装。所述的下垫片2、弹簧3、上垫片4和防脱管5均可以由废旧材料制成,也可以由新材料制成。采用废旧材料的话,还大大提高了材料的利用率,更节省成本。通过实际测算,采用本辅助装置后每一台车厢的安装可节约操作者工作时间约30min,一台车厢节约一名操作者时间约30min,一台车厢节约工时成本20.15元,一列车(一般包括五台车厢)节约工时100.75元。按20列车为基数,项目节约工时总计2015元。由此可见,本辅助装置还是具备大范围推广的潜力的,因为它所采用的结构均可以通过废旧材料来制作。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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