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树杈弯管空间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8659阅读:69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结构制作领域,主要针对钢结构结构形式日渐复杂造成空间定位精度达不到标准给现场安装造成返工严重的问题,通过一种树杈弯管空间定位装置,提高构件制作精度,节省了工厂加工制作时间及提高现场安装进度,减少了工人劳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背景技术: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空间钢结构的应用越来越多,主要应用于大型文体场馆、机场、车站等公共设施。空间钢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对钢结构的制作能力要求较高。

现有技术中,专利号为CN200820141044.6,专利名称为“空间定位工装”的实用新型专利,其技术方案为一种空间定位工装,由钢平台、二支杆链杆组和三支杆链杆组组成,其中二支杆链杆组由2根支杆和1个卡环组成,2根支杆的一端分别销接在卡环上,另一端固定在钢平台上;三支杆链杆组由3根支杆和1个卡环组成,3根支杆的一端分别销接在卡环上,另一端固定在钢平台上。支杆通过磁座固定在钢平台上,以方便链杆组的移动和定位。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对于不同的坐标位置多次重复使用,便于标准化制造,减轻工作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成本;存在的问题是功能单一,只涉及到钢结构空间网壳制作的定位。

专利号为CN200910055311.7,专利名称为“一种多管相贯钢管构件制作施工方法”的发明专利,其技术方案为一种多管相贯钢管构件制作施工方法,其主要特征为:1)采用三维AutoCAD建模,圆周等分素线法绘制相贯线,填补了市场上多数相贯线软件解决不了多管相贯、相贯钢管轴线不交与一点、钢管与钢板相贯等复杂相贯线形式;2)1∶1打印出样板图代替传统手工放样法;3)计算机建模找出主管与支管十字线之间的相对空间关系,采用投影、空间角度、特征点线相结合的方法作为构件制作空间定位方法,节省了大量高精度测量仪器的投入,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高精度的空间测量定位方法;4)大直径小角度相贯线焊缝采用内外坡口、内外焊接相结合的焊接方法。解决了相贯线根部焊缝无法焊透的问题;存在的不足是施工复杂,过程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施工复杂、过程繁琐、功能单一的问题,提供一种树杈弯管空间定位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树杈弯管空间定位装置,包括定位支架、胎板、测量杆和线锤,定位支架由框架和支撑架组成,支撑架的上端与框架固定,支撑架放置在胎板上,框架所在平面与胎板所在平面平行;框架的中心位于胎板的坐标原点的正上方,以框架的中心为原点,在框架的四个边框上刻有四个象限的尺寸;测量杆设置在所述框架上,线锤吊挂在测量杆上。

根据上述方案,所述框架为正方形框架或长方形框架。

根据上述方案,所述定位支架由方管制成。

本实用新型所取得的有益效果为:

结构简单,方便实用。本实用新型的定位支架由方管制成,制造过程简单,配合使用常见的胎板、测量杆及线锤,辅助以Takela软件即可实现定位目的,结构简单,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中:1-定位支架,2-胎板,3-测量杆,4-线锤,5-底板,6-树杈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通过胎板2的X轴、Y轴、Z轴的交点为坐标原点,以Z轴正方向为上方。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树杈弯管空间定位装置,包括定位支架1、胎板2、测量杆3和线锤4,定位支架1由框架和支撑架组成,支撑架的上端与框架固定,框架和支撑架由方管制成。

支撑架放置在胎板2上,框架所在平面与胎板2所在平面平行。框架的中心位于胎板2的坐标原点的正上方;在框架的四个边框上刻有四个象限的尺寸,每根边框的测量刻度以框架的中心为零点往两边标识;测量杆3设置在框架上,线锤4吊挂在测量杆3上。

需要注意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框架平面为长方形。实际实施中,框架平面亦可为正方形。

本实用新型用于树杈弯管空间定位的具体步骤为:

首先在胎板2上确定一个坐标原点,将定位支架1摆放上去,并调整好定位支架1的框架中心位于胎板2的坐标原点正上方,确保后期树杈弯管的空间坐标测量。

其次将底板5放置到胎板2上,树杈弯管6放置在底板5上,底板5的定位原点位于胎板2的坐标原点正上方,然后根据TAKELA模型测量每根树杈弯管6上口圆心在四个象限内相对于胎板2的坐标原点的空间定位坐标,为后面组装树杈弯管6提供数据依据。

最后根据TAKELA模型上每根树杈弯管6的空间定位坐标进行组装,其横向X轴及纵向Y轴坐标数据则在定位支架1的框架上量取,并在树杈弯管6上口圆心处利用测量杆3放置线锤4检查树杈弯管6上口圆心是否正确。通过此方法将底板5水平面沿Z轴移植到树杈弯管6上口解决了树杈弯管6上口圆心定位坐标的测量,保证了树杈弯管空间组装的精度。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的内容之后,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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