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塑料升降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54288阅读:42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塑料升降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升降器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新型塑料升降器。



背景技术:

目前的汽车用钢导轨玻璃升降器的滑轮固定方式是滑轮铆接固定,钢铝的铆接工艺和新型塑料的固定工艺不完全一致,如果直接运用到新型塑料升降器上,会导致严重失效,所以需要在现有的环境及条件下,寻求一种新的滑轮固定方式,使新型塑料升降器拥有良好的结构力学性能、机械效率、减震降噪性能、耐疲劳性能、抗蠕变能力以及相对较高的批量生产经济效益。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结构简化、减震降噪性能较好的新型塑料升降器。

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塑料升降器,包括塑料导轨、卷轮及钢丝绳,两端分别设置有安装孔、滑轮轴固定部及滑轮,所述滑轮轴固定部位于所述安装孔的上方;

所述滑轮上设有滑轮轴,所述滑轮轴下部穿过所述安装孔,上部穿过所述滑轮轴固定部,所述滑轮外围边缘穿绕有所述钢丝绳,所述钢丝绳的两端都缠绕在所述卷轮上。

上述技术方案,由于将滑轮通过滑轮轴安装在塑料导轨上,滑轮轴的上、下端分别穿过滑轮轴固定部和安装孔,后通过钢丝绳穿绕在滑轮上,拉紧钢丝绳并将钢丝绳端部缠绕在卷轮上,通过钢丝绳的拉紧使滑轮与滑轮导轨安装固定,结构简单,且减震降噪性能较好,适于大规格工业化生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滑轮外围周向设有环状的安装槽,所述钢丝绳穿绕在所述滑轮的所述安装槽内。

上述技术方案,由于设有安装槽,可以限定钢丝绳的运动轨迹,保证钢丝绳不会脱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塑料导轨上还设有滑轮槽,滑轮槽位于所述安装孔的上方且位于所述滑轮轴固定部的下方,所述滑轮放置在所述滑轮槽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滑轮轴固定部上设有滑轮轴槽,所述滑轮轴的上部穿过所述滑轮轴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塑料导轨为玻璃纤维增强的聚丙烯材料制成的塑料导轨。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塑料升降器,具有以下优点:

1)由于将滑轮通过滑轮轴安装在塑料导轨上,滑轮轴的上、下端分别穿过滑轮轴固定部和安装孔,后通过钢丝绳穿绕在滑轮上,拉紧钢丝绳并将钢丝绳端部缠绕在卷轮上,通过钢丝绳的拉紧使滑轮与滑轮导轨安装固定,结构简单,且减震降噪性能较好,适于大规格工业化生产。

2)去掉铆接工序,一方面有效避免零件断裂或铆接卡死,避免铆接间隙产生的噪音;另一方面,遭遇外力冲击或交变载荷时,可降低滑轮转动的摩擦阻力,提高传动效率。

3)结构简单,材料易得,减少零件使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

4)此设计中滑轮拆卸方便,能够帮助质量或应用工程师更有效的分析产品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塑料升降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滑轮与塑料导轨安装处的安装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滑轮安装到塑料导轨上的局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新型塑料升降器,包括塑料导轨100、卷轮200及钢丝绳300,塑料导轨100两端分别设置有安装孔1、滑轮轴固定部2、滑轮3及滑轮槽5,滑轮槽5位于安装孔1的上方,滑轮轴固定部2位于滑轮槽5的上方,且滑轮轴固定部2上设有滑轮轴槽21;滑轮3上设有滑轮轴4,滑轮轴4下部穿过安装孔1,上部穿过滑轮轴槽21,滑轮3安装于滑轮槽5内,滑轮3外围周向设有环状的安装槽31,钢丝绳300分别穿绕在两个滑轮3的安装槽31内,钢丝绳的两端都缠绕在卷轮200上。其中,塑料导轨100为玻璃纤维增强的聚丙烯材料制成的塑料导轨。

设计的过程中:

1,滑轮3设有用于绕钢丝绳300的安装槽31,利用安装槽31可使得钢丝绳300不会脱落,而不必另设挡块;

2,滑轮轴4-滑轮轴槽21-塑料导轨上的滑轮槽5-安装孔1之间,需要保持同心度;

3,关注其尺寸公差,测定间隙,验证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装配工艺:

1,首先将滑轮3通过滑轮轴4安装在塑料导轨100上,且使滑轮3位于滑轮槽5中;

2,用钢丝绳300穿过滑轮3的安装槽31,并将钢丝绳300的两端都缠绕在卷轮200上。

安装孔1、滑轮槽5位于塑料导轨100上,滑轮轴槽21位于塑料导轨100的滑轮轴固定部2上,由塑料导轨100整体注塑成型;滑轮轴4是固定滑轮3的零件,将滑轮3固定在塑料导轨100上的滑轮槽5中;同时通过钢丝绳300的拉紧将滑轮3固定在塑料导轨100上。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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