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2353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泡沫灭火装置。特别是一种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有泡沫灭火装置,能对发火区喷射泡沫,泡沫形成泡沫覆盖层,使燃烧物表面与空气隔绝,起到窒息灭火作用,另外泡沫析出的水对燃烧物表面进行冷却,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的浓度。所以泡沫灭火装置成为当今世界普遍使用的一种灭火装置。
已有的泡沫灭火系统包含有供水装置、供液装置、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以及泡沫喷射器(含泡沫产生器部分)。泡沫产生器的工作原理是混合液以较高的速度进入泡沫产生器,通过泡沫产生器的开孔引入一定量的常压空气,在泡沫产生器的出口形成泡沫。这种装置产生的泡沫不够稳定,而且所形成的泡沫内是空气,在泡沫破碎时释放出的空气能起助燃作用,影响灭火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其灭火性能比现有的泡沫灭火装置大大提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一种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包括压力供水系统、泡沫液储液罐、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和喷射器,其特征在于有一个灭火气体储气罐的出气口依次经气源减压阀、电磁开关阀和气路减压阀后,连通一个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的一个进口,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的两个进口分别连通压力供水系统的出水口和泡沫液储液罐的出口,而其出口连通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另一个进口,泡沫液储液罐顶端的进气口经一个液路减压阀连通气源减压阀与气路减压阀之间的气路;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的出口连通喷射器的进口。
上述的喷射器安装在一个三维运动机构上。
上述的三维运动机构为电动控制的机构,其结构是喷射器的进口弯管同心固定在一个蜗轮侧面上,蜗轮与一根弯管的出口端同心转动配合,该蜗轮与一根由电机传动的蜗杆啮合,该电机与弯管固定连接;弯管的进口端与其出口端相垂直,其进口端与另一个蜗轮的侧面同心固定连接,该蜗轮与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出口管路的出口端同心转动配合,该蜗轮与另一根由另一电机传动的蜗杆啮合,该电机与管路固定连接;上述管路与弯管和喷射器的进口弯管相连通。
上述的三维运动机构也可以是液动控制的机构。
上述的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有一个控制系统,由一个电气控制器的三条控制线路连接电磁开关阀、三维运动机构的两个电机和一个遥控控制电气控制器的遥控器构成。
上述的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有一个监视系统,由一个对着火区安置的摄像机连接一个监视器构成。
上述的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为正压式混合器或者负压式混合器。
上述的压力供水系统是一个储水罐的顶部进气口经一个水路减压阀连通电磁开关阀与气路减压阀之间的气路,而其出水口为压力供水系统出口。
上述的压力供水系统也可以是一个水泵的进口连通水源,而其出口为压力供水系统的出口。
上述的灭火气体为二氧化碳、氮气或其它灭火气体。泡沫为A类泡沫、B类泡沫或其他泡沫。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如下显而易见的实质性特点和优点①采用灭火气体进行强制发泡,所形成的泡沫内是灭火气体,在泡沫破碎时释放出灭火气体,增强灭火效果;②采用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强制输入压力灭火气体与混合液进行比例混合,其工作同现有技术中引入常压空气与混合液进行比例混合工作相比较,工作较为可靠,使装置产生的泡沫较稳定,确保灭火效果;③喷射器安装在三维运动机构上,可控制喷射器作任何方向转动,有效对准火区,实现有效灭火;④设有控制系统和监视系统,可远距离摇控进行灭火。所以,本实用新型的灭火性能比现有的泡沫灭火装置大为提高。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系统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二个实施例的系统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是参见图1,本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包含有压力供水系统、泡沫液储液罐9、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8和喷射器4,有一个灭火气体储气罐6的出气口依次经气源减压阀1、电磁开关阀2和气路减压阀5后,连通一个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10的一个进口;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8的两个进口分别连通压力供水系统的出水口和泡沫液储液罐9的出口,而其出口连通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10的另一个进口;泡沫液储液罐9顶端的进气口经一个液路减压阀4连通气源减压阀1与气路减压阀5之间的气路;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10的出口连通喷射器14的进口。上述的喷射器14安装在一个三维运动机构上。该三维运动机构为电动控制的机构,其结构是喷射器14的进口弯管同心固定在一个蜗轮15侧面上,蜗轮15与一根弯管17的出口端同心转动配合,该蜗轮15与一根由电机16传动的蜗杆啮合,该电机16与弯管17固定连接;弯管17的进口端与其出口端相垂直,其进口端与另一个蜗轮19的侧面同心固定连接,该蜗轮19与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10出口管路20的出口端同心转动配合,该蜗轮19与另一根由另一电机18传动的蜗杆啮合,该电机18与管路20固定连接;管路20与弯管17和喷射器14的进口弯管相连通。本装置有一个控制系统,由一个电气控制器13的三条控制线路连接电磁开关阀2、三维运动机构的两个电机16、18和一个遥控控制电气控制器13的遥控器21构成。本装置还有一个监视系统,由一个对着火区安置的摄像机11连接一个监视器12构成。上述的水—泡沫比例混合器8为正压式混合器。上述的压力供水系统是一个储水罐7的顶部进气口经一个水路减压阀3连通电磁开关阀2与气路减压阀5之间的气路,而其出水口为压力供水系统出口。灭火气体为氮气。泡沫为B类泡沫。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实施例基本上与上述实施例相同,所不同之处是参见图2,其压力供水系统是一个水泵23的进口连通水源,而其出口为压力供水系统出口。
权利要求1.一种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包括压力供水系统、泡沫液储液罐(9)、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8)和喷射器(4),其特征在于有一个灭火气体储气罐(6)的出气口依次经气源减压阀(1)、电磁开关阀(2)和气路减压阀(5)后,连通一个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10)的一个进口;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8)的两个进口分别连通压力供水系统的出水口和泡沫液储液罐(9)的出口,而其出口连通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10)的另一个进口;泡沫液储液罐(9)顶端的进气口经一个液路减压阀(4)连通气源减压阀(1)与气路减压阀(5)之间的气路;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10)的出口连通喷射器(14)的进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喷射器(14)安装在一个三维运动机构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运动机构为电动控制的机构,其结构是喷射器(14)的进口弯管同心固定在一个蜗轮(15)侧面上,蜗轮(15)与一根弯管(17)的出口端同心转动配合,该蜗轮(15)与一根由电机(16)传动的蜗杆啮合,该电机(16)与弯管(17)固定连接;弯管(17)的进口端与其出口端相垂直,其进口端与另一个蜗轮(19)的侧面同心固定连接,该蜗轮(19)与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10)出口管路(20)的出口端同心转动配合,该蜗轮(19)与另一根由另一电机(18)传动的蜗杆啮合,该电机(18)与管路(20)固定连接;管路(20)与弯管(17)和喷射器(14)的进口弯管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和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有一个控制系统,由一个电气控制器(13)的三条控制线路连接电磁开关阀(2)、三维运动机构的两个电机(16、18)和一个遥控控制电气控制器(13)的遥控器(21)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有一个监视系统,由一个对着火区安置的摄像机(11)连接一个监视器(12)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8)为正压式混合器或者负压式混合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压力供水系统是一个储水罐(7)的顶部进气口经一个水路减压阀(3)连通电磁开关阀(2)与气路减压阀(5)之间的气路,而其出水口为压力供水系统出口。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压力供水系统是一个水泵(23)的进口连通水源,而其出口为压力供水系统出口。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火气体强制发泡泡沫灭火装置。它包含有压力供水系统、泡沫液储液罐、水一泡沫液比例混合器和喷射器,有一个灭火气体储气罐的出气口依次经气源减压阀、电磁开关阀和气路减压阀后,连通一个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的一个进口;水—泡沫液比例混合器的两个进口分别连通压力供水系统的出水口和泡沫液储液罐的出口,而其出口连通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的另一个进口;泡沫液储液罐顶端的进气口经一个液路减压阀连通气源减压阀与气路减压阀之间的气路;灭火气体—混合液强制比例混合器的出口连通喷射器的进口。本实用新型的灭火性能比现有的泡沫灭火装置大为提高。
文档编号A62C5/00GK2710690SQ200420023099
公开日2005年7月20日 申请日期2004年5月26日 优先权日2004年5月26日
发明者胡传平, 阙兴贵 申请人: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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