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流纺设备防撞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1415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气流纺设备防撞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流纺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气流纺设备防撞装置。



背景技术:

气流纺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并条条筒上箍圈的高度与气流纺机头机尾设备应急急停按钮的高度一致,经常出现挡车工在拉条筒时不注意碰撞急停按钮,造成设备紧急停车。而再接触故障报警,重新回复正常开车生产需要2-3小时,有的厂家每月仅此一项故障就停车达10余次,造成极大产量损失,因此需要一种使用安全、可靠的气流纺设备机急停按钮防撞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有效的防止工作人员撞到急停按钮的气流纺设备防撞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气流纺设备防撞装置,包括固定安装于设备上的外壳和设置于外壳内的挡板,该外壳为正四棱柱结构,外壳呈横向结构设置,所述外壳一端通过设备的外壁面密封,外壳另一端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安装一盖板,所述外壳另一端通过盖板密封,所述外壳内位于设备外壁面上固定安装一安装块,该安装块右侧设有一安装槽,该安装槽内固定安装一急停按钮,所述盖板的内壁面中间位置处固定安装一第一弹簧,该第一弹簧左侧固定安装一球体。

作为优选,所述挡板设置于急停按钮和球体之间,该挡板呈长方形结构设置,挡板的顶面上固定安装两个第二弹簧,两个第二弹簧分别设置于挡板的两侧,两个第二弹簧上端均与外壳内壁面连接,所述外壳位于挡板底面正对处设有一开口,开口的大小与挡板的大小吻合,挡板下端顺着该开口延伸至外界,并固定安装一绳索。

作为优选,所述挡板的大小大于球体的大小,所述挡板右侧面与球体相抵,所述挡板左侧与急停按钮之间存有一定的空隙。

作为优选,所述绳索下端固定安装一拉块。

作为优选,所述球体和挡板均由金属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经济成本低,适用范围广,通过外壳保护了急停按钮,使工作人员不能直接的接触到急停按钮,只能通过绳索将挡板向下拉出,使得球体快速的撞击按钮,从而启动急停按钮。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处的局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气流纺设备防撞装置,包括固定安装于设备上的外壳3和设置于外壳3内的挡板8,该外壳3为正四棱柱结构,外壳3呈横向结构设置,所述外壳3一端通过设备的外壁面密封,外壳3另一端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安装一盖板7,所述外壳3另一端通过盖板7密封,所述外壳3内位于设备外壁面上固定安装一安装块1,该安装块1右侧设有一安装槽2,该安装槽2内固定安装一急停按钮12,所述盖板7的内壁面中间位置处固定安装一第一弹簧6,该第一弹簧6左侧固定安装一球体5。

本实施例中,所述挡板8设置于急停按钮12和球体5之间,该挡板8呈长方形结构设置,挡板8的顶面上固定安装两个第二弹簧4,两个第二弹簧4分别设置于挡板8的两侧,两个第二弹簧4上端均与外壳3内壁面连接,所述外壳3位于挡板8底面正对处设有一开口9,开口9的大小与挡板8的大小吻合,挡板8下端顺着该开口9延伸至外界,并固定安装一绳索11。

本实施例中,所述挡板8的大小大于球体5的大小,所述挡板8右侧面与球体5相抵,所述挡板8左侧与急停按钮12之间存有一定的空隙。

本实施例中,所述绳索11下端固定安装一拉块10;所述球体5和挡板8均由金属材料制成,增加球体和挡板的使用寿命。

工作原理:由于急停按钮被外壳阻挡,有效的防止了工作人员因不小心而撞击到急停按钮,当需要使用急停按钮时,手拿拉块用力的向下拉,使得挡板从外壳内拉出,在失去挡板的阻挡后,球体通过第一弹簧的弹力快速的撞向急停按钮,使急停按钮启动,在放下拉块后,挡板会通过第二弹簧的反弹力快速的拉回外壳内,由于球体的表面较为光滑,挡板在返回原位的过程中会将球体挤回原来的位置,方便下一次的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经济成本低,适用范围广,通过外壳保护了急停按钮,使工作人员不能直接的接触到急停按钮,只能通过绳索将挡板向下拉出,使球体快速的撞击按钮,从而启动急停按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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